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崇州市公開招聘教師的公告
根據(jù)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5年全省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的通知》(川人社發(fā)〔2015〕140號)和《成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成人社辦發(fā)〔2011〕276號)規(guī)定及用人單位的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崇州市教育局所屬部分學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共20名。本次公開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的人員按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2015年7月31日前的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5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必須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原件校驗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
(二)招聘條件
1、應聘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書面材料。
(4)原則上招聘人員年齡要求30歲以下(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崗位表要求為準)。具有碩士學位或在職骨干教師,年齡可放寬到35歲以下(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崇州市2015年上半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詳見附件1)規(guī)定的條件(其中崗位表所要求的專業(yè)和學歷必須相對應)。
(6)委培、定向應屆畢業(yè)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7)符合《成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的;
(6)曾參加我市公開招聘并被錄(聘)用未報到或經公開招聘后工作不滿五年辭職的;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人數(shù)(詳見附件一)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采取網(wǎng)上報名,不設現(xiàn)場報名地點。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報名時間內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cdpta.gov.cn),選擇完全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
(二)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15年4月1日00:00至4月6日23:59。
審核照片:2014年4月1日09:00至4月6日17:00。
資格審查:2014年4月1日09:00至4月7日17:00。
網(wǎng)上繳費:2014年4月1日09:00至4月7日23:59。
(三)報名程序
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崇州市2015年上半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等信息。
1、報名注冊。應聘人員須按網(wǎng)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可直接登錄報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將對應聘人員所傳照片的質量在網(wǎng)上進行審查,并在應聘人員報名后的1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照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應聘人員需按要求重新上傳。
2、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網(wǎng)上選擇應聘崗位后應如實、準確填寫《應聘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資格審查不通過的,應聘人員修改后,在報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報名截止后,將不能報名和再提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應聘人員符合條件規(guī)定的,應在“個人簡歷”或“有何特長”欄中注明具備崗位所要求的相應條件。
3、資格審查。本次考試網(wǎng)上資格審查工作由崇州市教育局負責?忌詧竺晒箜毺峤毁Y格審查。應聘人員在報名成功后應及時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應聘人員如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名、考試或聘用的,取消應聘人員的報名、考試成績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4、確認繳費。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根據(jù)四川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和網(wǎng)絡提示及時繳納筆試考務費,筆試費50元/科。繳費截止時間:4月7日23:59。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wǎng)上繳費,于2015年4月13日前的工作日內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shù)嘏沙鏊鼍叩母改鸽p亡證明等有效證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5樓)辦理退費手續(xù)。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考務費。
5、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應及時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wǎng),按網(wǎng)絡提示打印《應聘資格審查表》2份,供面試原件校驗時使用;并于2015年4月23日至26日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wǎng)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報名要求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yè)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應與資格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該真實完整,任何階段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時所留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lián)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四、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確屬特殊崗位或緊缺專業(yè)達不到1:3的,經招考機關同意可放寬至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將于2015年4月9日通過崇州公眾信息網(wǎng)公告,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人員,可于2015年4月17日前工作日內憑本人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5樓)退回本人筆試考務費,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試時間、地點和成績公布
本次考試采用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考試成績計算方式為:
1.筆試成績=《教育公共基礎》成績+政策性加分
2.面試成績總分100分
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5年4月26日上午。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時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4、筆試科目:《教育公共基礎》
5、政策性加分:經組織選派服務期滿(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4年12月31日)的大學生志愿者、大學生退役士兵,按照有關文件規(guī)定享受筆試成績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確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xié)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核合格、未被機關或事業(yè)單位錄(聘)用)、相關考核材料、服務協(xié)議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yè)證書、《退役證》以及團以上獎勵證書(證明)。待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于2015年4月17日前的工作日內交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地址:崇陽鎮(zhèn)永康東路385號—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guī)定加分。材料不齊或逾期未交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6、筆試成績于2015年5月15日之前在崇州公眾信息網(wǎng)公布。根據(jù)《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guī)則》規(guī)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成績核查申請。
(二)原件校驗及面試
原件校驗時間及地點與筆試成績同時公布。根據(jù)考生筆試折合總成績(含加分),按照招聘名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原件校驗的人員名單(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科目成績?yōu)?的報考者不得進入原件校驗)。最后一名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同一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與面試考生人數(shù)之比不低于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招聘人數(shù)。調減后仍然達不到上述比例(或無法調減的),則取消該崗位。
面試原件校驗須持本人《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和《應聘資格審查表》參加,交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各類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復印件1份)。如系在職者,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如系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學校出具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證明材料及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原件校驗合格者,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憑本人身份證當場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者,視為自動放棄。原件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面試原件校驗的,不能進入面試,由此產生的空額由招聘單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人員名單通過崇州公眾信息網(wǎng)人社局部門網(wǎng)站(http://www.chongzhou.gov.cn/index.php/?cid=2933)進行公布,不再單獨進行電話通知,請各位考生注意網(wǎng)上查看相關公告。
(三)面試
面試的時間、地點、方式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六、體檢
主考機關依據(jù)招聘崗位、招聘人數(shù)、按照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并在崇州公眾信息網(wǎng)進行公布,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如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由人社部門確定其他考核辦法擇優(yōu)錄用。
1.應聘人員按照《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2.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的三日內向主考機關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主考機關指定到除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
3.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額,按照考生總成績排名次序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遞補體檢人員名單在崇州公眾信息網(wǎng)上進行公布。未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本人自愿放棄。
七、考核
體檢合格者由主考機關確定進入考核人員范圍,并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對其進行考核,考核工作參照成人辦發(fā)〔2004〕109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因本人原因導致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無法對其進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額,按照考生成績排名次序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和考核。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主考機關確定為擬聘人員,在崇州公眾信息網(wǎng)及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公示欄上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出現(xiàn)的空額不再遞補。
九、聘用及報到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市人社局審核確認。審核確認后的擬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guī)定的時限內到單位報到。其中,2015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資格證和報到證,并憑證書辦理聘用相關手續(xù);報考相同崗位的擬聘人員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選擇招聘單位。
新聘用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間有嚴重違規(guī)違紀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以上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本次招聘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實行最低服務年限制度,需在崇州市服務滿五年以上方可辦理調動等手續(xù)。
十、紀律和監(jiān)督
招聘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保證我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崇州市監(jiān)察局電話:028-82272271)。
本公告的解釋權屬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028-82208550
報名咨詢電話:崇州市教育局028-82313245
相關網(wǎng)站:
成都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cdpta.gov.cn
崇州公眾信息網(wǎng):www.chongzhou.gov.cn
崇州公眾信息網(wǎng)人社局部門站點:www.chongzhou.gov.cn/index.php/?cid=2933
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