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寧縣2015年城區(qū)高中公開選調教師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全縣教育系統(tǒng)人事制度改革,推行科學公正的選人用人機制,激勵廣大教師不斷提高專業(yè)技能,增強綜合素養(yǎng),在全社會大力弘揚尊師重教的良好風尚,促進我縣高中教育事業(yè)科學發(fā)展,經請示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為城區(qū)高中公開選拔一批師德高尚、能力突出、愛崗敬業(yè)的優(yōu)秀教師。具體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圍繞全縣教育工作總體思路,創(chuàng)新用人機制,盤活人力資源,激發(fā)廣大教師工作熱情。
二、選調原則
城區(qū)高中公開選調教師按照德才兼?zhèn)、注重能力、結構合理、解決急需和公開、公正、公平、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
三、選調學科及崗位需求
城區(qū)高中公開選調教師31名,具體學科崗位需求如下:
學科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物理 |
生物 |
政治 |
地理 |
音樂 |
體育 |
美術 |
合計 |
崗位 需求 |
4 |
4 |
6 |
2 |
4 |
4 |
2 |
1 |
2 |
2 |
31 |
四、選調范圍及報名條件
(一)選調范圍
在威戎中學、甘溝中學、成紀中學、仁大中學、界石鋪中學等5所農村完全中學高中部在職公辦教師中選調(特崗、“三支一扶”等服務期未滿人員不得參與本次選調),其中文化課教師在2014-2015學年度高三科任教師(包括補習班)中選調;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在高中部專業(yè)教師中選調。
(二)報名條件
1.思想品德好,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師德高尚,身體健康。
2.教齡:三年及以上(2012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教齡確定以本人檔案為準。
3.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高級中學教師資格。
4.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文化課教師2015年所帶學科高考成績排名全縣倒數第一的教師不得參與選調。
五、選調方式
選調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照個人最終得分(個人最終得分=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加分項)排名,分學科擇優(yōu)確定人選。
(一)筆試
組織所有報名教師進行閉卷考試,文化課類重點測試相應學科高考試題和課程標準,音樂、體育、美術學科重點測試專業(yè)理論知識、高中相應教材內容和課程標準,總分100分。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分學科按照崗位需求的150%確定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人選。
(二)面試
面試重點考查應試者專業(yè)知識、教學技能、口語表達、儀表儀態(tài)、心理素質等方面。最終得分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求平均值的辦法計算。
六、選拔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及地點
第一階段(2015年8月2日—3日):符合報名條件的教師持相關證件在本人任教單位報名。
第二階段(2015年8月4日—5日):各單位將報名信息匯總后指派專人上報教育局人事股審核。
2.報名提交材料
參與報名的教師每人準備一個檔案袋,在檔案袋的封面注明申報者姓名、申報學科、所在單位、證件名稱等信息,內裝下列材料:
(1)所在單位出具由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的報考證明。內容包括:①任教以來各年度考核結果;②在校綜合表現;③是否有黨紀政紀處分;④2014-2015學年度代課情況。
(2)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二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四張。
(4)報名人員填寫的《靜寧縣城區(qū)高中公開選調教師申請表》。
(二)資格審查
對報名參加選調的教師,由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按照選調條件,查驗各類證件,進行資格審查。
選調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選調崗位需求人數時,個人面試成績低于80分的人員不予選調。
(三)筆試
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1.語文等文化課類學科
面試形式為試講,試講內容為高一至高三年級課程,總分100分。試講所需教材由教育局統(tǒng)一提供。試講重點考查擬選調人員專業(yè)知識、教學技能、口語表達、儀表儀態(tài)、心理素質等方面。試講分學科按照抽簽順序依次進行,試講前10分鐘隨機抽取試題,試講時間每人控制在10分鐘內。未按規(guī)定進行試講,采用說課或其他形式均不得分。
2.音樂、體育、美術學科
面試包括專業(yè)課試講和專業(yè)素質測試兩個方面,總分為100分,其中專業(yè)課試講占40分,專業(yè)素質測試占60分。專業(yè)課試講內容為高一至高二年級課程,所需教材由教育局統(tǒng)一提供,試講分學科按照抽簽順序依次進行。試講前5分鐘隨機抽取試題,試講時間每人控制在5分鐘內。試講結束后,進行個人專業(yè)素質測試,重點通過應試者根據所學專業(yè)自選三項進行展示,每項20分。其中音樂專業(yè)素質測試在應試者個人完成試講后進行,應試者先向考官匯報展示項目,隨后依次進行展示,累計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體育專業(yè)素質測試在所有應試者完成試講后,分項目按照抽簽順序,依次進行展示,每人每項展示時間不得超過3分鐘;美術專業(yè)教師在所有應試者完成試講后,集體同步進行自選三項展示,在30分鐘內完成自選項目展示。除提供電鋼琴和手風琴外,其他器材均自備。
3.各學科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加分項核算
參加工作以來,因教育教學成績突出,獲得省、市和縣級黨委、政府綜合性表彰獎勵分別計5分、4分、3分;獲得省、市和縣級黨委、政府教育教學單項獎(包括高考先進個人)分別計4分、3分、2分;由縣教育局表彰獎勵的各類獎項計2分。所有獎項只取最高分值獎項,不予累加。
(六)公布綜合成績,確定選調人員
按照個人最終得分排名(個人最終得分=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加分項),對照崗位需求計劃,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選調人員,成績并列時,根據筆試成績擇優(yōu)選調。
擬選調人員分別在靜寧縣政府網、靜寧教育網向社會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后,上報縣政府審定,按程序發(fā)文辦理調動手續(xù)。
七、組織領導
為確保選調工作順利進行,縣上成立由分管教育的副縣長任組長,縣教育局、人社局、財政局、編委辦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教育局黨委委員和相關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城區(qū)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育局,具體負責公開選調各項事宜。
八、相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周密組織。為確保本次公開選調工作順利進行,縣上成立了城區(qū)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專門負責此項工作。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緊密配合,做好各項具體工作,保證公開選調工作順利實施。
(二)廣泛宣傳,做好動員。各單位接通知后,組織廣大教師認真學習,深刻領會《方案》精神,加大宣傳力度,著力營造人才成長的良好環(huán)境。
(三)陽光操作,嚴明紀律。選調工作事關全縣教育的良好形象,涉及教職工的切身利益,社會十分關注。屆時,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將邀請“兩代表一委員”對選調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相關學校必須嚴明紀律,規(guī)范操作。凡發(fā)現有弄虛作假,如仿造證件或涂改檔案等重要資料的,教師本人三年內不得參加城區(qū)教師公開選調,對參與作弊行為的校長或學校其他領導班子成員,撤銷其現任職務。
本方案由靜寧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靜寧縣城區(qū)高中公開選調教師申請表》
2.《靜寧縣城區(qū)高中公開選調教師個人信息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