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審判工作需要,2022年寶應縣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管理方式
1、計劃招聘聘用制書記員6人。
2、所招聘的職位為聘用制書記員,所錄用人員由寶應縣人民法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guī)定,實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3、具有國民教育大學?萍耙陨蠈W歷;
4、計算機速錄技能達到100字/分鐘,正確率95%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
7、未與江蘇各級法院簽訂《江蘇法院聘用制書記員勞動合同書》。
三、不得報考聘用制書記員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
1、聘用制書記員工資實行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崗位津貼和工齡工資相結合的計薪方法;竟べY不低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布的當?shù)刈畹凸べY收入標準的1.2倍;績效工資以考核為依據(jù),實行考核浮動制,考核合格的不低于基本工資的50%,考核為良好的不低于基本工資的60%,考核為優(yōu)秀的不低于基本工資的65%;根據(jù)法院工作年限及書記員業(yè)務水平確定書記員等級,按照初級、中級、高級書記員分別享受不低于300元∕月、700元∕月、1200元/月的崗位津貼。具體標準由本院在上述范圍內確定。
2、聘用制書記員在合同期內享有婚喪假、產(chǎn)假、育兒假、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帶薪休假以及社會保險等權利。
五、報名
1、報名方式:登陸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報名網(wǎng)址:http://121.43.192.253:8053/),按照報名系統(tǒng)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和上傳電子圖片。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持有計算機速錄技能等級證書的,應一并提交。報名時注意選擇報考寶應縣人民法院。
2、報名時間:2022年7月16日8時至2022年8月6日8時。
3、資格審查:本院將于2022年8月7日至8月17日對報名人員進行報名條件資格審查和速錄技能資格審查(具體時間詳見本院網(wǎng)站通知)。
六、考試
1、考試擬定于2022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之間進行,考試的時間、地點等具體安排由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揚州中院及本院官方網(wǎng)站?荚嚽埃驹簩忌M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考試資格。
2、考試分為專業(yè)理論考試、書記員技能考試和面試,分別占總分的40%、30%、30%。
3、專業(yè)理論考試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識和文字表達能力,不指定參考用書;考試采用閉卷方式,實行百分制,成績達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書記員技能考試為計算機文字速錄考試,速錄方式不限(需要專業(yè)速錄工具的請自備),速錄考試的形式為聽打,聽打二段錄音,每段時長為10分鐘,語速為100字/分鐘、140字/分鐘,根據(jù)記錄速度和準確率評分。
4、筆試和計算機速錄技能考試結束后,根據(jù)考試成績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并由本院組織面試。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招錄計劃人數(shù)比例控制在3:1之內。
5、面試需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書等材料原件,時間、地點詳見本院網(wǎng)站通知。
七、體檢和考察
1、本院根據(jù)考試以及面試成績,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并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2、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本院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和遵紀守法等情況,對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八、公示與錄用
1、各招錄法院根據(jù)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在本院官方網(wǎng)站公示5天,接受社會和考生監(jiān)督。
2、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應實名舉報,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的,經(jīng)調查屬實,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清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本院與擬錄用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一般為3年,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后,經(jīng)考核合格,達到江蘇法院初級書記員標準,聘為聘用制書記員;經(jīng)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后,雙方可以續(xù)簽勞動合同。
九、錄用的遞補和調劑
1、對筆試和計算機速錄技能考試成績達到公告標準,具備參加面試資格,但未被錄取的應聘人員,省法院將在一年內保留其面試資格,本院可以適時按需從中進行遞補。
2、具備面試資格,但未被本院錄取的應聘人員,可以向未招滿的法院申請調劑,經(jīng)省法院批準后,參加調劑后法院的面試。
十、法院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電話:0514-88875820
聯(lián)系人:華亞(寶應法院政治部)
法院網(wǎng)址: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1、應聘人員報名時應通過報名系統(tǒng)提交本人“蘇康碼”和“防疫行程卡”電子圖片,“蘇康碼”和“防疫行程卡”均為“綠碼”的考生方可報名。
2、應聘人員報名后,應及時了解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和新增病例動態(tài)變化(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信息可在國務院網(wǎng)站: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查詢),避免在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或國(境)外旅行、居;避免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中高風險區(qū)域人員接觸;避免去人群流動性較大、人群密集的場所聚集。
3、應聘人員應當嚴格遵守各地的疫情防控政策,自覺服從招錄過程中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wèi)生防疫工作。不服從本院和考試舉辦單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試資格。
4、應聘人員報名時要認真閱讀本公告,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擔相關責任。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十二、相關事項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參考要求以及職位公告中的年齡、學歷、其它條件等相關信息的咨詢,考生應于工作時間內,與本院聯(lián)系。
2、考生在網(wǎng)上報名時應仔細核對報考法院、個人姓名、身份證號等重要信息,避免錯失考試機會,在應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錯失聘用機會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3、在招聘工作中,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證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xù)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內容與上級法院公告不一致的,以上級法院公告為準。
寶應縣人民法院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