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睢寧縣公開招聘公辦教師公告
2015年睢寧縣公開招聘公辦教師公告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guī)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4名公辦教師。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三)年齡、學歷、戶籍等條件:
本次招聘中時間計算的基準日期為2015年7月31日。
1. 高中教師崗位
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0年7月31日(含)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學位,持有高中教師資格證,戶籍不限。
2.小學教師崗位
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5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持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戶籍不限。
3.學前教育教師崗位
年齡在28周歲及以下(1987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萍耙陨蠈W歷,持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限徐州市戶籍或生源。
4. 201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四)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所報考崗位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具體見《崗位表》)。
(六)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停考期的人員;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及法院聘任制書記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現(xiàn)役軍人;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本縣教育系統(tǒng)在編人員;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宜從事教育工作情形的。
3.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其他情況可能影響公開招聘的公正性的,應當回避。
二、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報名時間:2015年7月7日至7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報名地點:睢寧縣教育局人事科107室。
(二)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初查
1.每位考生僅限報考一個崗位。考生應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供身份證、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教師資格證或有效證明、符合報名條件的戶籍材料;往屆生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符合報考條件的戶籍材料、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同時提供復印件。留學歸國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證明,F(xiàn)場領取并如實填寫《2015年睢寧縣公開招聘公辦教師報名表》,報名信息中須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并確保招聘期間聯(lián)絡暢通。
2.報名時需交納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4張及筆試費用100元。
3.考生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應一致,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4.各崗位的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人員可在2015年7月14日到報名地點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或退還筆試費用。
5. 報考人員原則上由本人辦理報名手續(xù),確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報的,代報者除提供報考者所需證件外,還須提供代報者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并現(xiàn)場簽名。
6.報考人員到睢寧縣行政辦公中心主樓201會議室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為2015年7月22日-7月24日。考生應攜帶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筆試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7. 報名期間,每天報名結束后在報名地點公布各崗位報名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