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鎮(zhèn)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4名,現(xiàn)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黨群辦1名,建設辦1名、綜治辦1名、新田社區(qū)1名。
二、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采取公開報名,經面試考核后擇優(yōu)錄取。
三、招聘條件
身體健康,政治可靠,作風正派,遵紀守法,組織紀律性強,有良好的素質和品德修養(yǎng),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感與事業(yè)心。
1、黨群辦工作人員:30周歲以下(1985年7月22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文秘專業(yè),平陽縣戶籍;
2、建設辦、綜治辦、新田社區(qū)工作人員:30周歲以下(1985年7月22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平陽縣戶籍。
四、招聘程序
(一)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的資格初審,政審中的資格再審和辦理相關手續(xù)時的資格終審環(huán)節(jié)。在任何一個資格審查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報考資格或不予錄用、聘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或后果由報考者承擔。
(二)筆試
1、筆試時間:考試時間為90分鐘,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內容:由公共基礎知識和農村基層工作組成的綜合卷,考試滿分為100分,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實際招聘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
(三)面試
1、面試為結構化面試,總分100分,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參加面試的人選,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實際招聘數(shù)1︰3的比例確定。
(四)體檢
根據(jù)筆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人數(shù)1:1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項目和標準。
(五)資格復審
根據(jù)綜合素質量化評分(筆試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的50%折算為綜合成績,然后從高到低依次排名,按實際招聘數(shù)1:1的比例確定政審對象。主要審查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有無違法違紀情況等,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政審出現(xiàn)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政審合格人員,經鎮(zhèn)黨委研究,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詢與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公示無異議后辦理相關手續(xù)。
五、工資待遇
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后簽訂合同。待遇按照縣編外用工福利待遇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報名時間與方式
1、報名時間: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報名方式:報考人員請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書、近期單寸免冠照片2張和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至順溪鎮(zhèn)黨群辦(3005室)報名,聯(lián)系人:陳如意(13868862616),劉洪玉(13958956286)。聯(lián)系電話58123053。
七、注意事項
1、平陽縣戶籍含原戶籍為平陽縣的高校畢業(yè)生;原戶籍為非平陽縣的高校畢業(yè)生戶口落戶平陽縣的確認時間截止為2015年7月22日前。
2、本招聘公告最終解釋權歸中共順溪鎮(zhèn)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