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平的選人、用人機制,根據《宣城市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選聘)公務員(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宣辦發(fā)[2007]30號)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2015年宣城市市直部分事業(yè)單位(參公單位)公開選聘(選調)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選調)對象及人數(shù)
(一)事業(yè)單位崗位選聘對象為:在本市基層一線、縣(市、區(qū))及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其中管理崗位為八級以下職員)財政全額供給或自收自支的工作人員中選聘13名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人員可順向選聘,不可逆向選聘)。
(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職位選調對象為:在本市范圍內經省批準的縣(市、區(qū))及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已進行參公登記備案、現(xiàn)在編在崗的副科級及以下工作人員中選調3名人員;選調對象范圍可放寬至本市范圍內縣(市、區(qū))及以下實施公務員法機關中已進行登記備案、現(xiàn)在編在崗的副科級及以下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選調后實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管理。
二、選聘(選調)條件
(一)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行,身體健康;
(二)年齡30周歲以下(1984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三)事業(yè)單位崗位選聘要求為:具有兩年及以上事業(yè)單位工作(在編在崗)經歷(2013年6月29日以前進入事業(yè)單位工作,含試用期,工作經歷計算到2015年6月29日),且2013、2014年事業(yè)單位年度考核中被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職位選調要求為2012年前(含2012年)錄用或登記為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且2013、2014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四)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
(五)所需要的其它條件(見2015年宣城市市直部分事業(yè)單位<參公單位>公開選聘<選調>崗位<職位>表);
(六)符合干部回避的有關規(guī)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聘(選調):
。ㄒ唬C構改革中分流和試用期內的;
(二)受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處分期)內的;
(三)涉嫌違法違紀行為,已立案正在受審查的。
(四)按照有關規(guī)定,公務員或參公單位工作人員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聘(選調)方式、程序和時間
本次選聘采用報考者個人申請、組織推薦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報名網站為宣城市人事考試(培訓)網(http://www.xcpta.gov.cn)。報名時間為2015年6月29日9:00至7月3日16:00,逾期不再補報。
報考人員登錄宣城市人事考試(培訓)網進行報名,仔細閱讀報名須知并簽署“考試誠信承諾書”,按要求填寫相關報名信息,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資格復審時,還需提供一寸同底版洗印照片4張,請考生注意留存),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選聘崗位(選調職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選聘(選調)條件規(guī)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選聘(選調)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職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2、網上報名后,報考人員須從宣城市人事考試(培訓)網下載并填寫《宣城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參公單位)公開選聘(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報送其所在單位審核。所在單位根據報考人員檔案記錄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認真審核填報信息、簽署意見,報主管部門同意并加蓋公章后,及時(最遲須于7月3日17:00前)傳真至選聘(選調)單位(傳真號碼見選聘(選調)崗位(職位)表),供網上資格審查用,逾期視為網上審核不合格。
(二)網上資格初審
網上資格初審工作由選聘(選調)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按規(guī)定要求在網上進行?忌鷪竺,需在24小時內提出審核意見(未傳真《宣城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參公單位)公開選聘(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的,要及時通知其傳真,否則不予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審查的,應在網審時注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的,應一次性告知缺失內容,并退報考人員補充;對咨詢有關選聘(選調)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需做出規(guī)范性解答。7月4日16:00前完成報名資格初審工作,同時留存好通過資格初審考生的報名信息,供資格復審時參考。
(三)報名確認
報考人員報名后至7月4日16:00前可隨時登錄宣城市人事考試(培訓)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通過初審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初審的,在7月4日16:00之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逾期視為放棄報考資格)。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7月5日16:00前,通過網上支付工具(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yè)銀行的開通網上銀行的貸記卡、借記卡),登錄宣城市人事考試(培訓)網按規(guī)定繳納統(tǒng)考筆試費用(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費用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
為確保選聘(選調)質量,應聘同一崗位(職位)的人員,其報考人數(shù)與崗位(職位)選聘(選調)數(shù)的比例應不低于3:1,對達不到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特殊崗位(職位)經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可放寬至2:1,否則取消或核減該崗位(職位)選聘(選調)計劃數(shù)。
取消選聘崗位(選調職位)的報考人員可于7月6日11:00-16:00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逾期視為放棄改報資格),改報人員的資格初審工作于7月6日17:00前完成。放棄改報或改報后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已繳費人員于2015年7月20日8:00-12:00,15:00-17:00期間,到宣城市人事考試(培訓)中心(金色陽光大廈五樓,聯(lián)系電話:0563-3036887)辦理筆試考試費用退費手續(xù)。
(四)準考證打印
網上資格初審合格后,由宣城市人事考試(培訓)中心提供網絡準考證,考生可于7月15日至7月17日從宣城市人事考試(培訓)網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五)筆試
1、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采用百分制計分法。其中計算機知識20分,要求掌握計算機技術和基礎知識;綜合常識40分,涵蓋政治(含時政)、經濟、法律、管理、科技、人文、市情等方面;材料作文40分,要求考生根據自己對給定材料的理解自擬題目寫一篇文章,主要考察其綜合分析和文字表達能力。
2、筆試時間:2015年7月18日上午9:00-11:30(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3、筆試地點:筆試地點設在宣城市政府所在地,具體詳見準考證;
4、為確保選聘(選調)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shù)線60分,達到60分的選聘人員,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5、筆試成績于2015年7月31日前,統(tǒng)一在宣城市人事考試(培訓)等網站上公布筆試成績,請考生自行查詢。
(六)資格復審
按照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選聘崗位(選調職位)計劃數(shù)1:3比例確定各選聘崗位(選調職位)參加面試人員名單(若最后一名有數(shù)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若等于或少于選聘崗位(選調職位)計劃數(shù)的直接確定為面試人選),并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依據選聘《公告》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報考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照宣城市人事考試(培訓)中心提供的《考場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guī)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由此出現(xiàn)人選缺額的,在面試前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對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確定為面試人選并在網上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的通知參加面試。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因應報考者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xiàn)面試人選缺額的,該崗位面試人選不再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明)材料:
本人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垂直管理單位需市級主管部門同意。本市在編在崗教師報考的,還需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和當?shù)乜h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宣城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參公單位)公開選聘(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年度考核登記表、由單位和主管部門出具的工作經歷等證明(件)原件和復印件,選調職位還需提供公務員(參公)錄用審批表和登記表復印件(須加蓋組織人事部門的公章),以及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張。
資格復審由選聘(選調)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時間為8月上旬,具體時間、方式屆時請考生關注市人社局網站和選聘(選調)單位主管部門通知,并保持電話暢通,否則責任自負。
(七)面試
1、面試均為結構化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考官組由7人組成。計算成績時除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其余考官的平均分。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分。
2、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總成績合成:按照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5:5的比例合成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等均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
3、為確保選聘(選調)質量,當某崗位面試實到人數(shù)少于或等于該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時,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或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考核。
(八)考核
根據總成績,依高分到低分順序,按實際選聘(選調)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數(shù),若總成績相同,則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若筆試成績仍相同,則以《綜合知識》中的客觀題部分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遞補人員的確定照此規(guī)定執(zhí)行?己税ㄕ嗡刭|、工作表現(xiàn)、健康狀況等,同時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再審。因考核不合格或資格再審不合格出現(xiàn)選聘崗位(選調職位)人選缺額的,按規(guī)定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考核工作由各選聘(選調)單位主管部門負責,選聘(選調)單位主管部門要派出2人以上組成考核組實施考核?己斯ぷ饕獔猿值虏偶?zhèn)洹⒁缘聻橄取⒆⒅毓ぷ鲗嵖,全面了解考核對象的政治素質、個人品行、業(yè)務水平、工作能力、廉潔自律、健康狀況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己私Y束時,考核組要如實寫出考核報告,提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考核結論。考核對象所在單位要積極配合,客觀真實地反映實際情況。
(九)公示
選聘(選調)各環(huán)節(jié)的結果均在宣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xcrs.gov.cn)公示3天。其中,確定為擬選聘(選調)人員的有關信息,公示7天。
(十)試用和調動
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聘(選調)的發(fā)放選聘(選調)通知書。選聘(選調)人員實行3個月試用期制度,其間在原單位的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事業(yè)單位還需按照所選聘崗位重新定崗,簽訂聘用合同;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四、信息發(fā)布、監(jiān)督電話
(一)信息發(fā)布:2015年宣城市市直部分事業(yè)單位(參公單位)公開選聘(選調)工作人員相關信息請查閱:
宣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xcrs.gov.cn) 、宣城市人事考試(培訓)網(http://www.xcpta.gov.cn)
和所選聘(選調)單位主管部門網站。
(二)監(jiān)督電話:
市紀委(監(jiān)察局)派駐市人社局紀檢組(監(jiān)察室):
0563-3019447
(三)咨詢電話:
市人社局 0563-3026400(選聘)、0563-3029114(選調);市人事考試(培訓)中心(考務咨詢)0563-3036887
選聘(選調)單位主管部門電話:見選聘崗位、數(shù)量、條件一覽表。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整個選聘(選調)過程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派員全程參與,并全面接受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二)公開選聘(選調)工作實行回避制度,需要回避的,應按有關規(guī)定回避。發(fā)現(xiàn)徇私舞弊、泄密等行為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從嚴處理。
(三)參加公開選聘(選調)的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選聘資格,兩年內不得提拔任職和參加全市公開選聘(選調);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其違紀責任。
1、在筆試、面試中有舞弊行為的;
2、選聘(選調)過程中,采取請客送禮、行賄、威脅、欺騙等形式對市直選聘(選調)工作的領導、工作人員、面試評委、參加考核的工作人員施加影響的;
3、用誣告、造謠中傷等手段詆毀、攻擊其他競選者或他人的。
附件:
1、2015年宣城市市直部分事業(yè)單位(參公單位)公開選聘(選調)崗位(職位)表
2、宣城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參公單位)公開選聘(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宣城市人社局
2015年6月23日
1、2015年宣城市市直部分事業(yè)單位(參公單位)公開選聘(選調)崗位(職位)表.rar
2、宣城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參公單位)公開選聘(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