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縣蕨溪中學校2015年公開選聘教師方案
根據(jù)宜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宜賓縣教育局2015年縣城公辦學校和鄉(xiāng)鎮(zhèn)高中公開選聘教師公告精神,今年蕨溪中學將面向縣內(nèi)外公開選聘在編在崗公辦教師6名。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選聘方案。
一、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選聘領導小組,負責選聘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學科組,負責選聘的具體工作。
二、選聘條件
1. 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師德良好,身心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
2.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即196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為所選學科對應專業(yè);
4.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
5.2012年9月以來一直從事初中或高中對應學科教學工作(教齡計算方式以縣教育局公告為準)。
三、公選學科及指標
語文:1 數(shù)學:1 英語:1
政治:1 化學:1 體育:1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自此方案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5月7日。
(二)報名地點:蕨溪中學行政辦公室。
聯(lián)系電話:5809309(辦公室);13990937288(周老師)。
(三)報名時由應聘者提供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近三年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驗原件交復印件),能說明近三年從教學科情況的相關材料或證明,填寫報名信息表。報名時同時進行資格審查。
5月8日學校組織考核組對應聘者提供的材料進行考核量化。
2015年5月8日下午5點經(jīng)考核合格進入試講程序的應聘教師在蕨溪中學會議室開會安排筆試及試講事宜。
五、選聘程序及辦法
整個公選過程在縣人社局、縣教育局指導監(jiān)督下進行。公選成績總分為100分,其分值構成為:
選聘總分=材料考核分+試講得分+筆試得分。
(一)材料考核(15分):
1、由考核組對應聘者提供相關材料進行考核量化。具體評分標準如下(考核年限為近三年,即2011年9月至今,以發(fā)證書日期為準):
(1)班主任工作獲獎:
鄉(xiāng)鎮(zhèn)級獎勵每次記1分;縣級獎勵每次記3分;市級獎勵每次記6分;省級及以上獎勵每次記10分。
(2)教學成績獎:
鄉(xiāng)鎮(zhèn)級:一等獎記3分,二等獎記2分,三等獎記1分;縣級教學獎:一等獎每次記8分,二等獎每次記6分,三等獎每次記4分;市級教學獎:一等獎一次記15分,二等獎一次記12分,三等獎每次記10分。同一學年成績獎勵只記最高一次。
(3)科研論文:
教育教學科研論文在縣級公開發(fā)行刊物上發(fā)表一篇記2分,市級公開發(fā)行刊物上發(fā)表一篇記4分,省級及以上公開發(fā)行刊物上發(fā)表一篇記6分(刊物必須具有國內(nèi)刊號CN或國際標準刊號ISSN)。
同一篇文章只記最高分。此項得分封頂10分。
(4)榮譽稱號記分:
黨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門、宣傳部、人事局、團縣委所表彰的榮譽稱號:鄉(xiāng)鎮(zhèn)級每次記1分;縣級每次記3分,市級每次記6分,省級及以上每次記10分。此項最高計10分。(其他部門表彰的榮譽稱號不在此列)
(5)有高中教學經(jīng)歷,每年記3分;普通話等級證書二乙記1分,二甲記2分,一乙及以上記4分。此項最高記10分。
上述五類總分第一名,計滿分15分,后續(xù)名次以第一名總分為基準,按得分比例進行折算計分。
考核成績=15×個人得分/該學科該項個人最高分
(二)試講(45分):
1、根據(jù)考核總分排序,取公選指標數(shù)的2~3倍確定試講人選。由學科試講評審小組負責評分。
2、試講時間:2015年5月9 日上午。
3、具體辦法:學校提前通知試講課題,應聘者在指定地點備課。講課時間控制在25-30分鐘。評分標準按蕨溪中學優(yōu)質(zhì)課評分標準執(zhí)行。
試講成績=個人得分×45%
(三)筆試(40分):
1、時間:2015年5月 9 日 下午2:00~3:30
2、筆試分折算:筆試成績=個人得分×40/卷面總分。
(四)上報選聘結果:
選聘總分=考核折合分+試講折合分+筆試折合分
按選聘總分從高到低分排序,經(jīng)公示無異議后上報教育局審批確定聘用人選。
六、本方案的解釋權在宜賓縣蕨溪中學校。
宜賓縣蕨溪中學
二○一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