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研究,我院決定招聘編外用工合同制速錄員3名。
一、招聘條件
(一)政治堅定,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
(二)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四)湖州市三縣二區(qū)戶籍。
(五)身體健康。
(六)熟悉亞偉輸入技術。
(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曾因違法行為被勞動教養(yǎng)、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jié)論的人員,不得報名。
二、報名方法
報名人員攜帶本人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2張、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報名。
報名時間:2014年7月1-2日(周二、三),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報名地點:湖州市區(qū)仁皇山路300號,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十一樓1103室。
報名人員經(jīng)資格審查合格的,告知領取準考證和有關考試事項。
三、考試、體檢、政審
1、技能測試。測試內(nèi)容為亞偉輸入技能,分為聽打和看打,測試時間各為10分鐘,聽打和看打滿分均為50分,二項打字總滿分為100分。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采取結(jié)構(gòu)化面試方式,滿分為100分。技能測試總分達不到60分的取消面試資格。面試主要測試語言表達能力、反應能力、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組織協(xié)調(diào)能力、舉止儀表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按亞偉速錄技能測試成績占50%和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對前3名考生進行體檢、政審【若參加面試的考生不足6名的,可酌情減少招聘名額】。體檢參照現(xiàn)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有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依次替補。
四、待遇、管理
(一)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后,經(jīng)考核合格的正式錄用,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滿后經(jīng)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二)錄用人員如與原單位涉及勞動糾紛的,概由本人負責處理。
本辦法由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2522717、2522718
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