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臺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臺政辦發(fā)〔2008〕82 號)和《關于印發(fā)<臺州市事業(yè)單位“陽光招聘”實施方案>的通知》(臺人社發(fā)〔2013〕97號)規(guī)定,椒江區(qū)海洋技術中心(為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主要從事組織實施海域和無居民海島使用權的公開出讓、流轉交易及其相關工作)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研究生1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思想政治素質好,事業(yè)心、責任心強,作風正派,廉潔奉公,遵紀守法,身體健康;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留學人員須具有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會計學、財務管理專業(yè),金融類專業(yè),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椒江戶籍(落戶時間以2015年7月30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7月31日及以后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
2015年8 月11日至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
臺州市椒江區(qū)工人西路499號,臺州市椒江區(qū)海洋與漁業(yè)局407室。聯系電話:0576-89025810,88685716。
3、報名材料
填寫完整的報名表(見附件)、戶口簿、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材料原件、復印件,1寸免冠照片2張。
4、資格審查
我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需達到3:1的比例,否則取消招聘計劃。
三、考試形式
1、形式:采用面試形式。
2、時間:面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荚囉膳_州市椒江區(qū)海洋與漁業(yè)局組織實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參與指導,區(qū)紀檢部門參與監(jiān)督。
四、確定入圍人員
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以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
五、體檢和考察
對入圍人員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后,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進行考察。
六、公示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戶籍為農業(yè)戶口的,聘用前須轉為非農業(yè)戶口。
七、聯系方式
臺州市椒江區(qū)海洋與漁業(yè)局 電話:0576-89025810
椒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電話:0576-88830559
八、其他事項
1、信息發(fā)布平臺
臺州中心人才網(www.tzzxrc.com“考試培訓”專欄)。
2、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臺州市椒江區(qū)海洋與漁業(yè)局負責解釋。
3、附件:臺州市椒江區(qū)海洋與漁業(yè)局公開招聘研究生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