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廣東省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屬事業(yè)單位第一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廣州市人民政府負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的綜合管理工作部門。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關于印發(fā)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guī)范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3〕21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我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發(fā)〔2013〕108號)等有關規(guī)定,我局定于2015年4月開展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招聘崗位和范圍
請查閱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廣州考試信息網(http://www.gzexam.com.cn)。
二、應聘人員須具備的資格條件
(一)應聘條件
應聘人員除應具備廣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無違法犯罪記錄;
3、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4、非廣州市區(qū)戶籍人員(含增城、從化)應符合穗府〔2014〕10號文規(guī)定的廣州市區(qū)戶口準入條件;
5、身體健康;
6、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guī)定;
7、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二)資格條件
年齡限30周歲以下的考生,須于1984年4月22日以后出生;年齡限35周歲以下的考生,須于1979年4月22日以后出生;年齡限40周歲以下的考生,須于1974年4月22日以后出生;年齡限45周歲以下的考生,須于1969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工作經歷(以社保繳費記錄為準,在校期間購買社保的除外)年限計算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2015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和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2015年4月22日上午9:00時至2015年4月24日下午17:00時止。
(二)報名方式:
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報考者在報名時間內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www.hrssgz.gov.cn)或廣州考試信息網(http://www.gzexam.com.cn),按網上提示填寫個人信息進行報名。
(三)資格初審:
2015年4月22日上午9:00時至2015年4月27日下午17:00時,由招聘單位在網上對報考者資格條件進行初審。
(四)網上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報名成功的考生請于2015年5月6日9:00時至5月9日9:30時自行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報名要求
1、每位報考者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考條件的職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每個職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以上(含1:3)才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減少該職位的招考人數。
四、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內容:
技工學校的筆試內容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yè)道德、技工教育特點等相關內容,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基本素質和從事職業(yè)教育的能力;其他單位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從事招聘單位有關業(yè)務的相關知識。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成績采用百分制。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
2、筆試時間:
2015年5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3、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要求以準考證為準。
4、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1位。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廣州考試信息網上公布,請考生自行登陸上述網站查詢。
(二)面試
1、面試人數:面試人員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職位擬聘人數與面試人員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達不到計劃招聘數的5倍,面試對象為通過筆試的實有人數,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面試。
2、資格復審:擬面試對象面試前集中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具體安排在相關網站上通知),確認報考者是否具有報考條件。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發(fā)放面試通知書。
3、面試方式:面試采取提問、課堂試講和實操考核的形式;面試時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工作的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4、面試成績:面試滿分100分,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人選。面試評委小組在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tǒng)分并由工作人員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和送達面試成績通知單。
(三)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不予錄取。
五、體檢與考核
根據考生綜合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職位擬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體檢不合格的,可在同職位綜合成績合格者中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及《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報考技校教師崗位考生,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zhí)行;體檢統(tǒng)一在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各招考單位支付。
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政審和組織考察,考察工作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業(yè)績、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等?己瞬缓细竦,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規(guī)定的程序遞補人選。
六、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廣州考試信息網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權限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七、聘用及相關待遇
已取得省外專業(yè)技術資格的省外報考人員須按《關于做好省外來穗人員專業(yè)技術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號)的要求進行專業(yè)技術資格確認。在本單位有崗位空缺的前提下,未通過專業(yè)技術資格確認前按照低聘一級層次專業(yè)技術崗位聘用。
聘用人員按所聘崗位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同時實行試用期,工齡滿1年以上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半年,應屆畢業(yè)生或工齡未滿1年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有關問題說明
(一)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職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協(xié)議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該協(xié)議;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等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應聘人員的原因造成聘用結果有失真實的情況。
(二)報考人員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中規(guī)定的專業(yè)、學歷、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報名;招聘專業(yè)代碼參照國家教育部頒發(fā)的《高等學校專業(yè)目錄》,或參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目錄(2015年版)》。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專業(yè)目錄(無專業(yè)代碼),但所學專業(yè)主要課程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yè)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須在報名前提供畢業(yè)證書和課程成績單(畢業(yè)院校蓋章),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yè)的方可報考。
(三)本次考試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公告由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20-83310893
監(jiān)督投訴電話:020-83318356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4月8日
附件:
1、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屬事業(yè)單位2015年第1次公開招聘人員崗位需求表.rar
2、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5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聯系電話.rar