嵐皋縣2016年城區(qū)學校幼兒園公開選調教師公告
根據嵐皋縣人才選拔相關規(guī)定,結合城區(qū)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隊伍實際,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基層學校公開選調教師37名,F(xiàn)將選調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名額
2016年嵐皋縣城區(qū)學校公開選調教師37名,其中城關中學3名、城關小學6名、城關二小6名、縣幼兒園2名、縣第二幼兒園3名、城關九年制學校17名。具體招聘崗位學歷及專業(yè)見附表。
二、選調對象范圍
本縣在編鎮(zhèn)村中小學、幼兒園正式在崗教師。
三、選調資格條件
1.遵守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和敬業(yè)精神,符合《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要求,近3年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且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正在接受組織調查人員不得報考)。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無精神病史。
3.學歷及專業(yè)(見選調崗位學歷及專業(yè)要求附表)。
4.資歷。報考初中、小學崗位的教師均應具有在學校累計工作滿五年以上;報考幼兒園崗位的教師應具備:幼教專業(yè)畢業(yè)的應具有在學校幼兒園累計工作滿三年以上,非幼教專業(yè)畢業(yè)的幼兒園教師和小學教師應具有在學校幼兒園累計工作滿五年以上。上述各崗位報考人員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均為2016年7月31日。
四、公開選調程序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按照發(fā)布選調信息、報名與資格審核、筆試、面試公告、面試、體檢、公示與辦理調動手續(xù)。
(一)發(fā)布選調信息
在嵐皋縣人民政府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縣教育體育局網、嵐皋縣教育體育局公文信息群統(tǒng)一發(fā)布公告,公布選調崗位和資格條件。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選調采取現(xiàn)場報名,報名結束后由縣選調領導小組統(tǒng)一進行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5日至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18:00。逾期不再受理(周六、周日不休息)。
2.報名地點:嵐皋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
3.報名辦法:考生在嵐皋縣相關部門網站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嵐皋縣城區(qū)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一式一份),經所在學校、鎮(zhèn)政府審核同意后,持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近三年年度考核證明、在編工作年限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張(要與《報名表》上張貼的照片為同一底版),到規(guī)定地點現(xiàn)場報名并簽訂誠信承諾書,每人只限報一個崗位,繳納報考費100元,F(xiàn)場只對照選調人員《報名表》所填信息和報考崗位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報名信息真實性由考生及所在學校負責,誰簽字誰負責。報考人員和學校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對弄虛作假、隱瞞不報的,一經發(fā)現(xiàn)即取消選調考試資格,并按照考試相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4.準考證發(fā)放:經縣公開選調教師領導小組審核公示無異議的考生由縣教育體育局制作、發(fā)放準考證?忌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持本人身份證在教育體育局人事股領取,未領取筆試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5.開考比例:報考人數(shù)與遴選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低于2:1比例的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
(三)筆試。
考試內容及時間:
1、教育理論及政策法規(guī)(包括教育教學相關法律法規(guī)、國家教育改革與發(fā)展相關政策動態(tài))。
2、教師職業(yè)道德相關規(guī)定、教師綜合素養(yǎng)。
3、教育學相關專業(yè)知識。
4、心理學相關專業(yè)知識。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總分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5、筆試時間。筆試由縣公開選調教師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擬定于8月中旬進行,具體時間、地點以嵐皋教育網公告為準。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資格人選向社會公告。
(四)面試。
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采用答辯(報考幼兒園崗位的教師測試四項技能:說、唱、跳、畫)的形式進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保留2位小數(shù)不四舍五入,獲得省、市、縣教學能手稱號的在綜合成績基礎上分別加1.5、1、0.5分;獲得省、市、縣學科帶頭人稱號的在綜合成績基礎上分別加2、1.5、1分;獲得省、市、縣名師稱號的綜合成績基礎上分別加2.5、2、1.5分;所有獲得榮譽稱號均以最高級別計算,不重復加分,在報名時上交獲得榮譽稱號原件及復印件,獲得榮譽稱號截止時間為發(fā)布公告之日。
筆試、面試由縣教育體育局組織,縣人社局、縣編辦、縣監(jiān)察局全程監(jiān)督和指導。
(五)體檢。
由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選調名額與選調人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如確定人選中最后一名綜合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筆試成績高者為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并列時,通過考察方式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縣教體局負責組織。如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或發(fā)現(xiàn)在考試期間有嚴重違法違紀的,取消選調資格,所產生空缺名額不予遞補。
(六)公示。
根據體檢結果,提出擬選調人員名單,經城區(qū)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五天。
(七)選調。
擬選調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按照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若調入單位無相應專業(yè)技術崗位職數(shù)的應高職低聘。
本公告由嵐皋縣2016年城區(qū)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0915-2521487
附:1、嵐皋縣城區(qū)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
2、選調崗位學歷及專業(yè)要求
嵐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嵐皋縣教育體育局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