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峽江中學2015年招聘教師公告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正常有順開展,經峽江縣人民政府批準同意,峽江中學2015年面向高校應屆畢業(yè)生自主招聘教師,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及基本條件
江西師范大學或其他優(yōu)質師范大學(如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浙江師范大學、南京師范大學、湖南師范大學、安徽師范大學、華南師范大學等)的全日制應屆師范類碩士研究生。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熱愛教育事業(yè),能夠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教師義務。
4、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體貌端莊,身心健康,無口吃。
6、安心教育工作,服從組織安排。
7、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其他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等情形。
三、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
1、崗位及名額。高中物理教師1名,專業(yè)要求物理學;高中化學教師2名,專業(yè)要求化學;高中歷史教師1名,專業(yè)要求歷史學;高中通用技術教師1名,專業(yè)要求物理學或工學。
2、專業(yè)分類按贛人社發(fā)〔2012〕86號文件執(zhí)行。
3、須取得高中教師資格證。
4、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采取電子郵件、快遞件等方式報名(請注明“應聘XXXX崗位+姓名”字樣),應聘者應誠信報考,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提交下列材料:
(1)統(tǒng)一填寫《江西省峽江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見附件);
(2)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等復(影)印件各1份;
電子郵件地址:xjzxxb3695@163.com
郵寄地址:江西省峽江中學辦公室,郵編:331409,聯(lián)系電話:0796—3695763,聯(lián)系人:胡老師
報名時間:2015年3月5日—2015年3月25日。
考試時間:2015年4月2日。
(二)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對符合資格條件者,電話通知應聘者參加試講,并在2015年3月31日-4月1日期間攜帶前述證件原件到峽江中學辦公室進行核驗,資格復審通過后領取準考證。
(三)試講
聘請外市(縣)有關專家擔任評委。試講內容為所教學科相關課程,滿分為100分,試講時間約20分鐘。試講前1小時向試講者明確試教內容,當場備課,當場試講,當場公布試講成績。所有應試者均要攜帶學生證、身份證、準考證原件,以備驗證。
(四)體檢、考核
學校招聘領導小組根據應聘學生試講成績,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額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體檢由我校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收費標準收取。對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體檢、考核后考生自愿放棄而出現(xiàn)的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五)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在峽江縣人民政府網、峽江教育網等有關網站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報縣政府批準后,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聘用人員須與我校簽訂聘用合同并在我校服務5年以上(含試用期),服務期未滿提出調出縣外、離職、辭職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聘用人員實行人事代理,參加社會保險,聘用人員均為編制內正式職工,工資、福利執(zhí)行國家、省市有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