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清徐縣公開招聘縣教科系統(tǒng)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優(yōu)化我縣師資隊伍,提高全縣教育教學質量,根據《關于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全面實行公開招聘的通知》(晉人社廳發(fā)〔2012〕53號)和《關于印發(fā)山西省鄉(xiāng)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晉政辦發(fā)〔2015〕120號)精神及有關規(guī)定,經縣委、縣政府批準,我縣將面向社會為教科系統(tǒng)公開招聘教師,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教師招聘實行定崗招聘,按崗報名,招聘名額為30名。具體崗位及名額見《2017年清徐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設置表》(以下簡稱《崗位設置表》)。
二、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人員。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有教師資格證及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要求:30周歲及以下(1986年5月18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可放寬至35周歲及以下(1981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其他詳見《崗位設置表》。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條件: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參加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務期滿(含到2017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以上且現仍在職的人員。以上人員服務地在山西省太原市范圍內,以及入伍前為清徐戶籍的退役全日制大學生士兵。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在讀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證書報考)不得報考。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地點:清徐縣文體中心文化館。
2、報名時間:2017年5月31日-6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報名時須本人攜帶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應屆畢業(yè)生出具畢業(yè)時間和所學專業(yè)證明)、教師資格證(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如資格證書還沒發(fā)到手,由發(fā)證機關出具書面證明)、單位主管部門準考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4張進行報名(復印件均用A4紙)。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還須提供《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或服務證書;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還須提供本人退伍證和清徐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3、報名費:10元;考務費:筆試兩門100元。
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政策。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報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yè)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yè)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yè)一致,必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屬在職人員應聘的,須征得原工作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yè)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4、準考證領取時間及地點:2017年6月14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憑本人身份證到清徐縣文體中心文化館領取?忌埻咨票9芎米约旱臏士甲C,參加公開招聘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都須攜帶準考證、二代身份證。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采取百分制形式,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須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將調整或核減該招聘崗位,調整或核減的情況在報名結束后公告。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須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將與同類崗位合并招聘,取消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1、筆試
筆試科目分為公共知識和專業(yè)測試兩科,公共知識內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師職業(yè)道德等;專業(yè)測試包括高中階段語文和數學知識。分值各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成績=公共知識成績×50%+專業(yè)測試成績×50%。
筆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未達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面試。
2、面試
面試采用現場講課的方式進行。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將在清徐醋都網及縣政府門口公告欄發(fā)布。
面試結束后,以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崗位計劃聘用人數等額確定考察、體檢人員。如有并列名次,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若筆試成績仍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六、考察與體檢
考察與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和教科局組織進行,體檢費自理。
主要考察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素質、遵紀守法情況和現實表現等,并對學歷、資格及人事檔案等信息材料進行復核。復審不合格的人員取消其擬聘用資格。
考察合格人員在二級甲等及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對體檢不合格的人員,安排進行一次復檢,體檢不合格的人員取消其擬聘用資格。
因考察和體檢不合格所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七、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清徐醋都網及縣政府門口公告欄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八、聘用
1、擬聘用人員經領導組審核并報縣政府同意后,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如試用期內發(fā)現聘用人員患有癲癇、精神病等體檢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疾病,則予以解聘,缺額不進行遞補。
2、一經聘用,5年內不準辦理調動、調離、辭職等(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況除外),否則按有關規(guī)定支付用人單位違約金、培訓費等。
3、聘用人員落實全額事業(yè)單位編制。
4、擬聘用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xù),不按時提交報到手續(xù)(報到證、人事檔案等)的取消聘用資格。
公開招聘設立咨詢和監(jiān)督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咨詢電話:清徐縣人社局0351-2960620
監(jiān)督電話:清徐縣監(jiān)察局0351-5729045
咨詢、監(jiān)督電話開通時間:報名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考試成績、考察、體檢、聘用情況等有關招聘考試信息在清徐醋都網及縣政府門口公告欄發(fā)布。
2、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yè)單位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