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鄂州市市直學校教師招聘公告
一、招聘崗位及報考資格條件
詳見《鄂州市2018年市直學校教師專項招聘崗位表》(附件)。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
1.師范院校普通高考第一批錄取專業(yè)(以報考人員當年高考錄取批次為準)的全日制應往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2.非師范院校普通高考第一批錄取的師范專業(yè)(以報考人員當年高考錄取批次為準)全日制應往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行端正;
3.愛崗敬業(yè),愿意履行教師職責;
4.具有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5.身體健康。
(二)資格條件
1.年齡30周歲及以下(1987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年齡放寬到35周歲及以下(1982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相應及以上學段的教師資格證;
3.具有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等級證(語文教師崗位需具有二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等級證)。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到刑事處罰、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
3.以上高校在讀非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
4.現(xiàn)役軍人;
5.鄂州市在編教師(鄉(xiāng)鎮(zhèn)中小學免費師范畢業(yè)生除外);
6.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新機制教師服務期未滿三年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其他情形。
四、報名
(一)報名方式
1.報名方式:本次專項招聘考試報名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包括填報個人信息、上傳個人照片、資格初審及查詢、報名登記表填寫、繳費和準考證下載打印均通過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ez12333.cn)進行。
2.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2018年7月26日9:00至8月2日18:00。18:00報名系統(tǒng)自動關閉。
(2)資格初審時間:2018年7月26日9:00至8月3日18:00。
(3)繳費確認時間:2018年7月26日9:00至8月4日18:00,報考人員網(wǎng)上繳費確認。報考人員在繳費期間,未按時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4)準考證打印時間:2018年8月8日9:00至8月11日9:00。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wǎng)報名系統(tǒng)下載并打印報名登記表和準考證。
(二)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誠信報考。因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及虛假信息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已在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報考前應征得單位同意,并出具加蓋單位公章的書面證明。證明材料在面試前資格復審時提供。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多選無效。
3.報考人員在填報信息時,必須在“備注”欄依次填寫:(1)《教師資格證》所在學段學科和證書編號(應屆畢業(yè)生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試用期滿必須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否則予以解聘);(2)《普通話等級證》所登記的普通話等級和證書編號。
4.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原照片必須為標準證件照,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照片清晰)。
(三)報名繳費
按鄂價費字〔2007〕18號文件規(guī)定,每位考生須通過網(wǎng)上繳納筆試考試費50元。
(四)資格審查
資格初審與報名同步進行。資格初審通過后,考生不能修改任何報考信息。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考工作過程。
五、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個部分。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18年8月11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鄂州市第一中學
2.筆試的內容范圍
筆試的內容為教育理論基礎知識、新教師應知應會、法律法規(guī)、時事政治、信息技術、科技等方面知識。本次專項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筆試開考比例
為保證考生質量和達到競爭擇優(yōu)的目的,原則上按崗位招聘計劃和報名繳費人數(shù)不低于1∶3的比例開考。報名結束后,對報名繳費人數(shù)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規(guī)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崗位。對急需緊缺學科崗位計劃,經招聘部門報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放寬至1:2的開考比例,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計劃。
4.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通過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wǎng)(http://www.ez12333.cn)、鄂州市教育局門戶網(wǎng)(http://www.ezedu.gov.cn)同步發(fā)布。屆時,考生可登陸上述網(wǎng)址查詢。
(二)面試
面試人員按鄂價費字〔2007〕18號文件規(guī)定,每人繳納面試考試費50元。
1.確定面試入圍人選
依筆試成績,根據(jù)招聘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緊缺急需崗位可放寬到1:2的比例)。
2.進行面試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公布后,由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鄂州市教育局發(fā)布資格復審公告,及時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面試資格復審須在面試公告發(fā)布前完成。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
(2)按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原件及復印件;
(3)已在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工作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加蓋單位公章的書面證明。
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應聘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因取消面試資格或考生放棄面試資格,出現(xiàn)面試人選缺額需要遞補的,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依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忌艞壻Y格復審或面試資格,應出具書面聲明;未出具書面聲明而又確實無法聯(lián)系考生本人的,應由2名及以上工作人員確認并記錄在案證實后,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依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考生所提供的證件和信息必須真實有效,一經查實有虛假信息的取消考試資格;已經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
3.發(fā)布面試公告
面試公告至少于面試前5個工作日在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wǎng)、鄂州市教育局門戶網(wǎng)同步發(fā)布,并同時采用電話、短信或者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入圍面試考生。
面試公告發(fā)布后,在面試舉行前5日內,入圍考生棄權的不再遞補。如因面試考生缺考,對只有一人參加面試的,實行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控制,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在面試公告中予以明確。對因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不能進入考察、體檢程序的,相應招聘崗位計劃取消。
4.面試組織
面試由鄂州市教育局組織實施,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鄂州市紀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組負責監(jiān)督。
(三)考試成績確定
考試總成績?yōu)楣P試和面試成績之和。筆試和面試原始分值均為100分,其中:筆試占40%,面試占60%。
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考試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六、體檢與考察及選崗
根據(jù)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鄂州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和監(jiān)督。
(一)體檢
1.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
2.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經主管部門研究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應聘者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guī)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懷孕的考生參加體檢按照《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執(zhí)行?忌艞夡w檢或體檢不合格,由此形成的空缺,從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并按招聘公告的規(guī)定程序辦理。
4.體檢費由應聘者承擔。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5.因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依考生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二)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人崗相適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
2.應屆畢業(yè)生考察材料由考生所在學校出具相關證明。往屆畢業(yè)生未就業(yè)的,由常住戶口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有關部門出具相關證明;往屆畢業(yè)生已就業(yè)的,由就業(yè)單位出具相關證明。
3.考察中還要對擬聘用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若發(fā)現(xiàn)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取消資格。
4.因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遞補考生進行考察。
(三)選崗
考核、體檢結束后,市教育局向報考小學學段的考生公布招聘學校崗位,按成績排名順序實施點校選崗。
七、聘用及待遇
根據(jù)考生成績、資格審查、體檢、考察情況經集體研究后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wǎng)站、鄂州市教育局門戶網(wǎng)站公示,公示期為7天,接受社會監(jiān)督。經公示反映并查證核實確有問題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公示結束后,報鄂州市人民政府批準,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簽定聘用合同,并按有關政策規(guī)定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報到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資格。
此次招聘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辦理入編手續(xù);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附則
本《簡章》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負責解釋。聯(lián)系電話:0711-3386036、3358455
鄂州市教育局
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