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晉江市公立學校教師公開招聘資格復審入圍人員名單及復審工作安排的通告
根據(jù)《2015年晉江市公開招聘公立學校教師通告》規(guī)定,844名報考人員具備晉江市2015年教師招聘資格復審入圍資格,現(xiàn)將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資格復審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1-附件4。其中已到現(xiàn)場接受資格審查的晉江市外在職公辦教師不必參加本次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時間
6月1日:小學語文(110人)、小學數(shù)學(70人)、小學英語(10人)、小學品德(5人)、小學信息技術(10人),以上共205人。
6月2日:小學音樂(105人)、小學美術(90人)、小學體育(120人)、小學科學(29人)、小學心理(30人)、中學書法(3人)、特殊教育各崗位(16人),以上共393人。
6月3日:學前教育(121人)、中學教育其他崗位(125人),以上共246人。
三、資格復審地點
晉江市教育局人事科(晉江市南山路112號,原市委黨校)。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以下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對,復印件按順序裝訂。
1.晉江市教育局初審通過的2015年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名登記表(由考生登錄“福建教育考試院教師招聘考試專欄網(wǎng)上報考平臺”自行打。,在報名登記表右上角標明考生筆試最終位次(加分后的排名)。
2.本人筆試準考證、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符合戶籍要求的材料(報考限制戶籍條件崗位的考生提供,持有居住證人員提供居住證以及所在地派出所居住證明)。
3.與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書。應屆師范類畢業(yè)生由學校出具辦理證明;應屆非師范類畢業(yè)生需提供2015年3月15日前取得的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證考試合格證書),并手寫一份保證書,如果無法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與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書,將取消聘用資格。
4.與崗位要求相一致的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
5.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和成績單)。
6.就業(yè)派遣報到證。已就業(yè)人員報到證在人事檔案中無法取出的,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的同意辦理調(diào)動手續(xù)或同意辭職或已經(jīng)解除聘用關系的證明材料,并提供報到證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檔案保管單位公章。
7. 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該材料屬以非全日制學歷資格報考的人員和以“雙專業(yè)”第二專業(yè)資格報考的人員需提供,屬以全日制學歷資格報考的人員無需提供。
獲取辦法:以非全日制學歷資格報考的人員登錄學信網(wǎng)(http://www.chsi.com.cn),→學歷查詢→本人查詢→注冊登錄→學信檔案→在線驗證報告(高等學歷)→申請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文版)→按提示步驟操作支付查詢→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以“雙專業(yè)”第二專業(yè)資格報考的人員登錄省教育廳門戶網(wǎng)站(http://www.fjedu.gov.cn)上的《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yè)”畢業(yè)生學位證書、畢業(yè)證書信息查詢》欄目上可查詢認證。
8. 非國家任務招收的全日制中專及以上學歷的聘用合同教師需提供進修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畢業(yè)生檔案原件(需密封完好,無需復。
9.聘用合同教師畢業(yè)專業(yè)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yè)不對口的,還需所在單位提供報考學科任教五年及以上證明。
10.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或證明材料。
四、其他事項
(一)入圍資格復審的考生需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攜帶相關材料到規(guī)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并按規(guī)定遞補。
(二)因個人原因而未能親自辦理資格復審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攜帶相關材料代為辦理。
(三)不屬于招聘對象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考生取消資格,并按規(guī)定遞補。
(四)后續(xù)工作安排將在晉江市教育信息網(wǎng)站上公布,請考生隨時關注。
咨詢電話:0595-85660294 ,85686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