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泰安市公開招聘英語翻譯專業(yè)人才簡章
山東省泰安市外事翻譯中心系泰安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直屬科級事業(yè)單位,財政全額撥款。經(jīng)市政府批準,2017年公開招聘1名英語翻譯,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6年2月20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英語專業(yè),英語專業(yè)八級以上水平或者取得全國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CATTI)英語筆譯或口譯二級以上等級證書。
有工作單位的和定向、委培應屆畢業(yè)生應聘,須征得工作單位或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現(xiàn)役軍人、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采取統(tǒng)一時間、郵件報名、郵件回復初審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7年2月20日09:00-2月23日16:00
查詢時間:2017年2月20日11:00-2月24日16:00
報名人員從泰安市人事考試中心網(wǎng)站上下載《2017年泰安市外事翻譯中心公開招聘英語翻譯人才報名登記表》,報名人員需將填好的報名登記表、近期正面免冠2寸藍底照片通過電子郵件發(fā)至taswqbzk@163.com(登記表、照片均以附件形式發(fā)送,照片以“姓名+身份證號”命名,且為不小于20K的JPG格式)。報考人員按照規(guī)定時間、程序報名,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報名人員應使用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報考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招聘單位在報名人員信息提交2小時后進行初審。報名人員應及時登錄本人報名郵箱查看初審結果。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后(在泰安人事考試中心網(wǎng)站公布,同時發(fā)布資格審查通知),需向招聘單位提交《2017年泰安市外事翻譯中心公開招聘英語翻譯人才報名登記表》、《筆試準考證》、《應聘英語翻譯人員誠信承諾書》、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及英語專業(yè)八級、CATTI英語筆譯或口譯二級以上等級證書須在2017年2月20日前取得(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應能正常畢業(yè))。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已經(jīng)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的,須由用人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介紹信。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在面試人員資格審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jīng)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經(jīng)招聘主管機關核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費用
本次招聘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三、考試內(nèi)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1、筆試準考證。報名人員要于2017年3月5日9:00后登錄個人報名郵箱打印準考證。
2、筆試。筆試考試內(nèi)容為英語專業(yè)知識(滿分100分)。
筆試時間:2017年3月11日上午9∶00-11∶30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zhì),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應聘人員,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范圍人員名單在泰安人事考試中心網(wǎng)站上公布。
(二)面試
面試方式及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在泰安人事考試中心網(wǎng)站公布。面試設定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
四、考察體檢
根據(jù)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組織考察。如應聘人員出現(xiàn)考試總成績并列的,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
考察可根據(jù)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zhì)、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疾旃ぷ鹘M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醫(yī)院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確定,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對自動放棄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進入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沒有問題符合聘用條件的,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fā)放《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憑《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xù)。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聘用關系。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
本《簡章》由泰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泰安市外事僑務辦公室負責解釋。
公開招聘監(jiān)督咨詢電話:0538—6992622
報名咨詢電話:0538—6992667
附:1、《2017年泰安市外事翻譯中心公開招聘英語翻譯人才報名登記表》.doc
泰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泰安市外事僑務辦公室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