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通訊雜志社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中共寧波市委辦公廳、中共寧波市委政策研究室、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寧波日報報業(yè)集團同意,寧波通訊雜志社決定面向寧波大市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人員1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通訊雜志社成立于2004年2月,是由中共寧波市委政策研室管理的差額撥款事業(yè)單位,主辦單位為寧波日報報業(yè)集團,機構級別相當于行政正處級,F有事業(yè)編制9人。《寧波通訊》是中共寧波市委機關刊物,為寧波市公開發(fā)行的唯一一份集政策性、指導性、綜合性、權威性于一體的時政類刊物,被國家新聞出版總署評為全國雙效期刊,被全國城市黨刊研究會評為全國城市十佳黨刊。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寧波大市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素質;
2.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yè)、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人數、專業(yè)、學歷學位、范圍及年齡條件
招聘崗位 |
崗位 類別 |
崗位 職責 |
人數 |
專業(yè)及學歷(學位)要求 |
招聘范圍 |
年齡條件 |
編輯記者 |
管理 |
承擔編輯記者職責 |
1 |
新聞、中文專業(yè)(其中具有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者,專業(yè)不限); 大學本科學歷。 |
寧波大市 |
有4年及以上從事報刊采編工作經歷(其中具有碩士研究生、碩士學歷學位者可放寬至2年,具有博士研究生、博士學歷學位者可放寬至1年); 年齡30周歲以下(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博士學歷學位者,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 |
注:學歷(學位)的取得和年齡、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日為公告發(fā)布之日。國外(港澳)留學回國(境)人員報名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yè)以所學課程名稱為依據。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辦法
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方式。
時間:2015年3月10日9:00至3月16日16:00。
報考者登錄中國寧波人才網(www.nbrc.com.cn)首頁“考試報名”,選擇進入“寧波通訊雜志社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在仔細閱讀相關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輸入個人信息,嚴格按照招聘所設條件選擇崗位進行報名,每位報考者只能選報一個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另須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K以內,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少于80×120像素。
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在資格復審時需出具原單位同意證明。
2.資格初審
時間:2015年3月17日至3月18日
此期間,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報名系統(tǒng)不對外開放。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的,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查。
3.繳費確認
時間:2015年3月19日9:00至3月20日16:00
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中國寧波人才網首頁“考試報名”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網上報名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注:繳費確認完成才算報名成功)。
筆試考務費標準:40元/人(浙財綜字[2007]7號)。
4.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同一崗位招聘指標為數個的,相應核減招聘指標,招聘指標為1個的予以取消)。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5年3月26日9:00至2015年3月27日16:00
已報名并繳費確認的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中國寧波人才網首頁“考試報名”,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請保留至面試結束)。
(二)考試和資格復審
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辦法進行,由中共寧波市委辦公廳、中共寧波市委政研室、寧波通訊雜志社實施。
1.筆試
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應知應會和必須具備的專業(yè)知識。具體考試科目由招聘單位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命題。筆試總分為100分。時間定于2015年3月28日上午9時至11時,筆試地點和具體考試事項詳見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和面試入圍人員名單于筆試后15個工作日內在天一圖話(www.tyth.gov.cn)上公布,同時公布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2.資格復審
面試前,招聘單位將對面試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未通過資格復審的,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面試入圍人選)。
參加資格復審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身份證、戶口本、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學歷學位證書、勞動合同、單位出具的相關工作經歷等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提供的各類資料復印件恕不退還。證件(證明)不全或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復審。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當場領取《面試通知》。
3.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問題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面試通知》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面試對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由此產生的面試空缺名額不替補。
4.成績
考試總成績?yōu)楣P試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的50%之和,滿分100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考試課目。面試成績和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名單將于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天一圖話(www.tyth.gov.cn)網站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網上下載體檢通知(或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己瞬缓细裾咛蕴。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天一圖話(www.tyth.gov.cn)網站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并簽訂聘用合同。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yè)家庭戶的,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zhí)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xù)。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zhí)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fā)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附件:寧波通訊雜志社公開招聘報名表
寧波通訊雜志社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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