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賓滿族自治縣城鄉(xiāng)建設管理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加強新賓滿族自治縣城鄉(xiāng)建設管理局(以下簡稱城建局)所屬事業(yè)單位隊伍建設,根據(jù)《遼寧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遼人發(fā)﹝2007﹞1號)文件之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1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貫徹公平、公正、公開、競爭、擇優(yōu)聘用的原則。通過面向社會發(fā)布招聘簡章、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全面考核的辦法擇優(yōu)聘用各類人才,切實做到整個招聘工作的信息公開、過程公開和結果公開。
二、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崗位具體資格條件要求的各類高等院校應往屆畢業(yè)生及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三、招聘人員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12月30日(含)至1996年12月30日(含)期間出生);應屆畢業(yè)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3年12月30日(含)至1996年12月30日(含)期間出生)。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和其他條件。
6.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鶎雍蜕a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黨政機關,在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也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12月30日。
7.新賓滿族自治縣城建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不得報考。
8.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含在讀非應屆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專科學歷報考;在讀非應屆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專科學歷報考),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四、崗位及人數(shù)
本次招聘共有7家事業(yè)單位的18個崗位,擬招聘21名工作人員,具體情況詳見(附件1)。
本次招聘筆試開考比例為1:2,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比例未達到開考比例規(guī)定的,將調整或取消該崗位招考計劃。報考已取消崗位的考生,可以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考其他符合招考條件未被取消的崗位。未按規(guī)定時間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五、招聘步驟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12月29日—12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報名地點:新賓滿族自治縣城建局7樓,706室勞資統(tǒng)計辦(地址:新賓滿族自治縣肇興路19號)。
報名費用:每人50元。
2.報名人員應提交下列材料(所有復印件需用A4紙):
(1)報名表(附件2,貼2寸正版彩色照片另附2張同底版2寸正版彩色照片)。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5)要求基層工作經歷的崗位,需提供基層工作經歷證明。
(6)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報考人員年齡、學歷等條件必須符合招聘崗位要求,并且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4.本次考試實行考生誠信承諾制度。報名時考生要認真填寫報名表,并保證所填信息的真實有效性,如填寫的報名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弄虛作假,或與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交由相關機關進行處理。
5.考生必須本人親自前往報名地點現(xiàn)場報名。
6.資格審查。由新賓滿族自治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的相關資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允許參加筆試。
7.考生在報名結束后,應確保報名時所留通訊工具暢通,以方便招聘單位聯(lián)絡,因通訊不暢造成后果的,由考生個人承擔。
(二)筆試
1.筆試組織:筆試采取閉卷形式,由新賓滿族自治縣城建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
2.筆試的時間、地點將在筆試準考證上明確,筆試準考證的發(fā)放時間、地點以電話形式通知考生。
3.筆試內容: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筆試時間為100分鐘,滿分為100分。
4.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將根據(jù)考生筆試成績綜合確定,未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考生,取消其參加面試環(huán)節(jié)資格。
5.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1:2的面試比例確定各崗位參加面試的人選名單。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如出現(xiàn)并列,同時參加面試。
6.筆試成績將在撫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為:http://www.fsrs.gov.cn)發(fā)布。
(三)資格復審
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人員最終進入面試,因復審不合格導致面試名額空缺,依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四)面試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法進行,滿分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不能聘用。
2.面試時間、地點將以電話形式通知考生。
3.不按時參加面試者,視為放棄資格。
(五)成績計算及公示
筆試、面試及總成績分別在撫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為:http://www.fsrs.gov.cn)進行公示?偝煽=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面試及總成績均四舍五入后保留一位小數(shù)。
(六)體檢和考察
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人選;總成績并列者按筆試成績高者確定體檢、考核人選。
1.體檢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等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參加考核資格。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新賓滿族自治縣城建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因體檢、考核或考生自愿棄權等原因形成的人員空缺,從參加面試考生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擬聘用人員公示
將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在撫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網址為:http://www.fsrs.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舉報有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舉報要屬實名),取消聘用資格;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后,因考生個人棄權等原因產生的職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八)聘用
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無問題或雖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各用人單位與其本人簽訂《遼寧省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書》。公開招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人員,取消聘用。
本招聘公告由新賓滿族自治縣城建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24-55067000(新賓滿族自治縣城建局)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24-55080083(新賓滿族自治縣監(jiān)察局)
附件:1.2014年新賓滿族自治縣城建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2.2014年新賓滿族自治縣城建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3.2014年新賓滿族自治縣城建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yè)(學科)指導目錄
新賓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新賓滿族自治縣城鄉(xiāng)建設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