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jīng)批準,我縣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83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攀西人才網(wǎng)(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pzhpta.gov.cn)、米易縣公眾信息網(wǎng)(http://www.scmiyi.gov.cn)發(fā)布):
一、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分為二類:不限、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招聘對象中“不限”,是指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并憑證書辦理聘用手續(xù);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其他資格條件(米易縣接待服務中心接待服務管理崗位必須在報名時提供相應的畢業(yè)證)。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聘環(huán)節(jié),責任由考生自負。
招聘對象中“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截止2016年10月10日,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在四川省參加“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社工人才百人計劃”五項目人員。
(二)報考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年齡在18周歲—35周歲(即1980年10月10日—1998年10月10日期間出生)之間,其中米易縣接待服務中心接待服務管理崗位年齡在18周歲—30周歲(即1985年10月10日—1998年10月10日期間出生)之間;
4.在職人員報考者,須征得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及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人事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5.符合有關回避規(guī)定。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檢監(jiān)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米易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報考者畢業(yè)證書所注專業(yè)應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相同。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xiàn)役軍人。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4.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5.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7.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行為的。
二、招聘單位、名額及其他條件
見《米易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附件1)。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1.現(xiàn)場報名
報考米易縣接待服務中心接待服務管理崗位的考生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
現(xiàn)場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0日至11日。
報名地點:米易縣政務服務中心考試中心窗口(同和路,迷陽水岸對面。乘坐1路公共汽車可到達)。
2.網(wǎng)絡報名
除米易縣接待服務中心接待服務管理崗位以外的崗位均采用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
網(wǎng)絡報名時間為2016年10月10日9:00— 10月14日18:00,報名入口為: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 )。
(二)報名
1.選擇崗位。報考者認真閱讀“公告”、“崗位情況表”,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jù)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填報信息。
采用網(wǎng)絡報名的考生按網(wǎng)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米易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各項內容,以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的考生,務必在《簡歷》一欄準確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名稱、服務地、服務起止時間、服務期滿考核情況。同時按網(wǎng)絡提示上傳JPG格式、大小在10KB至30KB之間的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片。
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考生如實、準確填寫《米易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此表在報名處領。└黜梼热。
報考者應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報名時考生所填寫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學歷、學位、專業(yè)、畢業(yè)時間、資格證書、工作單位、聯(lián)系電話等基本信息真實可靠,所選考試科目、崗位等相關信息準確無誤,提供的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等有關證件真實有效?荚嚂r憑本人準考證和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不含過期身份證、舊版臨時身份證、學生證和駕駛證等證件)參加考試。準考證信息與身份證不一致者不得參加考試;如因填報的各項信息有誤影響考試及考試結果的使用,由本人負責;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jīng)查實,一律取消報考、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網(wǎng)絡報名)。本次考試資格初審工作由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及縣人社部門負責。報考人員請于報名后2日內登錄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并按網(wǎng)絡提示打印《米易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崗位?忌鷮徫灰蟮馁Y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詢電話向相關部門(單位)咨詢。
4.現(xiàn)場報名所需資料:
(1)高校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2017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須提供高校出具的證明其學歷、學位、專業(yè)、畢業(yè)時間的證明材料);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3張;
(4)“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需提供相應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團委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政府教育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5)在職人員需出具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及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6)崗位條件要求的其它證件材料原件、復印件和相關工作經(jīng)歷證明材料原件。
(三)確認繳費
經(jīng)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16年10月10日—10月16日24:00時前登錄報名網(wǎng)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wǎng)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wǎng)絡提示進行。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考生在參加技能測試合格后繳納考務費(技能測試不收費)。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shù)嘏沙鏊鼍叩母改鸽p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2016年11月1日到米易縣人事考試中心(米易縣政務服務中心712辦公室)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jīng)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xù)?忌丛谝(guī)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開考比例及崗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聘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組織人社部門統(tǒng)一安排,相應調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計劃。調減或取消崗位的情況,將及時在攀西人才網(wǎng)、米易縣公眾信息網(wǎng)公告。取消招聘崗位計劃的考生可另行報考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或退費。
(五)打。I。士甲C
1.網(wǎng)絡報名成功并繳費的考生,請于2016年11月7日9:00— 11月11日18:00前登錄(http://bm.e21cn.com )打印本人準考證。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2.現(xiàn)場報名并通過專項技能測試合格的考生,請于2016年1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米易縣政務服務中心考試中心窗口(同和路,迷陽水岸對面。乘坐1路公共汽車可到達)領取。
四、考試
(一)米易縣接待服務中心接待服務管理崗位的人員先參加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組織的專項技能測試,測試合格的人員再參加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技能測試內容:
米易縣接待服務中心接待服務管理崗位:主要測試接待及禮儀相關知識。
領取參加技能測試通知書時間:2016年10月28日9:00-12:00,到米易縣政務服務中心考試中心窗口領取。
技能測試時間及地點:技能測試時間為2016年10月29日,具體的時間及地點見《參加技能測試通知書》。
技能測試合格人員名單將及時在攀西人才網(wǎng)、米易縣公眾信息網(wǎng)公布。
(二)除米易縣接待服務中心接待服務管理崗位以外的其余崗位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荚嚦煽儼礉M分100分計算,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本次招聘考試所有崗位的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端拇ㄊ∈偈聵I(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知識》筆試復習大綱》見附件2,筆試均不指定復習資料,各崗位具體考試科目如下:
公共科目 | |||
崗位類別 |
科目名稱 |
考試內容 |
考試時間 及分值 |
本次招聘的所有崗位 |
綜合知識 |
四川省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知識》筆試復習大綱 |
120分鐘 滿分100分 |
(三)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定為2016年11月12日,具體時間和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四)政策性加分
(1)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等九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fā)〔2007〕16號)、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等五部門《關于實施“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通知》(川組通〔2007〕37號),選聘到村(社區(qū))任職滿兩年以上(截止報考時間)、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每工作滿1周年,筆試成績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為優(yōu)秀或受到縣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jīng)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成績加2分。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中;
(2)對退役大學生士兵符合招聘條件的加分。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yè)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fā)〔2012〕406號)規(guī)定,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xiàn)役經(jīng)歷并按規(guī)定辦理了退役手續(xù)的退役士兵),在報考我省事業(yè)單位時,在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yè)知識筆試按比例折合后、與面試成績折合前的筆試總成績中加2分。在此基礎上,被部隊團級(含)以上機關評為優(yōu)秀士兵或榮立三等功獎勵的,另加2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項目可累積計算,但最高不超過6分。在服現(xiàn)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現(xiàn)役經(jīng)歷退出現(xiàn)役復學、報考時尚未畢業(yè)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通知的加分政策。
(3)對少數(shù)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據(jù)《關于調整我市少數(shù)民族考生報考本市事業(yè)單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見》(攀組綜〔2013〕47號)精神,在我市事業(yè)單位人員公開招聘中,報考少數(shù)民族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崗位的,屬于攀枝花市17個民族鄉(xiāng)鎮(zhèn)(含122個民族村)、49個散雜民族村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戶籍地,戶籍地須常住戶口3年以上),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5分,市內其他少數(shù)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在我市事業(yè)單位人員公開招聘中,報考非少數(shù)民族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崗位的,屬于我市17個民族鄉(xiāng)鎮(zhèn)(含122個民族村)、49個散雜民族村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戶籍地,戶籍地須常住戶口3年以上),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3分,對鹽邊縣、米易縣、仁和區(qū)的其他少數(shù)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2分,對東區(qū)、西區(qū)的其他少數(shù)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1分(享受加分政策招聘到少數(shù)民族鄉(xiāng)鎮(zhèn)的人員,在首聘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的最低服務年限不低于2年)。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已按規(guī)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yè)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和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分別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和服務證書原件;退役大學生士兵申請加分的報考者提供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退役士兵證原件。
少數(shù)民族考生提供戶籍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戶籍證明原件)。
以上證明材料于2016年11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交到米易縣政務服務中心(考試中心窗口),經(jīng)審查符合加分條件的辦理享受政策性加分手續(xù)。材料不齊備或逾期未提交者,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經(jīng)審核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將通過攀西人才網(wǎng)、米易縣公眾信息網(wǎng)公示。
(五)筆試成績計算、公布
(1)米易縣接待服務中心接待服務管理崗位、:
筆試折合成績=(綜合知識分數(shù)+折合前加分)×40%+折合后加分。
(2)其余崗位:
筆試折合成績=(綜合知識分數(shù)+折合前加分)×60%+折合后加分。
筆試考試中存在缺考筆試科目或違紀的考生,不進行筆試排名。
筆試成績于筆試后及時通過攀西人才網(wǎng)、米易縣公眾信息網(wǎng)公布。
(六)面試
1.確定面試人員
報考米易縣接待服務中心接待服務管理崗位的根據(jù)筆試折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其余崗位參考人員根據(jù)筆試折合成績和具體招聘崗位的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合格的參加面試(最后一名筆試折合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
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出現(xiàn)的缺額,經(jīng)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按筆試折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因面試資格審查、筆試缺考,導致實際開考比例低于2:1的,仍視為有效比例,以實際人數(shù)參加面試。
面試資格復審所需資料:
(1)高校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2017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須提供高校出具的證明其學歷、學位、專業(yè)、畢業(yè)時間的證明材料);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2張;
(4)“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需提供相應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基層項目的類型、服務地、服務起止的時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團委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政府教育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5)在職人員需出具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及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6)崗位條件要求的其它證件材料原件、復印件和相關工作經(jīng)歷證明材料原件。
入闈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攀西人才網(wǎng)、米易縣公眾信息網(wǎng)公布。
2.面試方式及分值
本次所有招聘崗位面試方式均采用結構化面試,面試分值滿分為100分。
面試折合成績的計算:
(1)米易縣接待服務中心接待服務管理崗位:
面試折合成績=面試成績×60%
(2)其余崗位:
面試折合成績=面試成績×40%
3.領取面試通知書
通過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領取《面試通知書》,同時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80元,具體時間、地點在攀西人才網(wǎng)、米易縣公眾信息網(wǎng)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4.公布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七)考試總成績計算與公布
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成績+面試折合成績。
考試總成績于面試結束后及時在攀西人才網(wǎng)、米易縣公眾信息網(wǎng)公布。
五、體檢
依據(jù)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shù),按照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折合成績高低確定名次;若筆試折合成績仍然相同的,則加試面試,以加試的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未形成競爭的崗位的考生,其《綜合知識》成績若低于本次招聘考試其他形成競爭的崗位進入體檢的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成績,則不得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體檢由組織、人社部門統(tǒng)一組織,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復檢在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或體檢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等額進入考核,考核工作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牽頭組織實施?己酥攸c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因考核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額,經(jīng)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可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在攀西人才網(wǎng)、米易縣公眾信息網(wǎng)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出現(xiàn)的空額不再遞補。
八、聘用審批及試用期
考試、體檢、考核并經(jīng)公示合格者,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擬聘用人員有關材料報縣人社部門審核確認后,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其中,2017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聘用相關手續(xù)。
新聘用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間有嚴重違規(guī)違紀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紀律監(jiān)督與回避
招聘工作實行信息、程序、結果的全部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jīng)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guī)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和《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等規(guī)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參與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和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為保證我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
監(jiān)督舉報電話:米易縣監(jiān)察局 0812一8179744
咨詢電話: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12-8130962
十、相關事項提示
(一)請考生在整個招聘期間確保聯(lián)系方式正確、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及時告知縣人社部門。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以各種名義舉辦的輔導(培訓)班、輔導(培訓)網(wǎng)站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十一、本公告由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1:米易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xlsx
附件2::《四川省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知識〉筆試復習大綱》.doc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