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總工會事業(yè)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2017-04-01
根據《北京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fā)[2010]102號)等文件精神,為了更好的適應工會事業(yè)發(fā)展的需要,北京市總工會近期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所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崗位
此次公開招聘涉及市總工會所屬事業(yè)單位4家,擬招聘工作崗位共8個,各崗位具體條件詳見《北京市總工會2017年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報名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身體健康,品行端正;
(二)熱愛工會事業(yè),有良好的團隊合作意識、職業(yè)道德追求和奉獻精神;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檔案關系在北京;
(四)招聘單位所規(guī)定的相應條件。
詳見(附件1),具體包括從事該崗位須具備的學歷(學位)、專業(yè)、年齡、從業(yè)資格、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等。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17年4月13日9:00—4月17日17:00
2.報名方式:報名人員請如實填寫《北京市總工會2017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職位報名表》(附件2),并以電子郵件附件形式發(fā)送至各單位聯系郵箱(附件1),并電話確認。電子郵件以“應聘單位-崗位名稱-本人姓名-畢業(yè)院校-學歷/學位”(如:北京職工對外交流中心-對外聯絡-張三-北京外國語大學-研究生/碩士)作為主題和附件題目。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二)資格初審
報名截止后,各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的具體條件,對報名人員相關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筆試。請報名人員于2017年4月20日至4月21日期間,登錄北京市總工會網站查詢最終資格審查結果。
(三)考試安排
1、公共科目筆試
筆試內容:綜合能力測試,重點考察職位應具備的政策理論和業(yè)務水平以及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成績實行百分制,劃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未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進入后面環(huán)節(jié)。
筆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等另行通知。
筆試由北京市考試服務機構及北京市總工會統一組織。
筆試成績查詢:筆試結束7個工作日后,在北京市總工會網站公布筆試成績。
經資格初審合格參加筆試的人數與公開招聘職位的比例最低不低于5:1。如未達到規(guī)定最低比例,在筆試開始前研究決定是否取消該職位。
2、資格復審與面試
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需須攜帶以下資料(復印件需用A4紙復。,到各招聘單位指定地點(另行通知)進行復審:
①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用一張A4紙正反面復。
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畢業(yè)生成績單和校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社會人員還須提供檔案存放機構開具的存檔證明)
④近期正面2寸同版免冠藍底彩色證件照片2張(分別貼在兩張報名表上)及同版電子照片1份,電子照片請用與報名表一致的姓名命名);
⑤《北京市總工會2017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職位報名表》一式3份(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認真填寫并粘貼照片;
⑥招聘資格條件中要求的證書,如外語等級證書、職稱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⑦招聘資格條件中要求有相關工作經歷的,考生需攜帶能證明其工作經歷的相關材料。
資格復審合格的,按照筆試成績中合格人員從高到低、參加面試人員不低于1:5的比例確定擬面試人選。未達到1:5面試入圍比例的崗位,按成績合格的實際人數面試。對于未參加、未通過復審或本人明確表示不參加資格復審的,按照筆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員。
面試內容:采取半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重點考察應聘者的專業(yè)素質、業(yè)務水平及其他綜合能力。實行百分制,劃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將全程錄像。
面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等另行通知。
面試由北京市考試服務機構及北京市總工會統一組織實施。
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分別按照40%、60%的權重計入綜合成績。一般情況下,面試結束7個工作日后,在北京市總工會網站公布考試總成績。
(四)體檢和組織考察
根據每個崗位招聘人數及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綜合確定擬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如同一職位綜合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的人員名單。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開展。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合格者列為考察對象。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總成績順延至下一人。
(五)公示及辦理相關手續(xù)
擬聘用人員由我單位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總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合格的人員中綜合考慮,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和職位需求,擇優(yōu)確定,并在北京市總工會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公開招聘的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應聘人員應按照招聘主管單位規(guī)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體檢及調入等工作。未按照規(guī)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四、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報名人員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凡與報名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編造相關材料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xù)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二)從資格審核到招聘工作結束,報名人員應保證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聯系暢通,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負責。
(三)凡涉及年齡的相關要求均為周歲,30歲及以下為1986年4月14日(含)后出生,35歲及以下為1981年4月14日(含)后出生,40歲及以下為1976年4月14日(含)后出生。
(四)一經聘用,根據招聘崗位及聘用等級,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相應待遇。
(五)考務咨詢詳見崗位需求表中各單位聯系電話(招聘咨詢日期截止至2017年4月17日)
招聘監(jiān)督電話:65592701
附件:1.《北京市總工會2017年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2.《北京市總工會2017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職位報名表》
北京市總工會
2017年4月1日
1.《北京市總工會2017年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xlsx
2.《北京市總工會2017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職位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