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農業(yè)大學2014年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方案
為保證學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國務院《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內蒙古農業(yè)大學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內農大黨發(fā)[2014]13號)及有關政策,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計劃
本年度計劃面向社會招聘工作人員16名。應聘人員需具備應聘崗位所需專業(yè)、學歷、學位、年齡、準入資格和技能等條件,詳見《內蒙古農業(yè)大學2014年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學歷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碩士以上研究生、科研院所的全日制碩士以上研究生,以及獲得碩士學位及以上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應聘人員起點學歷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畢業(yè)生。
取得學歷時間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5、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要求以用單位《內蒙古農業(yè)大學2014年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為準。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定向招錄培養(yǎng)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報名、資格初審及開考比例
(一)報名
1、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登陸內蒙古農業(yè)大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系統(網址:http://zhaopin.imau.edu.cn)進行報名。報名時間:2014年12月21日上午8:00至12月27日下午18:00。
2、每個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須用身份證報名。應聘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應聘條件,按照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和應聘崗位,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和本科、碩士、博士期間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學業(yè)成績單及英語水平證明等,其中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應聘人員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寫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3、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報名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資格初審
1、我校于2014年12月28日開始,在網上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初審。對未通過審核的,在報名系統中將說明理由。資格初審工作于2014年12月31日18時結束,請應聘人員登陸報名網站關注審查結果。
2、招聘中涉及的有關學歷、學位、專業(yè)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我校負責解釋。
3、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及時查詢初審結果。資格審核后,不論通過與否不得再改報其他崗位。
(三)筆試開考比例
筆試開考比例(資格審核合格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減少相應招聘計劃或取消開考。調整后的崗位,在學校網站上公布。
(四)本年度公開招聘除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外,其他各環(huán)節(jié)均不遞補。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只遞補一次。
四、筆試
(一)實驗崗位:外語占50分,綜合知識占50分。
(二)學生輔導員崗位:思想政治教育知識占50分,綜合知識占50分。
(三)財務管理崗位:財會知識占50分,綜合知識占50分。
綜合知識是指與教師、教育相關的政策、法律、社會等知識。
外語為英(日、俄)語,碩士研究生畢業(yè)水平。
思想政治教育知識是指青年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論、內涵、思路、方法等方面的知識。
財會知識是指會計學、財務管理、與高校財務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等知識。
(四)考試時間和地點,將在準考證上標明。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筆試地點、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五)筆試成績政策加分: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六)筆試結束后,學校根據考試情況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五、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工作由應聘崗位各招聘工作組負責。資格復審時間、地點、聯系人、聯系電話、舉報電話和所需攜帶的證件、證明及相關規(guī)定、要求等詳細內容,提前5天在學校網站主頁上另行公告。
(二)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按照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出現并列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資格復審后,凡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人數達不到2∶1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或減少招聘計劃達到2:1。
(三)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jié)嚴重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四)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登陸報名網站自行打印《報名登記表》(各一式二份),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英語水平單等原件及各種證書復印件、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部門進行資格復審。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五)應聘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向學校人事處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應聘人員屬于企業(yè)職工,須向提交本人原所在企業(yè)同意應聘的證明。
(六)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我校在面試前5天,在報名網站公布面試時間、地點以及需要攜帶的身份證、準考證等有關證件。
六、面試
(一)面試工作由內蒙古農業(yè)大學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二)面試滿分100分,面試采用的方式:實驗崗位為試講;輔導員、財務管理崗位為回答問題。
(三)面試劃定合格分數線75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
(四)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5分)×50%+面試成績×50%
(五)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末位出現并列的,應組織加試,加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
(六)應聘人員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以及進入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七、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等標準和有關規(guī)定,體檢工作由學校統一組織,費用自理。
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二)考察
我校各工作組對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政表現、道德品質、誠信情況、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學習或工作表現情況等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八、公示與聘用
(一)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情況,學校按規(guī)定標準和程序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報名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二)公示結束后,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三)我校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
(一)本次招聘考試不劃定具體考試內容范圍,不指定參考書目,不組織任何形式的培訓。任何自稱與本次招聘考試有關的參考書目或培訓均與本次招聘無關,由此造成的個人損失自行承擔。
(二)未盡事宜依據《內蒙古農業(yè)大學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各相應條款執(zhí)行。
(三)本簡章由內蒙古農業(yè)大學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471-4309305轉3
附表:內蒙古農業(yè)大學2014年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rar
內蒙古農業(yè)大學人事處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