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院發(fā)展和人才隊伍建設需要,按照揚州市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有關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備案制工作人員規(guī)定,我院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備案制管理工作人員,簡章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4年11月?lián)P州市第二人民醫(yī)院(蘇北人民醫(yī)院北區(qū)醫(yī)院)公開招聘備案制工作人員崗位條件簡介表》(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見附件1)中崗位所規(guī)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五)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11月11日至2006年11月14日期間出生)。
(六)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符合招聘簡章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的人員,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與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體檢、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筆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4年11月11日9:00——11月14日16:00
2、報名方式
網絡報名。考生添加招聘QQ號1828711645(請備注報考專業(yè)及姓名并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添加QQ,否則不予驗證通過),填寫并發(fā)送報名表(見附件2)進行報名。
(二)資格初審
1、工作人員根據報名人員填報的報名表信息,對照其報考的崗位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及時通知考生是否通過審核。
2、開考比例為3: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按規(guī)定的辦法、程序,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仍無法開考的,取消招聘崗位。有關情況,及時在網站公布。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百分制計分。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攜帶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相一致,否則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四)面試人選確定和報考資格復審
1、面試人選確定
筆試成績當日公布,設60分為筆試合格分數線。對合格分數線及以上人員,按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以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含同分并列者)。
2、報考資格復審
面試前,對面試人選的年齡、學歷、專業(yè)、工作經歷等報考資格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所需材料:(1)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2)畢業(yè)證書;(3)報考崗位要求的其它證明材料:如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工作證明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因復審不合格等出現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含同分并列者)。
(五)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語言表達、溝通協(xié)調、舉止儀表、專業(yè)基礎知識等綜合素質。
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未達分數線人員不得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六)體檢
符合上述“(五)面試”有關最低合格標準的人員,按其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合成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小數。
根據入圍考生總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其中同一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則另行加試并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醫(yī)院統(tǒng)一組織人員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規(guī)定執(zhí)行。因體檢不合格等出現計劃缺額時,按該崗位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在揚州市第二人民醫(yī)院網站公示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按規(guī)定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
錄用人員實行見習期/試用期制度,見習期/試用期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錄用;考核不合格者,按規(guī)定解除聘用合同。
錄用人員實行備案制管理,在崗位設置與聘用、收入分配、職稱評定、進修培訓等方面與事業(yè)編制人員同等對待,工資福利同崗同酬。
擬聘人員如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聘用協(xié)議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勞動等關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自行處理。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提供虛假報考信息及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考試資格乃至聘用資格等。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三、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招聘工作紀律。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jiān)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院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4-87617464;市衛(wèi)健委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4-87959810。
四、本簡章由揚州市第二人民醫(yī)院組織人事科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0514-89710158張老師、李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