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市政府法制辦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法制事務輔助工作人員1名。
一、招聘條件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性別不限;
2.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律類專業(yè);
3.具備熟練使用計算機文字處理和一定的文字綜合能力,政治清白,身體健康,品行端正,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或者有相關崗位工作經歷的優(yōu)先。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形式。
2.報名材料: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兩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如實填寫的《連云港市政府法制辦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國外留學人員需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報名時間和地點:
現(xiàn)場報名:5月24日—6月21日(節(jié)假日除外),在市政府法制辦綜合處(朝陽東路市政府大樓508室)報名。
聯(lián)系電話:0518-85825160、0518-85831601。
(二)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考試時間、地點及成績等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三)體檢、考察
1.體檢。根據(jù)總成績按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2.考察。按照體檢合格人員確定考察人選。
三、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及試用期
聘用人員實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簽訂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工資待遇
工資福利待遇參照連云港市定員人員標準執(zhí)行,并按相關規(guī)定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四、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務必要保持通訊暢通,若出現(xiàn)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者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聘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招聘單位將取消其聘用資格。如應聘人員與原單位發(fā)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應聘人員負責解決。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2016年市政府法制辦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