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湘西州保靖縣教體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qū)縣鄉(xiāng)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規(guī)〔2016〕3號)、《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fā)〔2014〕34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并報州人社局核準,保靖縣教體事業(yè)單位擬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5名,F將招聘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發(fā)布信息、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辦理聘用手續(xù)等步驟進行。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
二、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詳見《2017年保靖縣教體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思想素質好,熱愛教體事業(yè)。
(二)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及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三)身體健康,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和其他相關要求。
(四)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7月11日至1999年7月11日期間出生)。部分崗位年齡可適當放寬。具體情況見附件1。
(五)招聘范圍面向全縣的,報考者常住戶口在本縣或進入大中專院校前是本縣戶籍,戶籍認定時間以2017年6月30日前為準。招聘范圍面向社會的,報考者不受戶籍限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近三年內年度考核出現不合格者;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本縣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在編教師;現役軍人;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fā)布
招聘信息將在湘西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保靖縣人民政府門戶網、保靖縣教育信息網等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結果將在保靖縣教育信息網和縣教育和體育局機關公示欄內實時進行公示。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7月11日至7月1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報名地點:保靖縣教育和體育局機關會議室(遷陵鎮(zhèn)政興路10號后棟四樓)
3.報名要求:
(1)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及其復印件,提交近期半身免冠2寸彩照三張,填寫《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點報名。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暫未領取學歷證和教師資格證的可憑《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或教師資格認證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報名,在進入考核程序之前須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否則將取消錄用資格。其他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需提交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報考舉重教練崗位的人員,需攜帶舉重教練員資格證或由省級舉重中心出示的現役或退役運動員身份的證明。
(2)每個考生限報一個崗位,報名后不得更改報考崗位。
(3)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報考人員的專業(yè)應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的專業(yè)填寫。專業(yè)認定參照《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的,由縣教體主管部門認定。
(三)資格審查
報考對象的資格審查由縣教體局牽頭,縣監(jiān)察局、縣人社局、縣編辦等部門共同參與完成。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聘用前資格復審,并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