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宜 賓 縣 教 育 局
2015年面向宜賓縣外公開遴選教師公告
根據(jù)我縣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經(jīng)研究,決定面向宜賓縣外公開遴選在編在職教師,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名額及崗位
遴選名額為60人,具體崗位詳見《2015年宜賓縣面向縣外遴選教師崗位一覽表》。
二、遴選的基本條件
1. 宜賓縣以外公辦學校在編在職的教師。
2. 熱愛教育事業(yè),教學成績優(yōu)異,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師德高尚,具有奉獻精神。
3. 幼兒教師須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小學\初中\(zhòng)高中教師須具有相應層次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4. 中小學教師年齡男45周歲及其以下,女40周歲及其以下,愿意到村小長期工作的教師年齡可放寬到男50周歲、女45周歲,幼兒教師35周歲及其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15年6月30日,均以有效身份證為準。
5.身心健康,體檢符合要求。
6.未受過刑事處罰和黨紀政紀處分(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立案審查期間的教師不得報名)。
三、遴選辦法
參加遴選的教師須有2人及以上參選同一崗位形成競爭,按測試得分高低(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擬聘用人選。
四、遴選程序
(一)報名
凡符合遴選條件的人員,按公布的崗位,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可同時表達愿否服從同一學科崗位調(diào)配)。報名時按以下順序裝訂好資料復印件:報名登記表→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資格證→年度考核證書→相關榮譽證書。
以學年為單位證明自己從事參選崗位教學工作的相關證明材料(以下材料可自選1至2種,如每學年的備課本、教學成績、獲獎證書等),單獨放置。
所有證書(證件)報名時均要交驗原件,收復印件。
在編事業(yè)人員身份的審核,以擬聘用后提交的檔案材料審核為準,如果檔案顯示的不屬在編事業(yè)人員,則不能聘用,后果自負。
報名時交一寸半身免冠近期彩色同底證件照片3張,經(jīng)報名工作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填寫《宜賓縣2015年面向縣外遴選教師報名登記表》和《宜賓縣2015年面向縣外遴選教師考核評分表》(榮譽、獲獎證書復印件按填表內(nèi)容順序附后),經(jīng)工作人員簽字確認后予以登記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下午17:30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選擇周末、節(jié)假日報名者,需提前在上班期間電話預約。
2.報名地點:宜賓縣教育局三樓人事股(宜賓縣柏溪鎮(zhèn)正街22號)電話:0831-6201795,6613052。
(二)測試考核
遴選工作在宜賓縣人社局指導下、紀檢部門監(jiān)督下,由縣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綜合成績?yōu)?00分,主要包括技能測試和業(yè)績考核:
1. 技能測試(60分,得分為A)
遴選同一崗位須形成競爭,參加測試人數(shù)與崗位名額之比應不低于2:1,由崗位所在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縣直屬學校組織,采取試講、說課、才藝展示等方式進行,各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縣直屬學校制訂《2015年面向縣外遴選在職優(yōu)秀教師技能測試方案》報縣教育局同意后組織實施。該項得分42分及以上者方能進入業(yè)績考核,低于42分者自動取消參選資格。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免予技能測試,技能測試成績記60分。
(1)獲得縣級及以上黨委、政府或教育部門、組織人事部門表彰的優(yōu)秀教師、優(yōu)秀班主任、師德標兵、優(yōu)秀德育工作者、優(yōu)秀教育工作者、骨干教師、教學名師等教育類榮譽稱號。
(2)區(qū)(縣)級及以上拔尖人才,且2012年9月以來獲得過縣(區(qū))級及以上教學質(zhì)量等級(名次)獎。
(3)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且2012年9月以來獲得過縣(區(qū))級及以上教學質(zhì)量等級(名次)獎。
2. 業(yè)績考核(40分,得分為B)
由縣教育局組織,考核參選教師2012年9月(以證書時間為準)以來所獲榮譽、工作業(yè)績,材料放置順序從上到下依次為:考核評分表→榮譽稱號→教學質(zhì)量獎→教科研獲獎。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一律取消報名資格,一切責任由本人承擔。
(1) 榮譽稱號(10分,未列舉的榮譽稱號不計分)。
優(yōu)秀教師、優(yōu)秀班主任、師德標兵、優(yōu)秀德育工作者、優(yōu)秀教育工作者:縣級4分,市級8分,省級12分,國家級20分。
骨干教師:縣級4分,市級8分,省級12分,國家級20分。
③特級教師:30分。
設榮譽稱號得分為a,a=10×(該項得分/該崗位該項最高分),保留2位小數(shù)。
(2)教學質(zhì)量獎(20分,非教學質(zhì)量獎不計分)
主要考核參選教師2012年9月1日以后,所獲得的經(jīng)縣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教學等級獎。計分如下表:
類 別 |
獲 獎 加 分 | |||
縣級 |
市級 |
省級 | ||
教學質(zhì)量等級獎 |
一等 |
10 |
15 |
22 |
二等 |
8 |
12 |
18 | |
三等 |
6 |
10 |
15 |
教學等級獎如果是以名次發(fā)獎,則1至2名為一等,3至5名為二等,6名及以后為三等。同一次考試同一班科獲多次獎,只計最高獎項;教多學科、多班科獲獎分別計分;非應聘學科獲獎、教學質(zhì)量管理獎、教學質(zhì)量協(xié)作獎折半計分;縣級政府獎與市級部門相當,其余類推。
設教學質(zhì)量獎得分為b,b=20×(該項得分/該崗位該項最高分),保留2位小數(shù)。
(3)教科研獲獎(10分)
參加教研活動獲獎【限2012年9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含賽課、說課賽、公開課、示范課、優(yōu)質(zhì)課、匯報課、觀摩課、展評課、同課異構、輔導課、教師培訓授課、專題講座(不含經(jīng)驗交流),未列舉者不記分】。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研訓機構組織的活動(不含參加各種協(xié)會等民間組織舉辦的活動):
縣級:一等獎5分,二等獎4分,三等獎3分。
市級:一等獎7分,二等獎6分,三等獎5分。
省級:一等獎9分,二等獎8分,三等獎7分。
國家級:一等獎12分,二等獎10分,三等獎9分。
如果是以名次發(fā)獎,則第1名為一等,第2至3名為二等,第4至6名為三等。
若證書沒有等級、名次按三等獎記分;藝體教師、幼兒教師含本人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研訓機構組織組織的申報學科技能(含教玩具制作)比賽、大比武,獲獎按相應等級記分,不含參加各種協(xié)會等民間組織舉辦的競賽活動獲獎。
科研課題獲獎(只計教育部門、政府頒發(fā)的獎),縣級10分,市級20分,省級32分。
設教科研得分為c,c=10×(該項得分/該崗位該項最高分),保留2位小數(shù)。
業(yè)績考核得分為B,B=a+b+c
參選教師最后得分為C,C=A+B
(三)確定體檢人員:2015年7月20日以前在宜賓縣教育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ybxjy.com/)公布最后得分,根據(jù)最后得分,按報名遴選的崗位人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四)體檢和考察
由縣教育局組織體檢和考察,體檢標準參照《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號)、《四川教育廳關于調(diào)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川教〔2007〕102號)執(zhí)行。
考察主要是對擬聘用教師的政治思想、遵紀守法、品德修養(yǎng)等方面進行考核審查。對考察發(fā)現(xiàn)不符合條件要求的,取消聘用,后果自負。
(五)公示
經(jīng)體檢和考察合格者,按所報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對愿意服從調(diào)配的,在征得本人同意后調(diào)配。擬聘人員名單在宜賓縣教育網(wǎng)(http://www.ybxjy.com/)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期限為5個工作日。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diào)查線索,匿名舉報不予受理。
(六)辦理聘用手續(xù)
經(jīng)考核、體檢和考察合格者,按現(xiàn)行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辦理聘用手續(xù)。所有聘用人員必須于2015年8月25日前到崗,并完善相關手續(xù)。
五、激勵政策
凡聘用的教師,按《中共宜賓縣委辦公室宜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fā)〈宜賓縣人才激勵與引進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宜縣委辦[2013]3號)享受相應優(yōu)待政策,正常調(diào)動或回原單位辭職調(diào)取檔案,完善人事手續(xù)后我縣將續(xù)接工教齡。
六、其它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宜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宜賓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公告發(fā)布網(wǎng)址: http://www.ybxjy.com/(宜賓縣教育網(wǎng))
聯(lián)系電話: 0831- 6613022(宜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1- 6201795、6613052(宜賓縣教育局)
2015年5月5日
附件一:宜賓縣2015年面向縣外遴選教師崗位一覽表
附件二:宜賓縣2015年面向縣外遴選教師報名登記表
附件三:宜賓縣2015年面向縣外遴選教師考核評分表
附件四 :宜賓縣2015年面向縣外遴選教師成績上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