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數額和崗位
1、全區(qū)共招聘教師22名,在魏屯鎮(zhèn)學區(qū)中心校下屬學校從事教學工作。
2、本次公開招聘設置部分“服務基層項目計劃”崗位,如某“服務基層項目計劃”崗位報名人數不足開考要求,則該崗位轉為普通崗位使用。
具體崗位:初中:物理2名、化學1名、數學2名、英語2名、語文2名。小學:音樂3名、美術3名、英語2名、數學2名、語文2名、體育1名(以上含服務基層崗位人員初中數學1名、初中語文一名)
三、招聘對象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2、戶籍要求:限衡水市(含衡水市所轄各縣、市、區(qū))戶籍(應屆畢業(yè)生除外)。截止日期以公告日期有效。
3、學歷和專業(yè)要求:報考小學的考生需具備全日制普通?苹蛞陨蠈W歷。報考中學的考生需具備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以上學歷。報考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崗位的考生不限專業(yè),報考音樂、美術、體育崗位的考生限相應專業(yè)報考。
4、年齡要求: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7月1日(含)至1998年7月1日(含)期間出生)。
5、考生必須取得《教師資格證》。報考音樂、美術、體育學科崗位的考生所持《教師資格證》證必須是相應學科。語文、數學、英語學科崗位不限制《教師資格證》的學科。已通過教師資格考試暫未發(fā)證的,需提供相關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各項成績考試合格的證明。
6、“服務基層項目計劃”崗位條件:符合崗位條件、本市服務基層項目(含本市戶籍外地服務項目、外地戶籍本市服務項目)服務期滿(時間截至2016年12月31日之前)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村醫(yī)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現(xiàn)役軍人、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非應屆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學生不在招聘范圍。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四、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招聘工作的領導和監(jiān)督,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二)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委托第三方命題、閱卷,面試委托異地考官。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2、報名地點:以公告為準
3、報名要求: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出現(xiàn)報考兩個及以上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同一崗位應聘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不得低于3?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直至符合比例要求。減少至最低后仍達不到3?1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通知應聘人員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
凡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須由本人持戶口本、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報到證(如已在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提供人事代理合同,已辦理就業(yè)分配手續(xù)的提供組織人社部門開具的分配介紹信)、教師資格證、《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粘貼照片)、近期同版小二寸藍底免冠彩色照片4張(包括報名登記表上的2張)到現(xiàn)場報名。已就業(yè)的人員還需要提供所在單位開具的準許報考的證明,“服務基層項目計劃”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人員提供相關證書(證書暫未發(fā)放的,提供縣級以上主管部門證明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復印件用A4紙規(guī)格)。
現(xiàn)場報名時,首先領取并閱讀《誠信承諾書》并在相應位置簽名、填寫日期,然后提交相關材料。凡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一律取消報名考試資格!秷竺怯洷怼放c招聘公告一并發(fā)布,由考生自行下載,除抄寫誠信保證、簽字、填寫日期必須由本人用黑色碳素筆手寫外,其他內容一律打印。
每人收取考試報名考務費100元,用于考試費用支出。
4、資格審查:區(qū)組織人事局、區(qū)社發(fā)局負責對報考人員相關材料確認審查。區(qū)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對報名全過程監(jiān)督。
5、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時間: 2016年11月18日,領取地點:濱湖新區(qū)教育辦公室(濱湖新區(qū)管委會1號樓1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