懷化市教育局關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制度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jù)《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湖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注冊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實施細則的通知》(湘教發(fā)〔2015〕39號)精神,我省自2015年起參加全國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統(tǒng)一考試,F(xiàn)將教師資格考試制度改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對象。凡戶籍、學籍或人事檔案在湖南省境內,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須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二、學歷要求。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
三、考試內容。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1.筆試科目為: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表
序號 |
申請的教師資格類別 |
科目一 |
科目二 |
科目三 |
1 |
幼兒園教師資格 |
綜合 素質 |
保教知識與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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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學教師資格 |
綜合 素質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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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
綜合 素質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4 |
普通高級中學教師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 |
綜合 素質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5 |
中等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教師資格和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
綜合 素質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專業(yè)知識與教學能力 |
注:申請認定初級中學和普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對應教育部課程標準中相應層次學校課程。按教育部考試中心總體部署,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暫分為語文、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等學科。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教師資格和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專業(yè)知識與教學能力的考試暫定在面試環(huán)節(jié)進行。
2.面試科目為: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面試不分科目。
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科目為語文、數(shù)學、英語、社會、科學、音樂、體育、美術八科。
中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科目,與筆試科目三“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相一致。
四、組織實施。省教育廳統(tǒng)一領導全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工作,負責制定宏觀政策,組織協(xié)調各相關機構做好考試考務工作,對考試考務工作進行指導、檢查與評估。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筆試的組織、實施、管理等基礎事務性工作,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報省教育廳批準后執(zhí)行。省中小學教師發(fā)展中心負責面試的組織、管理與實施等基礎事務性工作,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報省教育廳批準后執(zhí)行。
五、時間安排。我省每年組織一次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在每年11月舉行,面試在每年12月舉行。今年,我省于9月16—23日啟動筆試網(wǎng)上報名,11月30日-12月4日開通面試網(wǎng)上報名,網(wǎng)址www.ntce.cn。筆試考試時間為11月1日,面試考試時間為12月26-27日。具體時間地點以考生(筆試、面試)準考生為準。
六、新老考試制度過渡有關安排
1.湖南省教育學、教育心理學雙科或單科結業(yè)證的使用截至時間統(tǒng)一為2015年12月31日。
2.2015年12月31日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yè)學生,可以持畢業(yè)證書申請直接認定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但所申請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yè)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仍需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所有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及2016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師范教育類專業(yè)學生,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都需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統(tǒng)一考試。
3.凡持湖南省教育學、教育心理學雙科或單科合格證并在有效使用期范圍內的懷化戶籍考生,如還未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即面試與試講),請于9月25日上午8:30直接到懷化市教育局教師培訓中心三樓教室參加面試與試講,此次面試與試講仍按原教師資格認定程序規(guī)定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要求實施。從2016年起,我市不再組織中小學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工作。
4.從2016年起,我省每年仍進行春季和秋季批次兩次中小學教師資格的受理、認定工作,4月15日—30日、10月15日—30日受理,并在受理期限終止之日后30個工作日內,完成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七、凡未盡事宜請具體查看《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湖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注冊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實施細則的通知》和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湖南教育政務網(wǎng)上的相關公告。
考試制度改革政策咨詢:0745-2713786
考試服務咨詢:0745-2723531
懷化市教育局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