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縣二〇一五年高中教師招聘簡章
為滿足高中教學師資需求,優(yōu)化高中教師隊伍結構,提高高中教師隊伍整體素質,促進我縣高中教育發(fā)展,根據(jù)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教師補充工作的通知》(教師[2009]2號)和《山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guī)程》(魯人社發(fā)[2015]6號)文件精神,經縣政府研究確定,2015年全縣招聘高中教師26人,F(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5年計劃招聘高中教師26人。其中語文教師2人、數(shù)學教師2人、英語教師2人、物理教師4人、化學教師3人、生物教師2人、政治教師3人、歷史教師3人、地理教師5人。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參加公開招聘的人員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和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含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應屆畢業(yè)生);
4.具有相應教師資格;
5.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身體健康,具有應聘崗位所要求的身體條件;
7.無違法亂紀行為,無參與“法輪功”等邪教活動等問題。
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我縣在編在職教職工;
2.已參加過我縣教師招聘,但有過弄虛作假或不服從組織分配行為的;
3.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且未過處理期限的;
5.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畢業(yè)生(包括已取得學歷學位人員);
6.現(xiàn)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
采取分學科、統(tǒng)一時間、統(tǒng)一地點集中報名的形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5年4月16日至4月21日。
2.報名地點:山東省平原縣第一中學(平原縣平安西大街39號)。
3.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
、疟救松矸葑C、學歷和學位證書、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提供畢業(yè)證和學位證的,要出具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書》以及學歷和學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票救硕缃诿夤诓噬掌5張。
4.注意事項:
、艌竺麜r必須由本人如實填寫《平原縣2015年高中教師招聘報名登記表》和《誠信承諾書》,不得代報代填。
、泼咳讼迗笠粋學科,不得兼報。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教師招聘工作的整個過程。報名工作結束后,由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所有報名人員的政治條件、身份、年齡、學歷和學位、教師資格等進行嚴格審查。經審查合格人員方可參加教師招聘,經審查不合格人員取消報名資格。在資格審查的基礎上,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shù)達不到招聘計劃數(shù)3倍的學科,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報考學科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的,依本人意愿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它學科。
五、筆試
1.領取《筆試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考生務于2015年4月24日18時前到縣第一中學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取《筆試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
2.筆試時間:2015年4月25日。
3.筆試地點及要求:詳見《筆試準考證》。
4.筆試內容:各學科分別命題,內容為中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guī),高中相應學科教育教學知識及應用。
5.筆試形式:采取閉卷考試,100分制,考試時間120分鐘。
6.筆試考務費收取標準為每人40元。
六、公布筆試成績、確定面試人員
筆試成績公布后,由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招聘計劃數(shù)和筆試成績分學科確定最低資格分數(shù)線。在資格線以上,各學科按招聘計劃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在資格線以上,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學科,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合格人數(shù)出現(xiàn)空缺的學科,取消招聘計劃。
七、面試
1.領取《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的考生登錄縣第一中學網站,瀏覽教師招聘相關通知,按照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不領取《面試通知書》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2.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3.面試內容:以縣第一中學現(xiàn)行高中二年級相應學科必修教材為依據(jù)。
4.面試形式:面試采取“說課+答辯”的形式進行,每人限時15分鐘(說課10分鐘、答辯5分鐘)。面試成績100分,當場評判、當場公布。
5.參加面試的考生每人繳納考務費70元。
八、總成績匯總公示
筆試和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出每個考生的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并對總成績予以集中張榜公示。各學科按招聘計劃數(shù),根據(jù)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考察、體檢人員。對同學科總成績同分者,采取按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的辦法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確定的考察、體檢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個人人事檔案。
九、考察和體檢
1.考察:由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確定的考察對象逐一進行考察?疾彀凑盏虏偶?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通過查閱檔案資料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2.體檢:確定參加體檢的考生登錄縣第一中學網站,瀏覽教師招聘相關通知,按照通知要求領取《體檢通知書》。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體檢通知書》。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及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經體檢不合格者和放棄體檢的取消資格! ◇w檢由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參加體檢人員到縣級醫(yī)療機構集中進行。體檢費由考生負擔。體檢工作按照《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魯教人字[2001]22號)和山東省教育廳《關于修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的通知》(魯教師函[2010]4號)規(guī)定執(zhí)行。在體檢前因放棄體檢或被取消體檢資格等情況出現(xiàn)的空缺,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放棄資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十、聘用
1.經考察、體檢合格后,由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審核,確定擬聘用人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報請縣政府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xù)。
2.聘用人員與平原縣第一中學簽訂五年的聘用合同(含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它
1.在整個教師招聘期間,應聘人員須始終保持通訊工具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動,要及時告知縣第一中學,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招聘的,責任自負。
2.本次教師公開招聘不授權或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培訓班。
3.平原縣2015年高中教師招聘有關事宜以此《招聘簡章》為準,最終解釋權歸平原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4.本簡章及本次教師招聘一切事宜以公告形式在縣第一中學網站及時發(fā)布,請應聘人員及時瀏覽、關注。
聯(lián)系地址:山東省平原縣第一中學(平原縣平安西大街39號)。
聯(lián)系電話:0534-4258022,4258972。
聯(lián) 系 人:張老師(13869287958);鄧老師(13626377667)。
平原縣第一中學網址:http://www.pyyizhong.com.cn/。
平原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