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關于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意見的通知》(吉政辦發(fā)〔2010〕16號)精神,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吉林省教育廳、吉林省司法廳、吉林省工業(yè)和信息化廳、吉林省水利廳、吉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吉林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吉林省體育局、吉林省農業(yè)科學院、中共吉林省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決定,所屬19家事業(yè)單位2015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19家事業(yè)單位共招聘工作人員104名,具體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身體健康。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5月29日至1997年5月29日期間出生)。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5月29日為準。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2015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報考不受年齡限制。
(二)崗位條件。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yè)、工作經歷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公職人員。
3.在讀的非2015年畢業(yè)生(2016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15年畢業(yè)生)。
4.現役軍人。
5.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回避情形
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或者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受理。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報名時間:2015年6月9日—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詳見附件1。
(三)報名要求
1.報名者須填寫《2015年吉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6號)》(附件2,從網上下載打印填寫),并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證、工作經歷證明及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一式一份、3張近期同底(6個月內)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5年畢業(yè)尚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書的,須提供由本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外地報考人員可先將報名表及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證和有關材料的復印件通過傳真的方式報名,在面試前資格復查時送達相關證件原件。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四)資格審查及繳費。由招聘單位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現場確認,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現場進行繳費。外地考生資格審查結果由招聘單位或招聘主管部門電話通知,在對證書原件進行復查時繳費。
(五)開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六)相關事項
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截止點為2015年7月份,即到2015年7月份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其中,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四、招聘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每個崗位面試采取的具體方式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確定并通知。面試前,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學歷學位證及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其中,2015年畢業(yè)生尚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須提供由本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
本公告同一崗位報名人數超過一個工作日面試人數最大值(50人)時,視情況對報考該崗位考生進行筆試加試來確定面試資格人選,面試資格人選按20—40人確定,取得面試資格的人選按規(guī)定程序參加面試,其筆試成績不作為總成績計算權重,考生成績以面試成績?yōu)闇省?/P>
考試成績在各招聘單位網站進行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生成績,按照招聘計劃1:1比例在及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tǒng)一組織在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體檢合格的,由用人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辦理聘用手續(xù)前自動放棄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根據招聘單位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016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不辦理聘用手續(xù)。
八、注意事項
凡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證件審核、考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九、信息發(fā)布及政策咨詢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網(http://www.jlrc.com.cn/)為本次公告的發(fā)布網站。吉林省教育廳網站(http://www.jledu.gov.cn/jyt/)、吉林司法警官職業(yè)學院網站(http://www.jlsfjy.cn/)、吉林經濟信息網(吉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http://www.jilin.net.cn/)、吉林省水利廳網站(http://slt.jl.gov.cn/)、吉林省經濟管理干部學院網站(http://www.jemcc.net/)、吉林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網站(http://www.jlqi.gov.cn/)、吉林體育學院網站(http://www.jlty.com.cn/)、吉林省農業(yè)科學院網站(http://www.jaas.com.cn/)、中共吉林省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黨校網站(http://www.jlszdx.org/)為此次公開招聘的工作網站,請考生及時關注相關信息。
政策咨詢電話:
0431—88905321 (吉林省教育廳人事處)
0431—83311061 (吉林司法警官職業(yè)學院政治處)
0431—88521464 (吉林省工程咨詢服務中心)
0431—88789398 (吉林省經濟信息中心)
0431—85183057 (吉林省經濟管理干部學院組織人事處)
0431—84994036 (吉林省水利廳人事處)
0431—85237035 (吉林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人事處)
0431—85267650 (吉林體育學院人事處)
0431—87063065 (吉林省農業(yè)科學院人事處)
0431—86101191 (中共吉林省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黨校辦公室)
報名仲裁電話: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
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附件1:2015年吉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6號).rar
附件2:2015年吉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6號).rar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吉林省教育廳
吉林省司法廳
吉林省工業(yè)和信息化廳
吉林省水利廳
吉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吉林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
吉林省體育局
吉林省農業(yè)科學院
中共吉林省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