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縣資格復審及面試方案
為順利完成2012年我縣農村學校特崗教師招聘面試工作,根據(jù)《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編辦關于印發(fā)2012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招聘辦法和崗位設置的通知》(豫教師〔2012〕13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招聘特崗教師基本情況
按照省市教育部門安排,報經(jīng)縣政府同意,2012年我縣計劃招聘特崗教師132人(含2名已簽約的教育碩士)。小學130人,包括語文40人、數(shù)學39人、外語36人、音樂5人、體育5人、美術5人。
二、組織領導
成立由教育、財政、人事、編制機構、紀檢(監(jiān)察)、公安相關部門組成的面試工作領導小組,密切配合,加強協(xié)調,各司其職,共同做好此次特崗教師招聘面試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
三、資格復審
面試前對上線考生個人信息進行資格復審,并照相。復審時間為2012年8月17日,語文組、英語組上午8:30—11:30;數(shù)學組、體育組、音樂組、美術組下午3:00—5:00,地點為封丘縣教師進修學校(溫州商業(yè)街中段路西)。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需現(xiàn)場抽簽,確定具體面試時間(19號上午或下午)。抽簽結果寫在面試通知單上并加蓋公章。復審時考生請攜帶面試通知單、《河南省2012年特設崗位教師招聘登記表》(表格可在招聘系統(tǒng)內下載,要求考生認真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粘貼與報名上傳數(shù)碼照片同一底版照片,資格復審前交面試領導小組)、準考證、身份證、畢業(yè)證(未取得畢業(yè)證的應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應提交畢業(yè)學校學生,就業(yè)管理部門出具的無違法違紀行為并能按時畢業(yè)的有效證明)和教師資格證(往屆生需攜帶)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每人一個檔案袋,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方可參加面試考試?忌缛鄙儆嘘P材料或沒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取消面試資格。
四、組織面試
1、面試時間及地點。
上午面試時間:2012年8月19日上午8:30開始,直到按要求上午所有面試的考生面試全部結束。考生應于8:00到達候考室,并照相,8:15進行抽簽,確定出場順序,遲到15分鐘的考生不得進入候考室,取消面試資格。
下午面試時間:2012年8月19日下午3點開始,直到按要求下午所有面試的考生面試全部結束。考生應于2:30分到達候考室并照相,2:45進行抽簽,確定出場順序,遲到15分鐘的考生不得進入候考室,取消面試資格。抽簽后考生不得離開候考室,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考點均設在封丘縣城關鎮(zhèn)中心小學(文化路南段路西新華書店西鄰)。
2、面試學科及評委的組成。
本次面試共分6個學科組。分別為:語文組、數(shù)學組、英語組、體育組、音樂組、美術組。每組評委由5人組成,其中設評委組長1名,評委4人。
3、面試工作人員的組成。
根據(jù)面試組設置情況分別設置不同學科組的候考室、面試室。其中候考室安排2名工作人員,負責點名、核對考生信息、抽簽(面試順序)、指導考生進入面試室,其中一名為教育局干部,對該科面試全面負總責,能夠果斷妥善處理一切突發(fā)事件。每一面試室設監(jiān)督員1名、計時員1名、記分員2名,監(jiān)督員由監(jiān)察局3人、人事局、編辦、財政局各1人承擔,負責面試全程監(jiān)督。記分員由來自不同單位的教師承擔和評委組長座位相鄰并接受評委組長的監(jiān)督。
4、面試教材及課題范圍。
本次面試課題范圍全部為小學五年級上冊教材。其中語文為北師大版;數(shù)學、體育、英語為人教版(英語為五年級上冊三年級起始);音樂學科為人民音樂出版社;美術學科為人民美術出版社。
5、面試方式。
面試方式為說課。各考生按規(guī)定教材自己準備一節(jié)課。說課的評價標準體現(xiàn)在五個方面:教學理念與目標、教學內容、教學過程與方法、教學基本功、儀態(tài)舉止;說課時間為10分鐘,分值為100分,考生說課時間過短或超過10分鐘要酌情扣分。
6、面試程序。
(1)面試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到達候考室,接受工作人員的統(tǒng)一封閉管理并照相。抽鑒完畢后,抽到第一位的考生由一名工作人員引領至面試室,另一名工作人員和其他考生原則上不得離開候考室,面試時考生只能報抽簽序號、說課科目和題目,不準透漏個人其他信息,否則取消考生面試資格。
。2)面試成績的評定。每位評委根據(jù)考生的說課情況,獨立評定每一位考生的得分。面試的計分方法為:對評委評出的分數(shù),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得出平均成績即為該考生的面試成績(分數(shù)取小數(shù)點后兩位),當場公布分數(shù)。
7、考點各室均安裝屏蔽儀,實行全封閉管理。
五、紀律要求
1、考生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進入候考室,遲到15分鐘者取消面試資格?忌M入候考室抽簽后,在面試前原則上不準離開候考室。
2、考生不得攜帶任何通訊工具進入考點,否則按作弊論處,取消其面試資格。
3、進入考點后,考生應服從工作人員安排,自覺遵守考場的相關紀律要求。保持考場的肅靜與秩序?忌仨氉杂X服從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考點秩序。如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取消被錄用資格并記入違反誠信考試電子檔案。
4、考生面試結束后,應迅速離開面試地點。不得逗留。不得大聲喧嘩。
5、面試評委應認真履行職責,給分有理,扣分有據(jù),客觀公正、公平對待每位考生,不徇私舞弊,自覺接受監(jiān)督。工作人員堅守自己工作崗位,圓滿完成組織分配的任務,不越權,不超越自己的職責去工作。
6、面試評委、監(jiān)督員、記分員、計時員、抽簽員等所有涉考人員,在面試警戒區(qū)內不準攜帶任何通訊工具。如有違反規(guī)定的及時撤換,出現(xiàn)違紀和弄虛作假的,按規(guī)定給予當事人嚴肅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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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信箱:教育局院內
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