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寧波杭州灣新區(qū)管委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加快寧波杭州灣新區(qū)大開發(fā)大建設進程,強化審計工作,決定在寧波大市范圍內公開招聘從事審計工作事業(yè)編制人員4名,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具有寧波大市常住戶口的人員(以2014年3月17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三、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素質;
(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及其他條件(詳見附件),報考人員須在2014年3月17日前取得學歷、職稱及執(zhí)業(yè)資格等相關證書;
(四)身體健康。
四、報名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
1、注冊報名:2014年3月17日9:00—3月21日16:30。
報考人員需登錄中國寧波人才網(www.nbrc.com.cn,下同)“考試報名”欄目,仔細閱讀本公告后,選擇進入“寧波杭州灣新區(qū)管委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網上報名”,按要求如實輸入個人信息,根據招聘條件選擇崗位進行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名無效)。注冊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可以更改報考的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另須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K以內,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少于80×120像素。照片必須是近照,便于筆試入場時比對。
2、資格初審:3月22日0:00—3月27日24:00。
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外開放。
3、查詢并再次報名:3月28日9:00—16:30。
已報考人員登陸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對再次報名的,在3月29日16:30前完成資格初審。
4、繳費確認:3月31日9:00—4月2日16:3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入中國寧波人才網考試報名系統繳費欄目進行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繳費確認完成才算報名成功)。筆試考務費標準:40元/科(浙財綜字[2007]7號)。
5、下載打印準考證:4月9日9:00—4月11日16:30。
已報名并繳費確認的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中國寧波人才網考試報名欄目,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時間為4月12日。考生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和招聘崗位必須具備的專業(yè)知識。具體考試內容由寧波杭州灣新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
若實際參加筆試的人員與崗位招聘指標為1:1時,則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指標。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指標的3倍(不足3倍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考生應密切關注寧波杭州灣新區(qū)網站(www.hzw.gov.cn,下同)公布的筆試成績、面試入圍人員名單和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
(三)資格復審
對面試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面試入圍人員須提供以下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集體戶口人員提供經當地公安部門蓋章后的集體戶口簿首頁和本人信息頁復印件)、畢業(yè)證書、職稱證書、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勞動合同和單位出具從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證件(證明)。提供的各類資料復印件恕不退還。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并提供相關材料原件。
在港澳、國外就讀的留學人員或國內合資辦學頒發(fā)國外學歷學位證書的,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
面試實施2天前,書面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遞補人員應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面試實施前2天內提出不參加面試的,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以及資格復審不合格等情形而空缺的面試名額,均不再遞補。
(四)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考生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試對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因放棄面試而空缺的面試名額,不再遞補。
面試結束后計算總成績?荚嚳偝煽?yōu)楣P試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的50%之和,滿分100分?忌稍诿嬖嚭蟮谌斓顷憣幉ê贾轂承聟^(qū)網站查看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
(五)體檢
根據招聘崗位指標,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等則以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如筆試成績仍并列,則增加客觀題(百分制)測試后得分高者優(yōu)先。體檢辦法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其中對妊娠期內的考生,不做X光、婦科等檢查。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額,可在同一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的次序進行遞補(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根據不同崗位,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先)。
(六)考核
考核在體檢合格人員中進行?己宿k法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guī)定,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因放棄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額,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遞補(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根據不同崗位,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先)。
(七)公示與聘用
考核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寧波杭州灣新區(qū)網站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xù)。對反映的問題查有實據并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額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規(guī)定程序予以遞補;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fā)現招聘人員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空缺的名額不再遞補。
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見習期)滿后,經考核不符合崗位聘用條件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凡屬農業(yè)家庭戶的,經試用期(見習期)考核符合崗位聘用條件,須在辦理轉正手續(xù)的同時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xù),如不辦理相關手續(xù),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截止2014年3月17日,戶口尚在寧波大市以外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注冊報名時應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3、報考人員必須在2014年3月17日—3月21日期間注冊及報名,僅注冊不報名無效,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時以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報考崗位為準。
4、資格初審通過人數不足招聘指標3倍的崗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的招聘計劃在寧波杭州灣新區(qū)網站和中國寧波人才網予以公布。
5、對報考人數較少的崗位,將直接審核報考人員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
6、經機構編制部門分類為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yè)單位,若今后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本次公開招聘人員的參照管理資格條件、過渡或分流的要求與程序按單位申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時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按規(guī)定有回避情形的,不能報考。
8、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9、招聘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招聘單位無關。
10、本次人才招聘工作由寧波杭州灣新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政策咨詢電話:0574-63079103、63071072。
網絡技術咨詢電話:0574-83867514
監(jiān)督電話:0574-63071089。
上述電話請在工作時間聯系(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寧波杭州灣新區(qū)開發(fā)建設管理委員會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