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龍游縣2015學年提前批新教師招考公告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改善師資隊伍結構,根據(jù)《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精神和我縣教育事業(yè)發(fā)展的需要,經(jīng)研究,決定招考2015學年提前批正式公辦教師,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
序號 |
招聘學科 |
計劃數(shù) |
備注 |
1 |
電子商務 |
1 |
龍游縣職校 |
2 |
藝術設計 |
1 | |
3 |
心理健康 |
1 | |
4 |
中職英語 |
2 | |
|
合計 |
5 |
二、主要待遇
(一)正式錄用后為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人員。
(二)實施績效工資后,龍游縣職校教師年人均總收入9萬元左右。享受住房公積金、醫(yī)療保險等待遇。
(三)對與用人單位簽訂五年及以上服務合同的35歲及以下的“211”、“985”院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補助安家費10萬元。
三、招考條件
報考對象應具備熱愛教育事業(yè)、思想政治素質好、身心健康等基本條件,同時還應具備以下具體條件:
(一)新教師招考范圍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
(二)年齡和戶籍要求: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報名對象戶籍不限。
(三)教師資格及專業(yè)要求:1.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職校專業(yè)課教師、“211工程”和“985工程”大學本科及碩士研究生畢業(yè)的教師資格證暫不作要求,但入選對象必須在錄用后1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2.所學專業(yè)要求與報考學科對口。
四、招考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時間和要求
1. 報名時間:2014年11月12日9:00——15:30。
2.報名辦法:請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攜帶下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到指定地點報名:
身份證,戶口簿,就業(yè)推薦表、就業(yè)協(xié)議書,所就讀大學出具的學歷證明、師范生證明和政治面貌證明,普通話合格證,英語等級證,計算機等級證,各類獲獎和榮譽證書,學校出具并蓋章的各學期各科學業(yè)成績(要求計算學分績點),以及其它能證明個人相關能力水平的證書或材料。報名時還應填寫報名表一份,提供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張。
3.報名要求:因報考對象延誤報名時間、材料證書未按時完整提供等造成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擔責任。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查實后一律取消錄用資格并通報所在學校。
(二)招考形式和辦法
1.素質考評:根據(jù)符合條件報考對象的就讀學校、學歷層次、學業(yè)成績、技能特長、榮譽獲獎以及在校綜合表現(xiàn)進行綜合素質量化計分,由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jù)綜合素質評分情況按照一定比例擇優(yōu)通知考生參加面試。
2.組織面試:面試主要采取現(xiàn)場面談的形式,由面試考官與考生通過相關問題的提問和答辯,進一步了解學生口頭表達、交際禮儀、性格特質、素質潛能等方面的表現(xiàn),由評委組予以量化記分。
3.確定簽約:按照綜合素質得分(40%)和面試得分(60%)的合計分,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用對象(總得分須在70分及以上方為合格),并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書。對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的考生,畢業(yè)后經(jīng)畢業(yè)證書等驗審確認及組織體檢、綜合考察等都通過的,正式簽訂錄用合同。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取消錄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
2.體檢、考察不合格的;
3.聘用人員由縣教育局統(tǒng)一分配,不服從分配或逾期不報到的;
4.不能按時取得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本辦法解釋權歸龍游縣教育局、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龍 游 縣 教 育 局
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0月29日
附件2_龍游縣優(yōu)秀教育人才招聘綜合素質能力考評內容.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