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編辦、省財政廳《關于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的意見》(豫人〔2007〕55號)的規(guī)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旅游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務講解員。
一、招聘計劃、范圍及對象
計劃招聘政務講解員3名。其中,男性1名(兼文秘崗位)、女性2名。
招聘的范圍對象為具有普通高等院校計劃內統(tǒng)招的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含2014年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yè)生)。具體崗位要求詳見《2014年駐馬店市政務講解員服務中心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報考的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同時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要求;
5、年齡為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6、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
7、能熟練運用普通話進行講解且能運用外語進行簡單對話;
8、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4、因違法、違紀正在被調查處理的;
5、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6、在全日制院校就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報考。
7、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三、報名時間、辦法和要求
(一)報名時間: 2014年3月27日至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
(二)報名地點:駐馬店市人才市場(健康路476號);
(三)報名辦法:現場報名。
(四)報名須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寫的《駐馬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附件2,可到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駐馬店人才信息網、駐馬店旅游網下載打印)。
2、①普通高等院校計劃內統(tǒng)招的未就業(yè)畢業(yè)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就業(yè)報到證或就業(yè)協議書(擇業(yè)期內畢業(yè)生);②2014年畢業(yè)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學生證;③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④在職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
上述證件均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式2份。
(五)信息采集: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進行信息采集。
(六)報名要求:
1、各擬聘用職位的報名人數與擬聘用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應核減擬聘用人數;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的,該職位不再招考。
2、報考者不得報考與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2005]第6號)第二十七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3、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凡發(fā)現報考者與擬聘用職位所要求的范圍對象和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四、初選
組織招聘初選小組,初選名額按擬招聘人數1:15的比例確定,即男性考生15名,女性考生30名。報名人數低于以上比例的不再組織初選。初選采取測量身高、形象展示、隨機問答的方式進行。
初選主要標準:1、身高符合報考條件,身材適中;2、形象氣質良好,舉止大方;3、普通話標準、口齒清晰流暢;4、符合招聘崗位要求。
初選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試
(一)筆試
初選合格者參加筆試。
筆試科目為《崗位相關知識》,主要包括講解員必備的專業(yè)基礎知識,思想政治理論,時事政治,駐馬店經濟社會發(fā)展情況和歷史文化、民俗、旅游相關知識以及公文寫作等。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筆試試題委托專門考試機構或高等院校命制,采取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評分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各職位招聘人數1:10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面試前組織進入面試人員進行面試確認,根據報名時留存的信息,與應試者本人及其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就業(yè)報到證(就業(yè)協議書)、學生證、在職人員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等證書原件進行核對,確認有關證件真實有效、符合報考條件后,核發(fā)面試通知單。
面試采用現場講解、才藝展示等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實際參加面試的應試者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的面試比例的,應組織現有人員面試。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六、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按各職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人社部發(fā)〔2010〕12號執(zhí)行。
七、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與政審。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考察對象。具體考察工作按照《駐馬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駐組發(fā)〔2006〕2號)制定考核和政審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八、審核與聘用審批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并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一般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
新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有關手續(xù),到用人單位報到。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新聘用人員實行合同管理,用人單位與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察,合格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正式聘用手續(xù);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試用期間及試用期滿后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九、信息發(fā)布
駐馬店市人社局網站(http://www.hazmd.lss.gov.cn)、駐馬店人才信息網(www.zmdrc.net)和駐馬店旅游網(http://www.zmdly.gov.cn)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專用網站,有關考試招聘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上述網站進行發(fā)布。
附表:1、駐馬店市政務講解員服務中心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表.rar
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駐馬店市旅游局
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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