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訊雜志社負責中共福建省委機關刊《海峽通訊》(原《福建通訊》)的采訪編輯出版工作。因工作需要,雜志社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采編專業(yè)技術工作人員,具體從事雜志社有關采訪編輯工作。根據(jù)《福建省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制定具體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3.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0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31日);其余各項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31日。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三、信息發(fā)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wǎng)站(www.fjrs.gov.cn)、福建省畢業(yè)生就業(yè)公共網(wǎng)(www.fjbys.gov.cn)、東南網(wǎng)公開發(fā)布。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5 月30日——2016年6月12日
2、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請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將報名材料通過中國郵政(EMS)快遞或郵政掛號渠道寄至福建通訊雜志社(地址:福州市華林路80號,郵編:350003,郵寄信封上請注明“事業(yè)單位招考報名”),逾期不予受理。考生非按中國郵政渠道要求寄送報名材料,造成報名材料無法送達簽收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報名材料包括:
(1)《福建通訊雜志社2016年招聘采編人員報名登記表》(電子版附后,該報名表請務必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后在報名時間內發(fā)送至電子郵箱:fjtx1949@126.com和fjxcbgbc@163.com(兩個電子郵箱須同時發(fā)送) ,電子郵件標題格式為“應聘人員姓名+福建通訊采編 +手機號碼”,如“張三福建通訊采編19912345678”,在表格相應欄目粘貼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證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報名人員在復印件空白處署名)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上查詢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2016屆畢業(yè)生暫時無法提供學信網(wǎng)證明材料的,應書面保證學歷學位真實性;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4)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交現(xiàn)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明),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jīng)福建通訊雜志社同意,最遲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6)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報考人員所留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確保招聘期間保持通暢。本次報名以提交書面報名材料和發(fā)送《福建通訊雜志社2016年招聘采編人員報名登記表》
電子郵件為準,如只發(fā)送電子郵件,未提供書面報名材料的視為報名無效。招聘工作小組辦公室將對報名材料進行初步審查,通知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于指定日期參加現(xiàn)場資格審核,在現(xiàn)場資格審核基礎上發(fā)放準考證。
3、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jīng)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考試
1、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實際應聘人數(shù)與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不達3:1的,按閩人發(fā)[2006]年11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
2、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與進入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不足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
3、面試前將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若暫時無法提供的,經(jīng)雜志社研究同意后最遲延至考核前提交;其中2016屆畢業(yè)生與崗位要求相符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經(jīng)雜志社同意后最遲延至公示前提交,報考者應對提交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如不符合崗位條件和要去的,一經(jīng)核實,取消聘用資格。
4、進入面試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折合計算。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分高者為擬聘人選。若面試成績仍并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yōu)闇省?/P>
5、筆試、面試等具體事項和時間安排以及所有報名參考人員成績、進入面試人選名單另行通知,請報名考生注意關注個人報名郵箱通知和保持手機通訊暢通。
六、考核和體檢
1、根據(jù)綜合成績高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
2、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且符合崗位各項資格條件的擬聘人選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wǎng)站公示7個工作日。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至公示擬聘人選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八、聘用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核準手續(xù),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九、聯(lián)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華林路80號
郵 編:350003
電 話:0591—87855652、87828593(福建通訊雜志社),88062575(干部處)
E-mail:fjtx1949@126.com
十、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通訊雜志社和福建省委宣傳部干部處共同組織實施。福建省委宣傳部機關紀委和福建省紀委駐省委宣傳部紀檢組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91—87828324(機關紀委)、87822967(駐省委宣傳部紀檢組)。
十一、有關說明
招聘對象在福州自行解決住房問題。
2016年福建通訊雜志社招聘采編人員報名登記表
中共福建省委宣傳部干部處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