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批準,我區(qū)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70名。現(xiàn)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http://www.scpta.gov.cn 、攀西人才網http://www.pxrc.com.cn 、攀枝花市公眾信息網http://www.panzhihua.gov.cn 、攀枝花市西區(qū)公眾信息網http://www.pzhsxq.gov.cn/ 、攀枝花西區(qū)教育網http://www.pzhxqedu.cn/發(fā)布):
一、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和2015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其中,2015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必須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報名時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等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考環(huán)節(jié)或不予聘用,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報考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年齡在18—35周歲(即1978年11月24日—1996年11月24日期間出生)。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中、小學教師報考者,須征得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5、符合有關回避規(guī)定。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檢監(jiān)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見附件1)。報考者畢業(yè)證書所注專業(yè)應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相一致。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xiàn)役軍人。
3、公務員(含參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6、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行為的。
7、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見《攀枝花市西區(qū)2014年下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情況表》(附件1)。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
(二)報名時間:2014年11月24—28日(8:30-12:00,15:00-18:00)
(三)報名地點:攀枝花市西區(qū)教育局人事科(攀枝花市西區(qū)建興路24號一樓會議室)。
(四)報名手續(xù)和要求
1、報考者根據自身情況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自行打印、如實填寫《攀枝花市西區(qū)2014年下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信息登記表》(附件2)一份(粘貼二寸近期免冠照片,“是否同意調整到其它相近崗位”一欄只能填“同意”或“不同意”);如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報考、聘用資格,一切責任由本人承擔。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yè)證、學位證、普通話等級證原件及復印件(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學生證和學校(院)簽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4、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證件材料原件、復印件和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
5、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張(與報名信息登記表上粘貼照片同底,照片背面注明報考崗位和姓名)。
6、中、小學在職教師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
7、服務期未滿的國家和省項目志愿者報考的,需提供相應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未滿的人員,需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未滿的人員,需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未滿的人員,需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團委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服務期未滿的人員,需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攀枝花市西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攀枝花市西區(qū)教育局共同負責。報名時,報考者應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交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條件的予以報名登記。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五、考務費繳納
考務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標準繳納,其中:筆試每科考務費50元,在報名登記時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繳納。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院)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現(xiàn)場報名時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xù)。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開考比例及崗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崗位錄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區(qū)人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相應調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調減或取消崗位的情況,將及時在攀枝花市西區(qū)公眾信息網公告。取消招聘崗位計劃的考生可另行報考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或退費。
七、準考證領取
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的報考者,憑本人身份證(代領者還須出具代領人身份證)和繳費收據于2014年12月17—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攀枝花市西區(qū)教育局人事科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者,視為自動放棄,已繳筆試考務費不予退回。
八、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荚嚳偝煽儼礉M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內容見《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見附件3),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定為2014年12月20日,具體時間和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政策性加分
(1)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 4號)、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等九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fā)[2007]16號)和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等五部門《關于實施“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通知》(川組通[2007]37號)規(guī)定,選聘到村(社區(qū))任職滿兩年以上(截止報考時間)、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每工作滿1周年,筆試成績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為優(yōu)秀或受到縣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成績加2分。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中。
(2)對少數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5號《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qū)域自治法>若干規(guī)定》、《關于進一步加強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區(qū)經濟社會發(fā)展的意見》(攀委發(fā)〔2006〕2號)和《關于調整我市少數民族考生本市事業(yè)單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見》(攀組綜〔2013〕47號)精神,報考非少數民族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崗位的,屬于攀枝花市17個民族鄉(xiāng)鎮(zhèn)(含122個民族村)、49個散雜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戶籍地,戶籍地需常住戶口3年以上),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3分;對鹽邊縣、米易縣、仁和區(qū)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2分;對東區(qū)、西區(qū)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1分。
(3)對退役大學生士兵的加分。根據《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yè)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fā)〔2012〕406號),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xiàn)役經歷并按規(guī)定辦理了退役手續(xù)的退役士兵),在報考我省事業(yè)單位時,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在此基礎上,被部隊團級(含)以上機關評為優(yōu)秀士兵或榮立三等功獎勵的,另加2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項目可累積計算,但最高不超過6分。在服現(xiàn)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現(xiàn)役經歷退出現(xiàn)役復學、報考時尚未畢業(yè)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已按規(guī)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yè)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和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分別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和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少數民族考生提供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退役大學生士兵提供退伍證、畢業(yè)證、立功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上證明材料于報名時一并提供,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guī)定加分。材料不齊備或逾期未提交者,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4、筆試成績公布與查分
筆試考試中存在缺考筆試科目或違紀的考生,不進行筆試排名。
筆試成績于筆試后及時通過攀枝花市西區(qū)公眾信息網公布。
筆試成績公布后,考生如對本人成績有疑問,應于筆試成績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憑身份證、準考證向攀枝花市西區(qū)人事考試中心提出查分申請,查分結果于受理申請結束后4個工作日內在攀枝花市西區(qū)公眾信息網公布。
(二)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
筆試結束后,根據參考人員筆試成績和具體招聘崗位的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因筆試缺考,導致實際開考比例低于3:1的,仍視為有效比例,以實際人數參加面試。
面試人員名單在攀枝花市西區(qū)公眾信息網公布。
2、面試科目及方式
音樂、體育、美術教師崗位,采用講微格課+專業(yè)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講微格課成績和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各占50%。
除音樂、體育、美術教師崗位外,其他學科的教師崗位采用講微格課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3、面試通知書的領取
進入面試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領取面試通知書,同時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80元(享受筆試考務費減免的考生,可減免面試考務費),具體領取時間、地點在攀枝花市西區(qū)公眾信息網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4、面試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三)考試總成績公布
考試總成績于面試結束后及時在攀枝花市西區(qū)公眾信息網公布。
九、體檢
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荚嚳偝煽兿嗤,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若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加試專業(yè)知識筆試,以加試的專業(yè)知識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聘用名額3倍崗位的考生,其《教育公共基礎筆試》成績若低于本次招聘考試其它達到比例崗位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成績的,則不得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體檢由區(qū)人事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書面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復檢在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或體檢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十、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等額進入考核,考核工作由區(qū)人事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實施?己酥攸c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核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因考核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額,可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十一、公示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在攀枝花市西區(qū)公眾信息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對公示期間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出現(xiàn)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二、聘用及管理
(一)公示期滿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由區(qū)人事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擬聘用人員有關材料報請區(qū)政府研究、確定為正式聘用人員。聘用人員確定后,由西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關于印發(fā)攀枝花市西區(qū)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攀西府辦〔2003〕87號)規(guī)定予以聘用。聘用時,同一崗位拉通排序,由報考者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選擇具體崗位學校。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實行人事代理,辦理人事關系,其中,2015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資格證和報到證,并憑證書辦理聘用相關手續(xù)。
(二)未經西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三)新聘用人員實行服務期管理,最低服務期為5年(含試用期),服務期未滿的,不得辦理流動(上級機關選調除外)。
(四)聘用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現(xiàn)行事業(yè)單位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五)新聘用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間有嚴重違規(guī)違紀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紀律監(jiān)督與回避
招聘工作實行信息、程序、結果的全部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guī)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和《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等規(guī)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參與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和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監(jiān)督舉報電話:
攀枝花市西區(qū)紀委(監(jiān)察局 ) 0812-5555444
咨詢電話:
攀枝花市西區(qū)教育局 0812-5555533
攀枝花市西區(qū)人社局 0812-5557609
十四、相關事項提示
1、請考生在整個招錄期間確保聯(lián)系方式正確、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及時告知招考部門。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2、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以各種名義舉辦的輔導(培訓)班、輔導(培訓)網站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十五、本公告由攀枝花市西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攀枝花市西區(qū)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攀枝花市西區(qū)2014年下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情況表 .rar
附件2:攀枝花市西區(qū)2014年下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信息登記表.rar
附件3: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 .rar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