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蘇州工業(yè)園區(qū)交警大隊車駕管業(yè)務及其他工作需要,根據(jù)《蘇州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和《蘇州工業(yè)園區(qū)警務輔助人員分類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蘇州工業(yè)園區(qū)公安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警務輔助人員18名,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錄類別與人數(shù):
招錄甲類警務輔助人員2名,職位代碼01、02;招錄乙類警務輔助人員4名,職位代碼03、04;丙類警務輔助人員12名,職位代碼05。
二、招錄基本條件:
1、甲類警務輔助人員:年齡為35周歲以下(即1980年10月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大學英語四級以上,兩年及以上工作經歷(截止至2016年10月,以社保為準);
2、乙類警務輔助人員:年齡為35周歲以下(即1980年10月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兩年及以上工作經歷(截止至2016年10月,以社保為準);
3、丙類警務輔助人員: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0年10月至1998年10月期間出生),高中及以上學歷,限蘇州本地戶籍(不含四縣市及吳江區(qū));
4、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較強的忠誠奉獻和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5、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法律觀念強;
6、身體健康,體貌端正,機警敏捷,無殘疾,無口吃,無色盲,無重聽,無紋身,膚表無異常,無傳染性疾病。肝功能檢查各項指標正常。體檢標準按招錄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執(zhí)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過記過以上處分,受嚴重警告以下處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5)道德敗壞,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6)直系血親、配偶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的;
(7)其他不宜報考的情形。
三、具體崗位、人數(shù)及專業(yè)要求:
職位代碼01:交警大隊培訓宣傳崗位,招聘甲類輔警1人,限男性,要求新聞類、中文類專業(yè)。
職位代碼02:交警大隊培訓宣傳崗位,招聘甲類輔警1人,限女性,要求新聞類、中文類專業(yè)。
職位代碼03:交警大隊業(yè)務監(jiān)督培訓崗位,招聘乙類輔警3人,限男性,專業(yè)不限。
職位代碼04:分局反邪教辦公室文秘崗位,招聘乙類輔警1人,要求文秘類專業(yè),五年及以上工作經驗,大學英語六級,有機動車駕駛執(zhí)照。
職位代碼05:交警大隊車輛管理查驗崗位,招聘丙類輔警12人,限男性,專業(yè)不限
四、報錄程序和方法步驟: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7日至10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雙休日除外)。
報名地點:園區(qū)公安分局一樓大廳(萬盛街55號公安大廈)。
報名時請攜帶填寫好的報名表(附件1),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戶口簿、社保記錄、英語等級證書和其他相關技能證書等相關證明(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1份),三張兩寸彩色照片。
(二)筆試:
1.報考人員統(tǒng)一參加筆試;
2.筆試內容:
考試科目: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兩部分?荚嚪秶姟督K省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及《蘇州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荚嚥恢付◤土曈脮。考試大綱可到江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jshrss.gov.cn)蘇州市人事考試中心(www.szrsks.com)查閱;
3.筆試時間:2016年10月29日:
具體安排為:上午09∶00—11∶00
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三)面試:
筆試結束后,報考人員按招錄計劃1:3的比例,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發(fā)放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為結構化面試,按照統(tǒng)一要求組織實施。面試成績的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用。
(四)體檢:
筆試面試結束,報考人員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的方法計算考生總成績。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按照職位擬錄用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成績高者;筆試總成績仍相同的,取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部分成績高者)。體檢工作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時,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遞補。
(五)政審:
園區(qū)公安分局對通過體檢人員統(tǒng)一組織政審。政審不合格者,在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六)錄用
對于政審合格的人員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jiān)督,期限為3天。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結束后,由蘇州市工業(yè)園區(qū)公安分局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擬錄用人員主動放棄錄用資格的,可從該職位考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公示結束,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被錄用的人員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xié)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負責處理。
五、錄用后管理及待遇:
錄用人員須參加蘇州工業(yè)園區(qū)公安分局組織的輔警崗前培訓,試用期兩個月。培訓、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予以任職定級,按照《蘇州工業(yè)園區(qū)警務輔助人員薪酬體系》執(zhí)行待遇。培訓或試用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考錄用警務輔助人員工作,要嚴格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秉公辦事,嚴肅招考紀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確保新錄用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yè)務能力。為方便社會各界監(jiān)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2)66601612。
七、本簡章由蘇州市工業(yè)園區(qū)公安分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2)66601621。
附件:園區(qū)公安分局2016年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