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平和縣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工作,更好地服務不動產權利人,促進經濟社會發(fā)展,特面向平和縣公開招聘不動產登記中心窗口編外人員。招聘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聘人數(shù):6名
二、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2、年齡32周歲以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大專及大專以上,專業(yè)不限;
5、平和縣戶籍;
6、取得計算機一級及以上證書;
7、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名。
三、報名時間:
2016年9月21日至9月26日工作時間。
四、報名地點:
平和縣小溪鎮(zhèn)團結南路25號平和縣國土資源局三樓辦公室
五、報名方式:
采用現(xiàn)場報名方試,應聘人員自行下載并認真填寫《平和縣國土資源局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報名時須持報名表、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報名后留復印件)及1張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報名時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
報名表可到網(wǎng)站“http://平和縣國土資源局.政務”的公示公告欄目下載。
六、考試形式:
采用技能測試(電腦打字、office辦公軟件等)和面試,考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考前發(fā)放考試須知)。
七、體檢:
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國家規(guī)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要求執(zhí)行。
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缺席或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八、聘用:
面試體檢后確定擬聘用人員,一年一聘,首次聘用人員實行3個月的試用期。一經聘用,須承諾能夠連續(xù)服務1年以上,否則解除聘用。
九、工資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委托勞務派遣公司正式簽訂勞動合同,并辦理社會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生育險等;工資待遇參照縣行政服務中心臨時聘用工作人員工資標準;食宿自理。
十、咨詢電話:0596-5232188。
十一、本招聘公告由平和縣國土資源局負責解釋。
報名表下載:平和縣國土資源局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
平和縣國土資源局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