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我縣鄉(xiāng)鎮(zhèn)水利技術工作的發(fā)展要求,根據《黑龍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黑辦發(fā)[2006]32號)及《關于加強全省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黑水發(fā)[2013]469號)的文件要求,急需補充我縣鄉(xiāng)鎮(zhèn)水利專業(yè)技術人員,經縣政府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水利專業(yè)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龍江縣鄉(xiāng)鎮(zhèn)水利站是鄉(xiāng)鎮(zhèn)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
二、招聘計劃、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 招聘計劃
鄉(xiāng)鎮(zhèn)水利技術人員5名、微機員1人(微機員主要負責防山洪測報系統)。
(二)招聘對象
鄉(xiāng)鎮(zhèn)水利技術人員要求為應、往屆普通院校全日制大專及以上畢業(yè)生,微機員要求為應、往屆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
(三)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質好;
2、專業(yè):鄉(xiāng)鎮(zhèn)水利技術人員要求為農業(yè)水利工程、水利工程(管理)、水利工程施工技術、水利水電工程(技術、管理、建筑)、水文與水資源工程(利用)、水務管理專業(yè),微機員要求為計算機專業(yè);
3、年齡35周歲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技術人員長期戶外勘查、勘測,冬季水利外業(yè)施工;微機員長期戶外登高測量、維護系統);
4、適應所報考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勞動教養(yǎng)或刑罰處罰的人員;(2)曾被開除過公職的人員;(3)在近三年各類招考過程中被考試主管部門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4)有精神病史的人員;(5)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未滿的人員;(6)相關法律法規(guī)中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三、實施步驟
本次招聘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縣水務局配合,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
(一)報名辦法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當場確認考試資格。
1、報名時間:2015年8月10日-8月12日。
報名地點:龍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流動開發(fā)股(龍江鎮(zhèn)勞動街1號辦公樓四樓)。
2、聯系人:田向陽、崔紅杰;聯系電話:5852097。
3、報名時需攜帶的材料:
(1)報名表一份(到公告網站下載);
(2)報考人需提供本人畢業(yè)證、身份證、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2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張;
(4)在職報考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單位公章)。
(5)符合黑政辦發(fā)[2013]42號文件相關加分政策的考生,報名時必須填注,其中“項目生”須提供省級有效證書或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式3份,在城鄉(xiāng)基層公益性崗位工作滿2年的高校畢業(yè)生須提供市就業(yè)局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式3份,高校畢業(yè)生服兵役期滿退役的須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3份,否則報名結束后不予確認。
4、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應聘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3)崗位招聘計劃與報考人數之比應不低于1:3,達不到報考比例的,將縮減招聘人數。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現場報名時的資格審核、考核工作中的資格復審以及辦理聘用手續(xù)時的資格確認三個環(huán)節(jié)。資格審核由縣人社部門和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復審由考核小組負責,資格確認由縣人社部門負責。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或弄虛作假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名或聘用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后果由報考者本人負責。通過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人員進入考試,并通知考試時間,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均為100分,分值比例為筆試占總成績70%、面試占總成績30%?偝煽冇嬎惴椒ǎ嚎偝煽=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70%+面試成績×30%。
(1)筆試:筆試內容為招錄崗位的相關知識,采取閉卷統一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時間為90鐘。筆試結束后,統一公示3個工作日。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相應擴大進入面試人選。
(2)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進行,參照公務員面試進行,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忌扇纱纬楹灝攬龃_定面試順序號依次進入考場進行面試。設面試考官組,由7名考官組成,面試成績由評委現場打分,去掉其中的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計算平均分(保留兩位小數),即為該考生的該項成績,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結束后,將考試總成績對外公示3個工作日,并按招聘職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核和體檢人員名單。若考試總成績相同,如有符合黑政辦發(fā)〔2013〕42號文件相關政策的考生優(yōu)先聘用。否則以筆試成績高者作為進入考核體檢人選。
(四)考核與體檢
考核時主要復審考生的報考條件,同時要從思想、工作、學習、生活等多方面對考核對象進行全面考察,側重了解考核對象近兩年來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等方面的表現。經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考核合格者進行體檢,統一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內容及健康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國人部發(fā)[2005]1號)的有關要求確定。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考核結果,確定正式聘用人員名單,于龍江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由縣水務局統一分配到各鄉(xiāng)鎮(zhèn)水利站,各鄉(xiāng)鎮(zhèn)水利站與受聘人員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并辦理相關手續(xù)。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結束后,如有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六)試用期
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初次就業(yè)的工作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報市人社局備案。
四、考試紀律
報考人員必須遵守招考的有關要求,對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過程中被認定違紀違規(guī)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規(guī)定,由縣招聘領導小組對其進行處理。
本公告由龍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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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江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