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職位及人數(shù):
警犬訓導員人數(shù)1名(限男性);
二、工作地點:
蕪湖市南陵縣許鎮(zhèn)蕪湖市公安局特警訓練基地院內(nèi);
三、招聘條件:
(一)品行端正、吃苦耐勞、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
(二)年齡18周歲以上;
(三)身體健康,無色盲,無重聽,雙眼矯正視力4.8以上,無傳染病史、精神病史;
(四)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組織紀律性,本人及直系親屬無違法犯罪記錄;在蕪湖有固定住所,獸醫(yī)、有訓犬經(jīng)驗或熟練駕駛技能的優(yōu)先考慮;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招滿為止)
報名方式:網(wǎng)上投遞電子簡歷(附報名表模版)
電子郵箱:kangfu88@163.com
電子簡歷應包括以下內(nèi)容:報名表,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件的掃描件或照片,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電子版照片。
五、招聘程序
電子簡歷審核通過報考人員,進入面試(電話通知),成績最高者進入體測環(huán)節(jié)(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標準進行),若體能測試未達標,則根據(jù)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遞補;體能達標人員經(jīng)過體檢、政審合格后上崗。
六、聘用形式及待遇
(一)擬聘人員采用合同聘用制的用工形式。
(二)聘用人選試用期為3個月,享受試用期工資待遇。試用期內(nèi)對聘用人選進行全面考察。
(三)正式聘用后,簽訂勞動合同,按規(guī)定辦理"五險",蕪湖市區(qū)人員上下班乘統(tǒng)一班車。
七、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蕪湖市公安局刑警支隊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18110290433
單位地址:蕪湖市南陵縣許鎮(zhèn)
乘車線路:馬飲客運站乘坐南陵班線車至許鎮(zhèn)太豐路口下,向西300米,許鎮(zhèn)派出所正對面。
蕪湖市公安局
二0一五年十二月四日
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