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杭州市余杭區(qū)民政局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公告
杭州市余杭區(qū)民政局及局屬事業(yè)單位現(xiàn)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區(qū)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相關(guān)要求
序號 |
單位 |
崗位 |
招聘 人數(shù) |
性別 |
年齡 |
學歷 要求 |
戶籍 |
1 |
區(qū)民政局 |
檔案管理 |
1名 |
不限 |
35周歲及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
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 |
余杭區(qū) |
2 |
區(qū)社會福利中心 |
兒童護理 |
1名 |
不限 |
35周歲及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
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 |
余杭區(qū) |
二、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忠于職守,工作積極,服從組織,團結(jié)同志,遵紀守法,廉潔奉公,作風正派。
2、身體健康,性格熱情、開朗,耐心細致,形象氣質(zhì)佳,具備崗位要求的業(yè)務素質(zhì)和良好的人際溝通能力。
3、2017年2月21日前取得余杭區(qū)戶籍。
4、無治安、刑事違法犯罪記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報名采用現(xiàn)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2月21日—2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余杭區(qū)民政局7樓703室(余杭區(qū)臨平邱山大街460號)。
3、聯(lián)系人:方老師,聯(lián)系電話:86227894。
4、報名方式:報名須本人參加,并遞交《杭州市余杭區(qū)民政局招聘編外人員報名表》(可在余杭民政信息網(wǎng)公告公示欄下載http://www.yhmz.gov.cn/),一式一份;隨帶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照片一寸照1張;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的無治安、刑事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二)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
1、資格審查:報名結(jié)束后,局招聘工作領(lǐng)導小組對照招聘崗位的要求和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資格審查意見。報名材料如有虛假,取消考試資格。
2、筆試:筆試時間擬定3月初,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準考證領(lǐng)取時間另行通知?忌仨毻瑫r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nèi)的第二代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按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科目一門,為綜合基礎(chǔ)知識、綜合應用能力(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筆試結(jié)束后,由杭州市余杭區(qū)民政局劃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并在“余杭民政信息網(wǎng)”上公布面試入圍人員名單,考生本人筆試成績也可同時查詢。
3、面試: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如考生放棄面試資格的,需提前兩天出具放棄參加面試聲明,并由招考單位在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不按時參加面試的人員視作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4、成績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shù)點后二位。如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
5、體檢、考察:根據(jù)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按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放棄體檢或考察資格的,以及在正式聘用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在本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6、公示、聘用:公示無異議,經(jīng)局黨委審核,報區(qū)編委辦批準后,確立勞動關(guān)系,辦理聘用手續(xù)。
四、其他說明
被聘用者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對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員為編外人員性質(zhì),工資待遇按照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文件要求執(zhí)行。
附件:杭州市余杭區(qū)民政局招聘編外人員報名表
杭州市余杭區(qū)民政局
2017年2月21日
附件
杭州市余杭區(qū)民政局招聘編外人員報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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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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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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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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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 照 片 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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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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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加入何種黨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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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單位 及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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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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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 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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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學專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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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就業(yè)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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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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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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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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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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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簡歷 (從就讀高中開始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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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獲得何 種榮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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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 查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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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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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注:1、此表格必須由本人如實填寫,要求字體工整,保證內(nèi)容真實,如有弄虛作假,將取消招考資格。
2、請隨帶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詳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