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彌勒市2018年事業(yè)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專業(yè)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人才隊伍結構,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紅河州事業(yè)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引進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招聘原則,報經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彌勒市第一中學、彌勒市第二中學、彌勒市第四中學、彌勒市環(huán)境監(jiān)察大隊決定到省內外普通高等院校招聘緊缺人才41人。
一、招聘范圍對象及崗位
(一)招聘范圍對象
彌勒市教育系統(tǒng):西南大學、四川師范大學、重慶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安外國語大學、西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哈爾濱師范大學、江西師范大學、浙江師范大學、云南師范大學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及以上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具有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且學習成績平均達良好以上。
彌勒市環(huán)境監(jiān)察大隊:云南大學、昆明理工大學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及以上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且學習成績平均達良好以上。
(二)招聘崗位
詳見《彌勒市2018年緊缺人才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1)。
招聘引進必須具有與招聘崗位相對應的專業(yè)范圍和學歷。本科畢業(yè)繼續(xù)攻讀研究生的(學習經歷不間斷)考生,招聘時若研究生條件與招聘崗位條件不符合,可按考生的本科條件且視為本年度應屆畢業(yè)生來招聘引進;博士畢業(yè)生除要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條件外,其他條件可不受限制。
二、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崗位規(guī)定的年齡要求。招聘本科學歷的年齡30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年齡35周歲以下;
(六)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由彌勒市人社局、教育局、環(huán)保局工作人員、考官(3名)、市人大、市政協(xié)等監(jiān)督機關人員組成招聘工作組,采取校園現場招聘和網絡報名招聘方式進行。
(一)校園現場招聘
招聘工作組赴西南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安外國語大學、西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哈爾濱師范大學、江西師范大學、云南師范大學、云南大學、昆明理工大學進行現場招聘。
(二)網絡報名招聘
校園現場招聘結束后,如還有空缺崗位的,則進行網絡報名招聘。符合條件的畢業(yè)生,可將報名所需材料發(fā)至電子郵箱,審核通過后通知本人到指定地點集中面試,面試通過后,簽定就業(yè)協(xié)議。
網絡報名招聘相關事宜在“紅河人才網”另行公告通知。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組織報名
(1)校園現場招聘:符合招聘范圍院校有意向的畢業(yè)生提前關注西南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安外國語大學、西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哈爾濱師范大學、江西師范大學、云南師范大學、云南大學、昆明理工大學發(fā)布的信息,并在招聘會承辦院校公示的招聘時間內,在相關院校招聘點直接向招聘組現場報名。
本次招聘分三組人員赴各院校招聘,教育系統(tǒng)為第一組、第二組,環(huán)境監(jiān)察大隊為第三組,赴各院校招聘的時間計劃如下:
第一組:12月2日上午在東北師范大學參加大型招聘會;
12月3日上午在哈爾濱師范大學參加學校大型招聘會;12月6日上午在西北師范大學組織舉行專場招聘會;12月8日上午在西安外國語大學組織舉行專場招聘會;12月9日上午參加陜西師范大學校園大型招聘會;12月12日上午在云南師范大學組織舉行專場招聘會。
第二組:12月4日上午在江西師范大學組織舉行專場招聘會;12月6日上午在西南大學組織舉行專場招聘會;12月8日上午在華中師范大學參加“周五雙選會”招聘會。
第三組:12月21日在云南大學招聘;12月22日在昆明理工大學招聘。
招聘具體時間和崗位以招聘會承辦院校就業(yè)指導中心發(fā)布信息為準。招聘組完成招聘計劃指標后,不再到下一所學校招聘。請符合招聘范圍院校有意向的畢業(yè)生提前關注上述院校發(fā)布的信息。
(2)網絡報名招聘:網絡報名招聘崗位、時間、地點、方式等具體事宜在“紅河人才網”另行公告通知。
2.報名所需材料
報名時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就業(yè)推薦表、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單(須蓋有學校教務處公章)、學校證明(需有姓名、身份證號、入學時間、畢業(yè)時間、所學專業(yè)、學歷、學位等考生基本情況的內容,并蓋有學;驅W生處公章)、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如報名時未取得相關證書的,由考生本人書面承諾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原件)。
3.報名資格審核
由工作人員嚴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崗位條件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忌鷮λ峤坏牟牧虾吞顚懶畔⒌恼鎸嵭载撠煟舸嬖谂撟骷傩袨,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