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名編制外聘用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shù)量
收費員1人、護士6人。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專及以上相關專業(yè)學歷;
2.收費員具有會計從業(yè)證資格,護士具有護(士)及以上職稱;
3.男女不限,35周歲以下(具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可放寬到40周歲或優(yōu)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錄用: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的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面談、體檢、試用、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17年02月23日至03月23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報名方式:
1).填寫報名表通過電子郵箱報名,
郵箱:fcgsdwrmyy@163.com;
2).現(xiàn)場報名。地點:防城港市精神病醫(yī)院辦公室(港口區(qū)企沙大萬碼頭斜對面500米),聯(lián)系人:石鵬,聯(lián)系電話:0770-2825135,0770-2824168。
(二)面試
經我院對報名對象提供的相關報名材料進行資格預審,篩選符合條件的電話通知面試,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者不再電話通知。面試時需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相關資格證書及有關榮譽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原件核查后退還),近期小2寸免冠藍底彩照1張。應聘者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三)聘用
本次招聘屬于編制外招聘,經資格審查、面談后,對聘用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按相關規(guī)定取消聘用資格,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四、工資待遇
試用期間月工資及正式聘用后的工資參照本市人社部門核定的工資水平及甲方制定的有關工資方案等規(guī)定執(zhí)行,正式聘用后將為聘用人員交納“五險”:養(yǎng)老保險金、失業(yè)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醫(yī)療保險金。
五、本招聘信息由防城港市精神病醫(yī)院負責解釋。
防城港市精神病醫(yī)院
2017年02月22日
附件:防城港市精神病醫(yī)院應聘人員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