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柳琴戲傳承保護中心是市政府批準成立的公益性事業(yè)單位,承擔著傳承保護柳琴戲這一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重要職責,隸屬于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管理。為加快我市柳琴戲表演專業(yè)人才引進步伐,經研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柳琴戲演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柳琴戲女演員崗位1人,柳琴戲男演員崗位2人。
二、招聘條件和范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yè)和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4、中專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yè)為藝術類;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學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受黨紀或行政處分仍在處分期的、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登陸臨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lyrs.gov.cn),下載填寫《臨沂市柳琴戲傳承保護中心公開招聘柳琴戲演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和《誠信承諾書》,于11月1日至11月3日(8:30-12:00,14:00-17:30),攜帶《報名登記表》(粘貼照片,一式3份)、《誠信承諾書》(一式1份)及有關證件材料(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以及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張。二代居民身份證丟失的,可以憑有效期內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或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報名。以上材料中證件各復印一份),到蒙山沂水大劇院二樓北廳(臨沂市蘭山區(qū)沂蒙路149號)報名。其中,在職人員報名前須經有用人管理權限的部門或單位審核同意。報名人員無法到現場進行報名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為報名,被委托人除提供上述報名材料外,還需提供委托書和被委托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并在復印件上簽署委托人姓名。
2、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在報名現場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在報名時間結束前,提供報名材料不全的,不予審查。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崗位,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經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向社會公布,并發(fā)給《初試準考證》。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不符合應聘條件者,一經發(fā)現并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考試內容和方式
考試分初試和復試。未參加考試的人員視為放棄應聘資格。
(一)初試。主要考察應聘者崗位要求的基本條件,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形象氣質、柳琴戲基本功底(應聘人員清唱表演柳琴戲片段)。柳琴戲清唱片段自選,不用道具,無須彩扮,時間3分鐘以內。初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初試成績公布后,根據招聘崗位和考試情況確定初試合格分數線,復試人員從達到初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崗位招聘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復試人員;達不到招聘計劃1:3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復試人員。參加復試人員名單按照規(guī)定程序向社會公布。
11月7日- 8日在報名處領取《初試準考證》,考試時間、地點見《初試準考證》。
(二)復試。復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柳琴戲實際表演能力。復試包括戲曲基武功展示、簡譜視唱、專業(yè)理論知識測評和柳琴戲短劇表演4項內容。復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其中戲曲基武功展示成績占25%、簡譜視唱成績占15%、專業(yè)理論知識測評成績占10%,柳琴戲短劇表演成績占50%。戲曲基武功展示為自編組合,時間4分鐘以內;簡譜視唱為柳琴戲音樂相關內容,現場視唱,時間2分鐘以內;專業(yè)理論知識測評,現場解答,時間2分鐘以內;柳琴戲短劇表演須含唱、道白、表演,無須彩扮,自備伴奏帶(CD或MP3格式),可以有助演,時間8分鐘以內。復試單項不再單獨計時,四項內容累計計時,時間限定在16分鐘以內。
復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復試結束后,根據復試成績排名,分崗位,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依次等額確定考察體檢人選。如同一招聘崗位出現應聘人員復試成績相同,則按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初試、復試成績都相同,采取加試的辦法確定人選。擬確定為考察體檢人選的,復試成績須在60分以上?疾祗w檢人選名單按照規(guī)定程序向社會公布。
初試和復試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體檢
考察體檢人選確定后,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有關規(guī)定進行考察、體檢。因考察不合格、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的,參加復試人員按照復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成考察工作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考察,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疾彀凑盏虏偶?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yōu)的導向,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應聘資格條件,以及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在指定醫(yī)院進行。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簽訂聘用合同
招聘單位根據考試考核、考察、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確定擬聘用人員,經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的,由聘用單位、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并填寫《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和《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情況匯總表》,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符合聘用條件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發(fā)放《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聘用人員備案后,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憑《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xù)。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考察和體檢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規(guī)定,做出嚴肅處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要保持所留聯系電話24小時通訊暢通,并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fā)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本次招聘信息的發(fā)布,以臨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lyrs.gov.cn)公布內容為準。
招聘咨詢電話:0539-8726725
招聘監(jiān)督電話:0539-8606109
臨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臨沂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