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市公安局招聘協(xié)警簡章
因工作需要,海寧市公安局現(xiàn)面向社會招聘協(xié)警(編制外崗位合同工),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二)男性,年齡滿18周歲、不超過30周歲(1986年1月4日至1999年1月4日期間出生);雙眼裸視力均不低于4.8,身體健康;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
(四)具有海寧市常住戶口;
(五)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優(yōu)先招聘;
(六)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收容教養(yǎng)、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家庭成員以及近親屬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成員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七)目前在海寧公安機關從事協(xié)警工作的,或是從協(xié)警崗位上辭職或者被辭退的,不得報名應聘。
二、招聘崗位、人數(shù)
崗位類別 |
招聘部門 |
招錄數(shù) |
崗位1 |
巡特警大隊(特勤) |
15 |
崗位2 |
巡特警大隊(卡點) |
15 |
崗位3 |
連杭治安隊 |
8 |
崗位4 |
交警政工科 |
1 |
崗位5 |
交警機動中隊 |
2 |
崗位6 |
交警市區(qū)一中隊 |
11 |
崗位7 |
交警市區(qū)二中隊 |
4 |
崗位8 |
交警市區(qū)三中隊 |
3 |
崗位9 |
交警丁橋中隊 |
5 |
崗位10 |
交警鹽官中隊 |
3 |
崗位11 |
交警事故中隊 |
2 |
崗位12 |
交警袁花中隊 |
1 |
崗位13 |
交警鹽倉中隊 |
1 |
崗位14 |
硤石派出所 |
6 |
崗位15 |
海昌派出所 |
5 |
崗位16 |
馬橋派出所 |
3 |
崗位17 |
袁花派出所 |
7 |
崗位18 |
尖山派出所 |
2 |
合計 |
94 |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評、筆試、面試、體檢、政審等程序,由海寧市公安局政治處組織實施。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1月5日2017年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報名地點:海寧市公安局(海寧市海洲街道水月亭西路501號)805辦公室。
3.報名材料:憑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退伍證、駕駛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并現(xiàn)場填寫《海寧市公安局招聘協(xié)警報名應聘表》一份。
報名人數(shù)不足招聘計劃數(shù)3倍的,相應核減招聘人數(shù)。
(二)資格審查
在報名截止時間結束后的2個工作日內完成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
(三)體能測評
男子測試項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縱跳摸高共3項。
體能測評采取達標制,達標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具體如下:
男子:10米×4往返跑≤13″1,1000米跑≤4′25″,縱跳摸高≥265厘米;
三項體能測評中,凡有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能參加筆試。
體能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筆試
筆試內容包括:《中國共產黨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guī),以及時事政治、寫作等。
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結束后,對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的,筆試成績加5分。
(五)面試
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人數(shù)1:2確定面試對象進行面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政審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人數(shù)1:1確定體檢、政審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體檢不合格的,可申請復檢一次。復檢不合格的,按照總成績排名再依次替補體檢、政審對象。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
體檢結束后,由招聘單位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
四、其他事項
(一)報名應聘人員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參加體能測評、筆試、面試、體檢的,以及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未按期報到的,均視作自動放棄。
(二)參加體能測評、筆試、面試、體檢,均需攜帶本人身份證。
(三)市公安局對擬聘用人員進行上崗培訓,如培訓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聘用后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jīng)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五)聘用后由用人單位按規(guī)定為受聘人員繳納“五險一金”(基本養(yǎng)老、基本醫(yī)療、工傷、生育、失業(yè)保險和公積金)。
(六)本簡章未盡事宜,依據(jù)或參照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咨詢電話:0573-87233163
海寧市公安局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