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教育體育局關于市學校后勤保障服務中心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滿足我市教育體育局直屬單位市學校后勤保障服務中心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四川省人事廳四川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的通知》(川人發(fā)[2006]9號)及《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fā)<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發(fā)[2011]36號),經市委編辦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原則,市教育體育局學校后勤保障服務中心擬面向社會考核招聘1名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攀西人才網(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scpzh.lss.gov.cn)、攀枝花市教育網(http://www.pzhedu.cn)上登載):
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為編制內招聘。具體招聘單位及名額詳見《攀枝花市學校后勤保障服務中心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表》,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招聘范圍:2014至2016年高校畢業(yè)生。其中:2016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并憑證書原件辦理聘用手續(xù);其他人員必須在資格復審結束前取得并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
(二)招聘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4)年齡30周歲以下(即1984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符合《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第二十九條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7)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崗位表》。報考人員本人學位證以及畢業(yè)證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與所報考崗位“學歷(學位)”和“學科或專業(yè)”(指與學歷學位相對應的專業(yè)條件)兩欄的學歷、專業(yè)資格條件要求應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雙向選擇、直接考核方式進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11月23日一2015年12月5日止。
2.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選擇其中一種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報名時免收報名費。
3.報名辦法
(1)網絡報名:報名人員登錄攀西人才網(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scpzh.lss.gov.cn)、攀枝花市教育網(http://www.pzhedu.cn)下載《攀枝花市學校后勤保障服務中心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見附件2),如實、準確填寫相關報名信息(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并將《報名信息表》電子版發(fā)送到招聘單位電子郵箱(見《崗位表》)。
(2)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填寫《報名信息表》2張,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畢業(yè)證或學歷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2份、1寸免冠近照2張,到招聘單位現場報名(詳細地址見《崗位表》)。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也可自行組織相關人員到高校接受報考人員現場報名。
(二)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根據相關規(guī)定和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和相關材料進行審核,F場報名的,資格審查同時進行。
(三)面試
網絡報名人員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審核,時間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行綜合面試。綜合面試由用人單位負責,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知識結構、專業(yè)素養(yǎng)、溝通協(xié)調能力和實際操作能力,按招聘崗位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四)考核
招聘單位對考試合格的人員進行考核。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和社會關系等方面的情況。
(五)體檢
通過考核的人員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到市人社局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
(六)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者按規(guī)定程序報經審批后在公告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間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聘用
對面試、考核、體檢合格的人員,按照直接考核招聘的相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五、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如發(fā)現違規(guī)違紀問題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試相關規(guī)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監(jiān)督舉報電話:攀枝花市教育體育局紀檢監(jiān)察處,電話:0812-3348330
六、咨詢電話
攀枝花市教育體育局:0812-3316504、0812-3317417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咨詢電話見《崗位表》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