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jù)《北京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fā)〔2010〕102號)文件精神,結合北京第四實驗學校辦學需要,2023年北京第四實驗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員,共2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建設項目管理人員。
二、招聘對象
(一)限列入國家統(tǒng)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且畢業(yè)時如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2021年、2022年離校未落實工作單位,擇業(yè)期內未繳納社會保險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
(二)社會在職人員限報名截止時應為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及檔案在京(檔案未在工作單位存放的應在人才中介機構存放)的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yè),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恪守工作紀律。
(二)身心健康,能勝任崗位工作要求。
(三)年齡條件的計算方法為:35歲及以下指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具體詳見《北京第四實驗學校2023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表》。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
四、招聘安排
(一)報名時間:2023年8月10日8:00至2023年8月11日12:00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
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必須通過郵箱(beijing4es@163.com)進行報名。請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間內將報名表及以下材料發(fā)至郵箱,請在規(guī)定報名時間內投遞,逾期無效。
應屆畢業(yè)生材料:
①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統(tǒng)招證明(就業(yè)推薦表上注明“統(tǒng)招”的,無須開具統(tǒng)招證明);擇業(yè)期內的畢業(yè)生,還須提交存檔單位證明信(加蓋存檔單位公章);
②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本科至最高學歷);
③崗位要求的英語等級證書或符合要求的英語成績單;
④最高學歷校級教務主管部門蓋章的已修全部課程成績單電子照片;
⑤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本科至最高學歷);
⑥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一頁紙上的電子照片;
⑦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分別復印在一頁紙上的電子照片;若戶口在集體戶,提交本人頁電子照片及集體戶首頁復印件并加蓋戶籍管理部門公章的電子照片,或集體戶籍管理部門出具并蓋章的戶口證明的電子照片(寫明“姓名、身份證號、戶籍在XX集體戶”即可);
⑧崗位要求所需資格條件的其他材料。
社會人員材料:
①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本科至最高學歷);
②崗位要求的英語等級證書或符合要求的英語成績單;
③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本科至最高學歷);
④檔案在人才中介機構存放的需提供存檔證明;
⑤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分別復印在一頁紙上的電子照片;若戶口在集體戶,提交本人頁電子照片及集體戶首頁復印件并加蓋戶籍管理部門公章的電子照片,或集體戶籍管理部門出具并蓋章的戶口證明的電子照片(寫明“姓名、身份證號、戶籍在XX集體戶”即可);
⑥崗位要求所需資格條件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打包成zip或rar格式文件壓縮包(壓縮包大小不超過10MB),文件壓縮包命名格式為“崗位名稱-畢業(yè)年份-姓名-最高學歷”。報名表命名格式為“報名表-崗位名稱-畢業(yè)年份-姓名-最高學歷”,與材料壓縮包一同發(fā)送至beijing4es@163.com(文件大小不超過10MB),郵件主題命名格式為“崗位名稱-畢業(yè)年份-姓名-最高學歷”。
2.資格初審
報名人員應保證上傳材料的真實性,學校人事部門將依據(jù)招聘條件對報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核,對資格初審合格者將通過短信或郵件通知進入綜合專業(yè)考核環(huán)節(jié)。資格審核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發(fā)現(xiàn)不合格者,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三)綜合專業(yè)考核
綜合專業(yè)考核采取半結構化形式,考察崗位所需專業(yè)技能知識及綜合素養(yǎng)。具體時間、安排及要求由學校人事部門另行通知。
(四)考察與體檢
根據(jù)綜合專業(yè)考核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疾彀ㄕ嗡枷搿⒌赖缕焚|、工作能力等方面的綜合考察。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未按照規(guī)定時限及要求完成體檢和考察、以及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
(五)公示
擬聘用人員在承辦校北京師范大學附屬實驗中學官網上公示7個自然日,公示期滿后,對無異議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
五、需說明事項
(一)根據(jù)《北京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的相關規(guī)定,應聘者應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凡在應聘過程中弄虛作假,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者,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應聘資格;對已聘用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二)應聘人員應按學校規(guī)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資格審查、體檢、聘用合同或協(xié)議書簽訂及入職報到等工作。因應聘者本人原因,未能按照規(guī)定時限和要求完成,影響聘用手續(xù)辦理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對受到過刑事處罰、參加過非法組織或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師德失范問題處理的人員不予聘用,對已聘用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四)從資格審核到招聘工作結束,應聘人員應保證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聯(lián)系暢通,因電話聯(lián)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報名結束后,我校僅通知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進行下一步流程,未接到通知則說明初審未通過。
(六)此招聘公告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發(fā)布的為準,其他任何平臺和媒體的轉載均不代表我校。
附件:
1. 北京第四實驗學校2023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表.xlsx
2. 北京第四實驗學校2023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報名表.xlsx
北京第四實驗學校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