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靈丘縣第一中學校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jù)大同市人社局批準的《關于為靈丘一中招聘教師工作實施方案》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靈丘一中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聘用職位人數(shù)1∶3的比例,其中:英語6名、物理6名、生物6名、化學3名、計算機3名。
二、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靈丘縣第一中學校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名單》附后;
三、資格復審時間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于本月22日進行資格復審;
四、資格復審地點
靈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10號窗口;
五、要求
資格復審人員必須本人攜帶身份證、畢業(yè)證、就業(yè)報到證、筆試準考證、報名時要求的相應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按規(guī)定時限和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附:《靈丘縣第一中學校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名單》
靈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