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食品藥品檢驗所等十一個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根據《關于做好2013年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fā)〔2013〕26號)要求和有關規(guī)定,現面向社會為臨汾市食品藥品檢驗所等十一個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開、公正、公平,參照《山西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操作程序(試行)》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屎凸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國家和我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有關規(guī)定,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大中專院校畢業(yè)生。
三、招聘計劃(詳見附表)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yè)(含方向)、技能條件,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執(zhí)業(yè)資格;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1、“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參加山西省“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服務期兩年,考核合格,現仍在職)的人員。服務期為期2年的,系參加2011年及以前服務的即可;其他類推。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考人數達不到招聘人數要求的,該專門崗位自動轉為招聘單位相應的招聘崗位。
2、工作經歷、年齡、現役、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的規(guī)定外,均以2013年6月30日為截止日期。
3、招聘崗位要求學歷為非全日制的,第一學歷須為全日制院校畢業(yè)學歷。
4、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者,本科所學專業(yè)與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相同,或研究生所學專業(yè)與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相同或類同;
5、招聘崗位有從業(yè)資格要求的,要有相應的資格證書(或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
五、招聘辦法和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操作程序(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本次招聘由市人社局、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共同組織,采取考試和考核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見招考公告及相關網站。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與網上報名相結合。
報名網站:臨汾人事考試網(www.lfpta.com.cn)。
報考相關信息查詢網站:
臨汾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ww.linfen.gov.cn);
臨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www.sxlf.hrss.gov.cn)
臨汾人事考試網(www.lfpta.com.cn);
臨汾人才網(www.lfrc.com.cn)。
2、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查要客觀、公正、及時。報考人員要對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報名資格。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3、每一位應聘人員限報1個招聘崗位。
4、報名所需有效證件:畢業(yè)證、報到證、資格證(或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和現工作單位允許報考證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者需提供學位證。
5、符合報名條件人員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并上傳一張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電子照片。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①受過刑事處罰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③受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處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⑤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⑥其他按有關規(guī)定不能報考的。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不得報考(其中,現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非2013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或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二)考試與資格復審
本次考試由市人社局、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共同組織?荚嚪止P試、面試。報名人數如果達不到崗位招聘人數3:1比例的由招聘領導組視情況研究核減招聘崗位數或取消招聘崗位。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保留兩位小數)。
1、 筆試
(1)命題和閱卷:由市人社局委托專業(yè)機構組織實施。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藝校舞蹈抄功、戲曲抄功崗位及格線為50分?荚嚂r間為150分鐘。
(3)筆試內容:包括政治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公文寫作、科技人文知識等公共基礎知識。
2、資格復審
對通過筆試進入面試的人員,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發(fā)給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含檔案中涂改年齡,無法確認的),取消面試資格,缺額按筆試成績及格線以上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報到證、資格證(或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身份證以及相關證明原件。其中:非個人原因未領到報到證的,須提供發(fā)證單位出具的證明;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須登陸臨汾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報考有工作經歷要求崗位的考生,需出具工作經歷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3、面試
面試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制定實施方案,經市人社局審批后組織實施。
(1)面試對象的確定。筆試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者,方可參加面試對象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招聘崗位分別排序,原則按3:1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人數未達3:1的,及格線以上人員為參加面試對象。若入圍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
(2)面試命題和評分由招聘領導組辦公室委托有關專家組織進行。
(3)面試分專業(yè)課試講(占60分)和專業(yè)理論解答(或專業(yè)技能操作)(占40分),無專業(yè)課試講的招聘崗位,面試采取專業(yè)理論解答(或專業(yè)技能操作)方式,重點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技能水平、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xié)調等綜合素質。面試成績?yōu)?00分,及格線為60分。
(4)面試考官的組成。為確保面試工作的公正、科學,擬分專業(yè)成立若干個考官組。每個考官組7人,由有關方面人員和專家組成。每個考官組設主考官一人,主持本組面試工作。
(三)考核
面試及格分數線以上者,根據考試總成績,按1:1比例確定參加考核對象?荚嚳偝煽兿嗤,筆試成績高者為考核對象。
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屎蛿M聘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現實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根據考核結果,對考生的報名資格進行再次確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遞補。經考核確定的合格人員,若本人提出退出,不得遞補。
考核方案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報招聘領導組核準后組織實施。
(四)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考核結果,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名單,到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一般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招聘崗位根據有關規(guī)定對應聘者體質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體檢在人社部門的指導監(jiān)督下,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五)公示
根據考試、考核、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臨汾人事考試網站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六、聘用與待遇
1、公示期滿,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報主管部門和市人社局審批后,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人社部門(或委托單位)辦理合同登記,確定人事關系。
2、所聘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員享受應聘事業(yè)單位所在崗位全部待遇。
4、所聘人員一律實行人事代理。
七、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確保招聘工作健康順利進行。各單位要按照招聘方案,明確分工,密切配合,精心組織,嚴格按程序辦事,切實做好每個環(huán)節(jié)的工作,特別要做好考試試題和命制有關材料的保密工作,杜絕一切泄密事故,保證這次招聘工作健康有序進行。
2、加強監(jiān)督,確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招聘單位要自覺接受人社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指導,充分發(fā)揮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職能作用,加強對招聘工作的全程監(jiān)督。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監(jiān)管職責,對招聘工作中違反干部人事紀律和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及時予以制止和糾正。
3、嚴肅紀律,嚴防各種違紀違規(guī)事件發(fā)生。要加強對參與招聘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進行培訓教育,杜絕各類違紀事件的發(fā)生。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應聘人員要嚴格按回避政策規(guī)定實行回避,不按規(guī)定回避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一律取消應聘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負責報名和組織考試工作的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難、拒絕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員報名和參加考試。對于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視情節(jié)給予行政、紀律、法律處理并調整工作崗位。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的處理。
有關招聘信息,可咨詢招聘辦公室。
電話:0357-2093558(臨汾高級技工學校)
0357-3317681(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中心)
0357-2089093(市工傷保險管理鑒定服務中心)
0357-2012762(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0357-2517245(市國土資源管理局)
0357-2015513(市殘疾人康復中心)
0357-2511312(市聾兒康復語訓部)
0357-2013546(市糧食局)
0357-2596855(市文化藝術學校)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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