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普洱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市一中、市民族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加強普洱市直屬學校教師隊伍建設,改善教師隊伍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92號)的有關規(guī)定,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研究同意,2015年普洱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市一中、民族中學公開招聘教師18名,現將公開招聘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各類重點院校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的研究生和免費師范生。
2.全日制應屆畢業(yè)本科生(從以下25所大學招聘)
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南京師范大學、首都師范大學、湖南師范大學、華南師范大學、河北師范大學、福建師范大學、山東師范大學、云南大學、上海師范大學、天津師范大學、安徽師范大學、哈爾濱師范大學、浙江師范大學、山西師范大學、四川師范大學、廣西師范大學、江西師范大學、云南師范大學、西南大學、重慶師范大學。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專業(yè)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7.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三)戶籍要求
不限。
(四)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況
1.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碩士研究生、本科生;
2.普通高校畢業(yè)的非全日制畢業(yè)生;
3.普通高校畢業(yè)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4.2015年3月10前已就業(yè)人員(無論是否辦理辭職手續(xù));
5.法律規(guī)定不符合報名人員。
二、招聘崗位
(一)普洱市一中
2015年計劃公開招聘教師9人,分別為英語2人、數學1人、物理3人、化學3人。
(二)普洱市民族中學
2015年計劃公開招聘教師9人,分別為數學3人、政治1人、歷史1人、地理1人、生物1人、體育1人、語文1人。
三、報名方式及審核
(一)招聘采取現場和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
1.現場報名
時間及地點:2015年3月10日上午9:00-11:00,昆明理工大學蓮花校區(qū)圖書館前博信廣場(昆明市學府路253號);3月12日上午,8:30-11:00,云南師范大學呈貢校區(qū)(昆明市呈貢區(qū)吳家營大學城)足球場。
2.網絡報名
2015年3月10日-3月12日期間如各學校所需專業(yè)教師招聘不足,剩余崗位則進行網絡報名,并根據網絡報名情況重新商定時間進行考核。
報名郵箱為:普洱市一中(pesdyzx@126.com)、普洱市民族中學(smmzbgsh@126.com),網絡報名時間為2015年3月17日9:00至4月17日17:00。
請報考人員將相關信息及簡歷投到普洱市一中、普洱市民族中學的報名郵箱。網絡報名不進行相關證書、證件等原件的審核,報考人員需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個人信息,提供相關簡歷。因個人填寫的信息、提供的簡歷有誤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責任;對于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隨時終止或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按照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二)審核方式采用人工審核的方式進行
2015年6月畢業(yè)后報考人必須按崗位要求提供相應證書、證件原件到用人單位進行審核。審核先由各用人單位初審,普洱市教育局復審。
(三)資格審核解釋權:由普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四、公開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一)公開招聘采取面試和試講為主的方法進行。
(二)現場報名
1.各用人學校安排專人收取應聘人員的推薦材料、本人簡歷及相關信息。
2.招聘領導小組根據報名人員的推薦材料進行資格審核,經資格審核合格人員進入面試和試講。試講內容由專家考核小組指定。
3.面試和試講時間:15分鐘以內。
4.面試及試講結束后,由招聘領導小組確定候選人,簽訂三方協議(含補充協議)。
(三)網絡報名
請報考人員將相關信息及簡歷投到普洱市一中、普洱市民族中學的報名郵箱。根據網絡報名情況商定時間進行考核?己朔椒ê统绦虬凑宅F場報名的方法和程序進行。
五、考核和體檢
報考人員畢業(yè)后,根據面試和試講情況等額確定進入考核和體檢的人選,考核、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一)考核
報考人員提供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等證件原件,由用人單位及市教育局負責審核報考人員相關證件及學籍檔案,并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學習教育等方面進行考核,無異議后進入體檢。
(二)體檢
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由用人單位組織到普洱市人民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個人支付。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據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普洱教育網和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二)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為保護考生權益,反映問題時必須實名反映。
七、其他事項
(一)應屆畢業(yè)生指2013年、2014年、2015年畢業(yè)的學生。
(二)聯系電話
普洱市教育局0879—2123085
普洱市第一中學0879—2122932
普洱市民族中學0871—2122734
(三)查詢網站
普洱教育信息網(http://www.puerjy.cn)
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pers.gov.cn)
(四)其他要求
1.應聘人員所學專業(yè)必須與所應聘的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從嚴處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責任。
2.聘用協議書一旦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有權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3.聘用人員上崗后,享受在職在編教師待遇。
4.應聘人員應保障通訊工具通暢,以便招聘單位與其聯系招聘事項;因應聘者個人原因無法與其聯系,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行負責。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
(1)應聘人員自愿放棄面試及試講或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員簽名的情況記錄);
(2)公示期滿7個工作日內,聯系不上應聘人員本人的。
八、組織紀律
(一)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處理。
(二)在招聘過程中如發(fā)現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普洱市教育局可隨時終止或取消其參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三)普洱市教育局直屬普洱市一中、普洱市民族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邀請市紀檢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檢查。
普洱市教育局
201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