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fā)〔2006〕9號)有關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金陽縣機關事務服務管理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在金陽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jy.lsz.gov.cn]上發(fā)布)。
一、招聘單位和名額
本次招聘單位1個,招聘名額為5名。具體崗位見附件《金陽縣2016年下半年公開考聘機關事務服務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本次招聘面向全州符合報考條件的機關事業(yè)單位臨聘駕駛員。報考者必須在2016年12月9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和各種資格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個人及單位在本次考聘工作中弄虛作假、報考信息失真的,在任何環(huán)節(jié)一經發(fā)現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員責任。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的學位證以及畢業(yè)證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與擬報考崗位“學歷或學位”和“專業(yè)條件要求”(指與學歷學位相對應的專業(yè)條件)兩欄的學歷、專業(yè)資格條件要求應分別相符。與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報考者年齡為4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12月9日。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政紀處分的。
4、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5、在各級公務員(含參公人員)招錄考試和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中違規(guī)違紀,仍在禁考期內的。
6、現役軍人。
7、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宜聘用的人員。
8、全國各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得代報。
(一)報名時間
2016年12月9日至12月10日上班時間。
(二)報名地點
金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金陽縣政務中心一樓大廳)。
(三)報名要求及手續(xù)
1、請報考者認真閱讀本公告,了解相關要求。
2、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3、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張;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3)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
(4) 駕駛證原件和復印件;
(5)與機關事業(yè)單位簽定的勞動聘用合同;
(6)所服務機關事業(yè)單位出具的用工證明(應寫明用工起始年限,用工期間考核情況)。
(7)報名時領取《2016年金陽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報名表》(請認真填寫個人信息,并由本人在承諾欄簽名確認)。
(四)資格審查:由金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金陽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具體負責資格審查。金陽縣紀委、監(jiān)察局全程監(jiān)督。
(五)收費標準:根據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財政廳川價[2003]237號文規(guī)定,經審查合格的考生,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
(六)聯(lián)系方式:考生所留電話錯留或不暢通導致延誤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責任由考生自負(考生應自行及時查閱考試相關信息,電話通知為非必須程序)。
(七)本次招聘筆試開考比例為2: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招聘領導小組進行調整,調整公告在金陽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jy.lsz.gov.cn]上發(fā)布。
四、考試
1、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為:《綜合知識》(滿分50分) 、《車輛維修維護知識》(滿分50分)
總成績=《綜合知識》成績+《車輛維修維護知識》+ 少數民族加分
2、領取準考證
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繳費收據原件,于2016年12月11日下午14:30在金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領取。(準考證除筆試外,還在其他招聘環(huán)節(jié)使用,請妥善保管,遺失者后果自負)
3、考試時間和地點
考試時間為2016年12月12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4、考試成績公布
考試成績于考試后1個月內在金陽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jy.lsz.gov.cn]上發(fā)布。
5、少數民族加分
少數民族報考者筆試成績加1分。
少數民族加分人員須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報考者信息表。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請務必于2016年12月9日至10日上班時間(即報名時間)同時提供相關材料,凡材料不齊備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加分,責任自負。加分結果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
五、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若考試總成績相同,以取消少數民族加分后的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若再次相同的以《車輛維修維護知識》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若再次相同則加試面試(以下遞補均按此程序進行)。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執(zhí)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縣人社部門具體組織實施。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另行公布。
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7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和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程序依次遞補1次。
六、考核
各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
七、公示
對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經審核確認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準考證號、招聘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關基本情況、考試總成績、排名以及該崗位招聘條件等,并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對公示期間反映出的不符合報考或擬聘用條件并查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空缺不再遞補。
八、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xù)
對考試、考核、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后7個工作日內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本次招聘的事業(yè)人員按照《四川省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6年(含試用期),期間不得自行辭職,不得擅自調離所聘單位,未經單位或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參加其他單位考錄(聘)。違者將給予辭退處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借調、調動及其他方式擅自變更新聘人員的最低服務年限。對違反《合同》及《協(xié)議》所規(guī)定的人員,按《合同》及《協(xié)議》的約定處理。
九、紀律監(jiān)督與回避
招聘工作須嚴格工作紀律,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人事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有關規(guī)定,對違紀報考者,視情節(jié)取消考試、考核、體檢和聘用資格;對違紀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主管部門(招聘單位)中參加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和相關人員,與報考者有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或有其他可能影響公平、公正的關系的,應當回避。
為確保我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
本公告由金陽縣公開考聘公務用車車輛駕駛維修維護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金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4-8733109
監(jiān)督電話:
金陽縣紀委監(jiān)察局 0834-8733036
金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